缘 阿梨咤比丘生是恶见。诸比丘谏而不舍。白佛。佛令僧为作诃谏白四羯磨。而结此戒。
相 三羯磨竟。波逸提。遮彼莫舍者。突吉罗。比丘尼波逸提。余三众突吉罗。
五分律云。一比丘屏处谏舍者。一突吉罗。多比丘往谏舍者。二突吉罗。僧往谏舍者。三突吉罗。白竟舍者。四突吉罗。一羯磨竟舍者。五突吉罗。二羯磨竟舍。或三羯磨未竟舍者。六突吉罗。三羯磨竟。若舍若不舍。波逸提。
证 大般若经云。若染色欲。于生梵天尚能为障。况得无上正等菩提。是故菩萨断欲出家。能得无上菩提。非不断者。
菩萨摩诃萨于五欲中。深生厌患。不为五欲过失所染。以无量门诃毁诸欲。欲为炽火。烧身心故。欲为秽恶。染自他故。欲为魁脍。于去来今常为害故。欲为怨敌。长夜伺求作衰损故。欲如草炬。欲如苦果。欲如利劒。欲如火聚。欲如毒器。欲如幻惑。欲如暗井。欲如诈亲旃陀罗等。舍利子。诸菩萨摩诃萨。以如是等。无量过门。诃毁诸欲。
○六十九党恶见人戒。大乘同制。
缘 阿梨咤不舍恶见。诸比丘白佛。佛令僧作恶见不舍举。白四羯磨。时六群供给所须等。故制。
释 未作法者。被举未解。不舍者。僧诃谏而不舍。所须有二。一者法。教修增上戒。增上意。增上智。学问。诵经。二者财。供给四事。同羯磨者。同说戒。
相 比丘尼波逸提(若随顺被举比丘三谏不舍。波罗夷)。不犯者。不知有是语人。及病倒持缚命难等。
五分律云。共语语语波逸提。共坐。坐坐波逸提。共宿。宿宿波逸提。共事。事事波逸提。虽舍恶见。僧未解羯磨。亦波逸提。若作恶见。僧未羯磨。突吉罗。若不知。及不如法羯磨。不犯。
十诵律云。若教他法。若从受法。若与他财。若取他财。若共宿。一切波逸提。
根本律云。若彼身病。看侍无犯。或共同居。令舍恶见。亦无犯。
○七十畜被摈沙弥戒。大乘同制。
缘 䟦难陀有二沙弥。作是恶见。佛勅比丘为作诃谏白四羯磨。三谏不舍。乃令僧作灭𢷤白四羯磨。六群知僧灭摈。而诱将畜养共止宿。故制。
相 若自畜。若与人。若自诱。若教人。若共宿。尽波逸提。比丘尼波逸提。不犯者。不知是被摈。乃至命难等。
根本律云。若令彼舍恶见。虽权摄受。无犯。
附 律摄云。凡不见罪等被舍置人。共为受用。皆得恶作。
僧祇律云。若有人为二师所嫌。余比丘不得诱引言。我与汝四事。汝当在我边住。受经。诵经。若观彼人。必当舍戒就俗者。得诱取已。当教言。汝当知二师恩甚重难报。汝应还彼自下住。
○七十一拒谏难问戒。大乘同制。
缘 众比丘诵正法毗尼。六群恐其通利。数举我罪。往语之言。若欲诵者。当诵四事及十三事。余不应诵(云云)余比丘察知其意欲灭法。白佛结戒相。
毁呰阿毗昙及余契经。突吉罗。比丘尼波逸提(沙弥等毁所受戒等。亦突吉罗)。不犯者。语令病瘥乃诵。语令先求果证。不为灭法。
五分律云。若欲令人远离毗尼。不读不诵。而毁呰者。波逸提。若欲令波罗提木叉不得久住。而毁呰者。偷兰遮。毁呰经亦如是毁呰余四众及在家二众戒。突吉罗。比丘尼毁呰二部戒。波逸提。毁余五众戒。突吉罗。若恐新受戒人生疑废退心。教未可诵戒。不犯。
证 萨婆多论云。何以诃戒经罪重。余经罪轻。以戒是佛法之平地。万善由之生。又一切佛弟子。皆依而住。若无戒则无所依。又入佛法之初门。若无戒者。无由入泥洹城。又是佛法之璎珞。庄严佛法。是故诃毁罪重。
善见律云。若学毗尼者有五德。一身自护戒。二能断他疑。三入众无畏。四能伏怨。家。五令正法久住。下至五比丘解律在世。能令正法久住。若中天竺佛法灭。边地有五人受戒。满十人。往中天竺。得与人具足戒。是名令正法久住。如是乃至二十人。得出罪。是名令正法久住。又持律有六德。一者守领波罗提木叉。二者知布萨。三者知自恣。四者知授人具足戒。五者受人依止。六者得畜沙弥。若不解律。但知修多罗阿毗昙。不得度沙弥。受人依止。以律师持律故。佛法住世五千岁。
○七十三无知戒。大乘同学。
缘 六群中一人自知罪障。恐清净比丘举发。先往语言。我今始知(云云)诸比丘察知其故。白佛结戒。
相 若不与彼罪者。突吉罗。比丘尼波逸提(沙弥等不知自所受戒。突吉罗)。不犯者。未曾闻说戒。今始闻。若未曾闻广说。今始闻。乃至错说等。
僧祇律云。受具足已。应诵二部毗尼。若不能者。当诵一部。乃至若复不能。当诵初篇戒及偈。布萨时。应广说五篇。乃至若复不能。当说初篇及偈。余者僧常闻。不诵者。越毗尼罪。僧中应使诵利者说。余人专心听。不得坐禅及作余业。若于四事乃至七灭诤法。中间随不听。随得越毗尼罪。一切不听。波逸提。此罪不得趣向人悔。当众中持戒有威德人。所敬难者。于前悔。前人应诃言。长老。汝失善利。半月说波罗提木叉时。汝不尊重。不一心念。不摄耳听法。诃已。波逸提悔过。
○七十四违反羯磨戒。大乘同学。
缘 沓婆摩罗子知僧事。设会布施不得住。衣服破坏。众僧白二羯磨。以衣与之。六群亦在众中。后乃更作是语。故制。
相 比丘尼波逸提(沙弥等不得同羯磨。若私讥议。亦突吉罗)。不犯者。其事实尔。
萨婆多论云。凡僧中执劳苦人。若大德。其贫匮者。僧和合与。尽得与之。但言不应与。尽犯。
○七十五不与欲戒。大乘同学。
缘 众比丘集一处论法毗尼。六群疑为我等作羯磨。从座起去。众僧止而不住。故制。
释 事者。十八破僧事。法非法乃至说不说。
相 出户外。波逸提。一足在户外等。突吉罗。比丘尼波逸提。不犯者。有僧事塔事瞻病事。与欲而去。若口噤不能与欲。及非法羯磨等。
僧祇律云。若大小便。须臾还。不废僧事。无罪。若说法。说毗尼。听多比丘诵经。听他受经。听他诵经。尽应白去。不白去者越毗尼罪。若诵经者。止诵作余语。去者无罪。
五分律云。若屋下羯磨。随几过出。一一出。波逸提。若露地羯磨。出去僧面一寻。波逸提。若神通人。离地四指。波逸提。若僧不羯磨断事。出去。突吉罗。若私房断事。来而去。突吉罗。若僧不羯磨断事。及私房断事。沙弥得在其中。起去。突吉罗。式叉摩那沙弥尼亦如是。
○七十六与欲后悔戒。大乘比丘同学。
缘 六群中有一人。瞋打十七群比丘。被打人高声唤言莫尔。比房闻之。白佛结戒。
相 手石杖等打。皆波逸提。比丘尼波逸提。余三众突吉罗。不犯者。病须椎打。噎须椎脊。触令闻语。及误触等。
萨婆多论云。打得戒沙弥(即与学沙弥也)。盲瞎聋痖。波利婆沙摩那埵比丘。悉波逸提(失双目名盲。失一目为瞎。先有盲瞎聋痖病者。不得受比丘戒。已受具戒而得此病。仍是比丘故也)。
摩得勒伽云。打三种人。突吉罗。谓贼住(不得戒)。本不和合(受五法者)。本犯戒(犯四重禁失比丘性)。若以把沙把豆等物掷众比丘。随所著。随得尔所波逸提。不著。突吉罗。
五分律云。打余四众乃至畜生。突吉罗。
僧祇律云。若恶象马牛羊猪狗等来。不得打。得捉杖木瓦石等打地作恐怖相。若畜生来入塔寺。触突形像。坏华果树。亦得以杖木瓦石打地。恐怖令去。
○七十九瞋搏比丘戒。大乘轻重同上说。
缘 末利夫人。劝波斯匿王既得信乐。听诸比丘入出宫合。无有障碍。迦留陀夷入宫。王与夫人昼日共眠。遥见尊者。即起披衣。以所披衣拂座令坐。夫人失衣露形。惭愧而蹲。尊者还僧伽蓝语诸比丘。比丘嫌责。白佛结戒。
释 王未出者。王未出。采女未还本处。
萨婆多论云。王者。聚落主已上也。
相 比丘尼波逸提。余三众突吉罗。不犯者。王已出。已藏宝。有所奏白。若被请唤。及被执等。
律摄云。入王宫有十过失。一宫人有娠。便疑苾刍行不净行。二宫中失物。三密言出外。四王子有损。五王身有损。六举大臣。七黜国相。八国人苦害。九往征余国。十辄聚军师。如是等事。咸疑苾刍。
○八十二捉宝物戒。此是遮罪。大乘为众生故。不问处所。但酌机缘。
缘 䟦难陀非时入村。与居士樗蒱。居士不胜。以悭嫉故。便言。比丘晨朝入村。为乞食故。非时入村。为何事耶。故制。或有僧事塔事瞻病事等。听嘱余比丘而去。若独处一房。当嘱授比房。
释 非时者。从中后至明相未出。
相 入村门。波逸提。一脚入村。及共期不去等。突吉罗。比丘尼波逸提。余三众突吉罗。不犯者。道由村过。有所启白。若为唤。若受请。乃至命难等。
十诵律云。余比丘者。谓眼所见。若白已入聚落。还所住处。即以先白复至聚落。波逸提。若不白入聚落。随所经过大小巷。随得尔所突吉罗。随入白衣家。一一波逸提。若八难中一一难起。不犯。
僧祇律云。二比丘在阿练若住。欲俱行。展转相白。若一人说己行。后人复欲行。应白余比丘。若无余比丘。应作是念。若道中。若门。若聚落边。见比丘当白。白已然后入。
摩得勒伽云。若无比丘。应白余四众。
○八十四作高床戒。大乘同学。
缘 罗阅城有信乐工师。为比丘作骨牙角针筒。废家事业。无复衣食。世人言其求福得殃。故制。
相 犯轻重如上。余四众突吉罗。不犯者。铁。铜。铅。锡。白腊。竹。木。𫁳。舍罗草。用作针筒。
十诵律云。应破已悔过。若未破。僧应勅令破。
○八十七过量作坐具戒。大乘同学。
缘 佛见僧卧具不净所污。听诸比丘为障身障衣障卧具故。作尼师坛。六群便作广大尼师坛。故制。迦留陀夷体大不能坐。向佛所从来道边。手挽尼师坛。欲令广大。佛乃听更增广长各半磔手。
释 僧祇律云。如来磔手。二尺四寸(此约小尺。若约大尺。可二尺许)。
相 犯轻重如上。余四众突吉罗。不犯者。若得已成者。裁割如量。或叠作两重。
十诵律云。应截断已悔过。若未截。僧应勅令截。
○八十八过量作覆疮衣戒。大乘同学。
缘 比丘患痈疮疥。脓血污身衣卧具。佛听作细耎衣覆疮上。著涅槃僧。若至白衣家请坐。应语言。我有患。若言但坐。当褰上涅槃僧。以此衣覆疮而坐。时六群便多作广长覆疮衣。故制。
相 犯不犯同上。余四众突吉罗。
十诵律云。乃至疮差后十日。若过是畜。波逸提(应同。长衣犯舍堕也)。应截己悔过。若未截。僧应勅令截。
○八十九过量作雨浴衣戒。大乘同学。
缘 尊者难陀短佛四指。诸比丘遥见。皆谓是佛。即起奉迎。至乃知是难陀。诸比丘皆怀惭愧。难陀亦怀惭愧。佛制难陀著黑衣。时六群比丘。与如来等量作衣。或过量作。故制。
相 犯不犯同前。余四众突吉罗。
僧祇律云。当随自身量。僧伽梨有三种。上者长五肘。广三肘。中者长五肘一不舒手。广三肘一不舒手。下者长四肘半。广三肘一不舒手。郁多罗僧亦尔。安陀会上中二种亦尔。下者长四肘半。广二肘二不舒手。
律摄云。若减此量。不得本罪。若过五肘已上。皆得恶作。
十诵律云。应截己悔过。若未截。僧应勅令截。
○三结问。
释 律摄云。谓于住处现在苾刍。皆须一一别对陈说。不同余罪故受别名。又犯罪已。即须陈说。不得停息。亦异余罪。
○二别列四。初受非亲尼食戒(至)。四恐处受食戒。
○初受非亲尼食戒。大乘但观可受不可受。不问亲里非亲里。然在末世。特宜与尼疎绝为是。
缘 舍卫城时世谷贵。乞求难得。莲华色比丘尼乞食所得。輙持与比丘。后一长者乘车觐王。尼因避道堕深泥中。掩地而卧。长者慈愍。勅人扶出。问知其故。嫌责比丘不知义让。故制。
释 僧祇律云。病者。不谓小小病。谓疥癞黄烂疮痍痈痤。人所恶贱。
相 不病而自手受食食。咽咽波罗提提舍尼。沙弥突吉罗。不犯者。若亲里。若有病。若置地与。若使人与。若在僧伽蓝中与。若在村外与。若在尼寺与。
五分律云。若比丘在村外。尼在村内。若比丘在村内。尼在村外。若比丘在空。尼在地。若比丘在地。尼在空。如是受食。皆突吉罗。
○二不止尼代索食戒。大乘同学。
缘 六群比丘。与众比丘在白衣家食。六群尼为六群索羮饭。乃越次与。令中间比丘不得食。故制。
相 沙弥突吉罗。不犯者。尼自为檀越。檀越令尼处分。不故作偏与。
五分律云。余二女众教益食。不语言小却者。突吉罗。比丘教益食。不平等。突吉罗。
○三学家受食戒。大乘比丘同学。
缘 罗阅城有居士家。夫妇俱得信乐。于诸比丘。无所爱惜。常与饭食及诸供养。遂至贫穷。衣食乏尽。比居讥之。佛令僧作学家羯磨。而结此戒。
释 律摄云。学家者。谓预流果。一来果。不还果。
相 比丘尼突吉罗。后彼学家财物还多。从僧乞解学家羯磨。佛听僧与彼解。不犯者。先受请。有病。置地与。使人与。已作解羯磨。
五分律云。若妇是圣。夫是凡。或夫是圣。妇是凡。皆不应与作学家羯磨。若夫妇俱是圣。无悭贪心。财物竭尽。乃与作学家羯磨。若僧有园田。应与令知。使毕常限。余以自供。若无园田。僧坊异供养时。令其家作。使得遗余。若复无此。乞食得已。就其家食。与以所余。若不能尔。应将至僧坊。给其房舍卧具。次第与食。非时浆饮。皆悉与之。有可分衣。亦应与分。彼学家妇女。诸尼亦应如是料理。
十诵律云。若居士财损减不增长。若乞不乞。不应舍学家羯磨。若财物增长。乞不乞。皆应与舍。若不增不减。乞应舍。不乞不应舍。
○四恐处受食戒。大乘同学。
缘 诸妇女持饮食诣僧伽蓝中供养。盗贼闻之。于道路娆触。诸比丘白佛。佛言。自今应语诸妇女莫出。道路有贼恐怖。若已出城。应语言。莫至僧伽蓝中。道路有贼恐怖。乃结此戒。
相 沙弥突吉罗。不犯者。若先语檀越。若有病。若置地与。若教人与。
五分律云。若军行经过与食。若贼自持食与。不犯。
○三结问。
律摄云。此众学法。总为八例。一著衣服事。二入村事。三坐起事。四食噉事。五护钵事。六说法事。七便利事。八观望事(佛塔诸条。诸部每缺。故不在例也)。
○二别列。此众学法。诸部开合广略不同。或百十以外。或五十以内。盖是行护威仪。不与上四篇同。故无定数。唯四分律。准有百事。今但于每戒之下。注其数目。不复列科。但于初事之中。出其因缘。余悉从略。乃至释义罪相等。更不复标。皆可思得。然此百事。大乘悉皆同学。护众生故。倍应严净。除是住首楞严三昧。示现逆行。在所不论。其或未然。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幸深思之。
缘 起自六群比丘。居士讥嫌似国王大臣长者居士。似节会戏笑俳说人。故制(已下缘起。大约多同)。
释 不齐整者。系带䐡下。高褰齐膝。垂前一角如象鼻。垂前二角如多罗树叶。绕腰𫌇皱。
相 若故作。犯应忏突吉罗(随机羯磨云。应请一忏主)。若不故作。突吉罗(随机羯磨云。但自责心)。余四众突吉罗(以下多同。若不同者。随事更明)不犯者。䐡中生疮故下著。脚[跳-兆+专]有疮故高著。若僧伽蓝内。村外。作时。道行时。
五分律云。若不解不问而作此著。突吉罗。若解不慎而作此著。突吉罗。若解。轻戒轻人而作此著。波逸提。比丘尼亦尔。
辩 问。著衣不齐整等戒。皆云僧伽蓝内及村外不犯。然人之严慎。全在平时。既僧坊中。肆态已成。至入村时。宁无陋相。今悉开许。其义云何。答。寺内村外。非谓可作肆态。但或有因缘。不得齐整。情犹可恕。入村必宜护惜讥嫌。令生信乐。故结罪也。
附 根本杂事云。苾刍热时。于自房内。但著下裙及僧脚崎。随情读诵说法作衣等。四威仪悉皆无犯。
不齐整者。下垂过肘露脇。高著过脚[跳-兆+专]上。下垂一角。垂前两角后褰高。细𫌇已安缘。不犯者。肩臂有疮故下著。余同前。
舍利弗问经云。修供养时应偏袒以便作事。作福田时。应覆两肩。现田文相。云何修供养。如见佛时。问讯师僧时。应拂床。扫地。卷衣裳。乃至移种种供养。云何作福田时。应请。乞食。坐禅。诵经。经行树下。人见端严。有可观也。
不好覆者。处处露现。不犯者。被缚。或风吹衣离体。僧祇律云。安陀会当用致物作。若疎者。当二重三重作。若安陀会疎者。郁多罗僧当用致物作。若郁多罗僧疎者。僧伽梨当用致物。若僧伽梨疎者。郁多罗僧当用致物。
问。今相传云。佛制三衣。俱用粗麻布。何耶。答。比丘三衣。所以御寒障暑。据律备开。共有十种。所谓劫贝衣。刍摩衣等。安有但用粗疎麻布之说。止因世尊初出家时。既脱珍御。树神献一麻衣。而此麻衣。乃百年前辟支佛之所留。极为精细。亦非粗疎。后代展转讹传。失于考订。故有此语耳。今虽此方别有随常衣服。不必两重三重亦可。然谓止许麻布。不许用棉布者。实非律文。
○六十八恶见不舍戒。大乘犯重。是谤法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