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 尊者迦罗。常坐禅思惟。时城中乞食易得。迦罗作是念。何为日日乞食疲苦。宁可食先得者。后得食当持还。即如所念为之。诸比丘于食时。不见迦罗。疑是命终远行等。后见乃问知其故。白佛结戒。
释 宿食者。今日受已至明日。于诸比丘皆不清净。
相 比丘尼波逸提。不犯者。宿受食有余。与父母及作人等。后从彼边乞得。
十诵律云。大比丘未手受而共宿者。名曰内宿。噉者突吉罗。已手受举共宿者。名残宿食。噉者波逸提。
先自取果。后从净人受而食。突吉罗。
有二种触食。食无罪。一清净比丘误触。二破戒比丘无惭愧触。
天食过中可食。可七日受。
根本尼陀那云。所余饼果。持与求寂。明旦还得食之。若有希望心。与时恶作。食时犯堕。若总无希望心。不犯。
目得迦云。若病者贫。设是残触酥油。服之无犯。
苾刍行路。令求寂持路粮。亦得为其擎举擎下。又诸苾刍道行。应持粮者。既无俗人。又无求寂。应劝施主。施主亦无。应自持去。后见俗人。共换而食。换处亦无。分为两分。告俗人曰。汝取一分。彼既入手。应告彼曰。汝取我食。我取汝分。换易而食。此复难求。于第一日。应须绝食。明日如有授人。受取而食。若无授者。自取一彪拳许食之。至第三日。还无授者。食二彪拳。至第四日。复无授人。随情自取饱食无犯。于后路粮罄尽。见有熟果堕地。应取作净。受已而食。若净人难得者。受已应食。授者亦无。应可自取作北洲想而食。树上果熟未落地者。应自上树摇振令堕。自取而食。如上开者。并为难缘。若无难时。悉皆制断。
善见律云。若多比丘共行。唯一小沙弥。比丘各自担粮。至食时。各自分分。沙弥得分已。语比丘言。今持沙弥分与大德易。得已。复与第二座易。展转乃至众多。食皆无罪。若沙弥不解法。比丘自持食分与沙弥展转易。得食不犯。
萨婆多论云。若食是佛腊。面门腊。自恣腊。虽先捉。后买得食。无已想故。无罪。
证 根本杂事云。佛告阿难。无容得有住其家内食残宿食。证阿罗汉。无容得有阿罗汉。诸漏已尽。处白衣家。食残宿食。
辩 问。沙弥不食残宿食者。得证阿罗汉果。若已证阿罗汉果。须受具不。答。八种比丘中。虽有破结使比丘。然佛灭后。必以白四羯磨为宗要。故沙弥设证无学。但可即时受具。不俟年满二十。未有不登坛受具者也。
○三十九自取食戒。此是遮罪。大乘比丘同学。
缘 舍卫城有一比丘。常乞食著粪扫衣。时城中诸居士。为命过父母等。于四衢道乃至庙中。作饮食祭祀供养。彼比丘自取食之。居士讥嫌。故制。时诸比丘生疑。不敢自取杨枝净水。佛言。不犯。
释 受有五种。手与手受。或手与持物受。或持物与持物受。或持物与手受。或遥过物与。与者受者俱知。中无触碍。得堕手中。又五种受。身与身受。衣与衣受。曲肘与曲肘受。器与器受。或有因缘置地与。
相 想疑等六句。如常可知。比丘尼波逸提。
五分律云。除尝食。但不得咽。听从龙受食。天受食。鬼受食。猕猴受食。以施主语受食。不得受掷食食。
辩 问。四分遥过物与。成受。五分不得受掷食食。此复何从。答。四分所谓遥过。盖指或有因缘。五分所谓掷食。则由出于轻慢。听制条别。意在于斯。
○四十无病索好食戒。大乘有病亦不得食鱼肉。
缘 䟦难陀诣商主家索杂食。商主问有何患。报言。无所患。但意欲得杂食耳。商主讥嫌。故制。时病比丘。畏慎不敢乞。不敢为病人乞。得已不敢食。故听。
相 比丘尼悔过法。余三众突吉罗。
十诵律云。索得。波逸提。不得。突吉罗。
律摄云。无病从乞。有病而食。乞时恶作。食时无犯。有病从乞。无病而食。乞时无犯。食得堕罪。若施主言。有所须者随意可索。或从天龙药叉舍乞求。无犯。
○四十一自与外道食戒。大乘同学。或观机得与。
缘 迦留陀夷。至斋优婆夷家坐。其夫问须何等。报言须食。即使妇出食与之。食已不去。其夫瞋恚而出。语言随汝所为。佛闻故制。
释 食者。男以女为食。女以男为食。故名为食家。宝者。𤥭璖玛瑙真珠琥珀金银(按此戒。正从食家得罪。不从有宝得罪。言有宝者。或有宝则是夫妇可行欲处故耳)。
相 盲不聋。聋不盲。立不坐。突吉罗。比丘尼波逸提。余三众突吉罗。不犯者。舒手及户处坐。有二比丘为伴。及被系等。
十诵律云。不犯者。若断婬欲家。若受斋家。若更有所尊重人在坐。若是舍多人出入。
若女人受一日戒。男子不受。若男子受一日戒。女人不受。是家中坐。突吉罗。若二俱受者。不犯。
○四十四食家屏坐戒。大乘同学。犯不犯同上。
缘 䟦难陀与余比丘鬬。结恨在心。异时将至无食处徧行。余有少时。乃语言。汝是大恶人。由汝故。并使我不得食。汝速去(云云)。彼比丘出城到祇桓。日时已过。不得食乏极。诸比丘闻。嫌责白佛。故制。
相 方便遣去舍见闻处。或自舍见闻处。尽波逸提。舍闻处至见处。舍见处至闻处。突吉罗。比丘尼波逸提。余三众突吉罗。不犯者。与食遣去。若病。若无威仪。人见不喜。语言汝去。我当送食至僧伽蓝。若彼破戒破见破威仪被举被摈应摈。若命难梵行难。方便遣去。不以嫌恨故遣去。
五分律云。作此恼余四众。突吉罗。尼作此恼二众。波逸提。恼余三众。突吉罗。
十诵律云。未入城门令还。乃至未入白衣家内门令还。皆突吉罗。若入内门令还。波逸提。
律摄云。若随医教为病。令断食者无犯。
○四十七过受药戒。大乘同学。为众故索。不犯。
缘 摩诃男释种。供僧药。恭敬上座。施与好者。求亦与。不求亦与。六群诣其家故求难得药。报言。有者当与。无者当诣市买与。六群即以有爱及妄语诃之。摩诃男因不复供僧药。故制。复以缘开常请等。
释 四月者。夏四月。病者医所教服药也。常请者。其人作如是言我常与药。更请者。断已后复更请与。分请者。持药至僧伽蓝分与。尽形寿请者。其人言我当尽寿与药。请有四种。或夜有限齐。药无限齐。或夜有限齐。药有限齐。夏四月应受。或夜无限齐。药有限齐。或夜无限齐。药无限齐。随施时应受。
僧祇律云。或夏四月。或冬四月。或春四月。檀越请不必定。或四月。或一月半月。期满已。不得更索。若请前食。不得索后食。请后食。不得索前食。药及余物亦尔。若言尽寿受我四事供养。尔时得随意索。
相 过受。咽咽波逸提。比丘尼波逸提。余三众突吉罗。
十诵律云。索得。波逸提。不得。突吉罗。索诃梨勒等苦药。得不得。尽突吉罗。
律摄云。四月未竟。请粗食。更求好者。得恶作罪。食便得堕。请好食。更索粗者。索时恶作。食时无犯。
善见律云。檀越施药。应作药用。不得作食用。与油乞苏。犯突吉罗。
附 五分律云。若人施僧药。执事比丘应问。为留聚落中。为著僧坊内。若言留聚落中。须时。应语我须如是药。为我办。勿使乏。若言留僧坊内。应白二羯磨。差五法比丘。不随爱恚痴畏。知药非药者。作守僧药人。彼应以新器盛呵梨勒。阿摩勒。鞞醯勒。毕䟦罗。干姜。甘蔗糖。石蜜。若器不漏。应盛酥油蜜。应持物结口。题上药名。若病比丘须者。应欢喜与。若病者自知须此药。应自取服。若不知。应问医。若无医。应问二师。我如是如是病。应服何药。若二师不知。应取药再三服。不差。复取余药服。
○四十八观军阵戒。大乘同制。
缘 波斯匿王自领六军征伐反叛。六群往观。王见不悦。因寄石蜜一裹问讯世尊。世尊诃责结戒。后梨师达富罗那二大臣在军中。渴仰欲见比丘。遣使来请。比丘畏慎不敢往。故除时因缘。
相 往而见。波逸提。不见。突吉罗。欲观而不去。路遇而不避。突吉罗。比丘尼波逸提。余三众突吉罗。不犯者。强力所将。一切阻难不得避。
僧祇律云。军来诣精舍。不作意看。无罪。作意看。越毗尼罪。下至看人口诤。越毗尼罪。
根本律云。若见军时。不应说其好恶。
十诵律云。往观夜叉军。突吉罗。
尼陀那云。有打鬬者。不应往看。若见诤者。急舍而去。
○四十九军中过三宿戒。大乘同学。或观机不犯。
缘 十七群比丘水中戏。波斯匿王与末利夫人在楼上见之。夫人遣使往白世尊。故制。
释 水中戏者。从此岸至彼岸。或顺流。或逆流。或此没彼出。或以手画水。或水相浇𪷽。
相 水中戏。波逸提。若酪浆苦酒麦汁等器中弄戏。突吉罗。比丘尼波逸提。余三众突吉罗。不犯者。道行渡水。牵竹木取石沙。寻失物。学浮法等。
五分律云。抟雪。是草头露。突吉罗。
十诵律云。槃上有水。若坐床上有水。以指画之。突吉罗。
善见律云。水深没脚背。于中戏。波逸提。若摇船弄水。突吉罗。
○五十三相击攊戒。大乘同学。
缘 佛在经行处经行。那迦波罗比丘侍佛。初夜请佛归房。世尊默然。中夜后夜亦尔。乃反被拘执。作非人恐怖声。世尊清旦集众。诃责结戒。
释 恐怖者。若以色声香味触法恐怖人。
相 前人见闻知。恐不恐。尽波逸提。不见闻知。突吉罗。比丘尼波逸提。余三众突吉罗。不犯者。一切不作恐怖他意。
律摄云。若以可恶色声等令生畏恼。得堕罪。若以可爱色声等令生畏恼。恶作罪。若于余人为惊恼者。皆恶作罪。若说三涂。情存化导。彼虽生怖。无犯。苾刍苾刍想六句。初二堕罪。后四轻罪。实无怖事无怖事想六句。二重二轻二无犯。
○五十六过洗浴戒。大乘同学。
缘 摩竭国有池水。瓶沙王听诸比丘常在中浴。六群比丘后夜入浴。王与彩女亦至。闻比丘浴声。静以待之。六群以种种细末药更相洗。乃至明相出。王竟不得浴。诸大臣皆共嫌恚。故制。
释 病者。下至身体臭秽。作者。下至扫屋前地。风雨者。下至一旋一滴著身。道行者。下至半由旬。
五分律云。热时者。热闷汗出。
萨婆多论云。随处热时早晚。数取二月半于中浴。
相 除余时。过一徧浇身。或水浇半身。波逸提。方便不去。突吉罗。比丘尼波逸提。余三众突吉罗。不犯者。力势所持。强使洗浴。
十诵律云。昨日来。今日浴。明日欲去。今日浴。波逸提。
五分律云。若洗师及病人。身体已湿。因浴不犯。
僧祇律云。若无上诸时。当作陶家浴法。先洗两䏶两脚。后洗头面腰背臂肘胸腋。
辩 礼忏结坛。日须洗浴。乃至三洗。并遵佛教。非犯。丛林普众有汤。亦应非犯。
附 不应共白衣浴。若称叹三宝者。听浴。
○五十七露地然火戒。大乘同学。
缘 六群以在上座前不得随意。即出房外。露地然火向炙。时空树中有毒蛇。火气热逼。从树孔出。诸比丘皆惊。取所烧薪散掷。迸火烧佛讲堂。故制。
释 病者。若须火炙身。时因缘者。为病比丘煑粥羮饭。若在温室。厨屋。浴室。若熏钵。染衣。然灯。烧香。
相 无病。露地然火自炙。若烧草木枝叶等。波逸提。烧半燋者。然炭。突吉罗。比丘尼波逸提。余三众突吉罗。
五分律云。为炙然火。𦦨高至四指。波逸提。
萨婆多论云。行路盛寒。不犯。
僧祇律云。持炬行。欲抖擞。不得在未烧地。当在灰上若瓦上。若炬火自落地。即在上抖擞。无罪。
附 第四分云。向火有五过。一令人无颜色。二无力。三眼暗。四令多人闹集。五多说俗事。
僧祇律云。然火有七事无利益。一坏眼。二坏色。三身羸。四衣垢坏。五坏床褥。六生犯戒因缘。七增世俗言论。
附 根本杂事云。故焚烧林野。得吐罗罪。
○五十八戏藏他物戒。大乘同学。
缘 十七群持衣钵坐具针筒著一面。经行望食时到。六群俟彼背向时。取而藏之。时到寻觅。在前调弄。余比丘察知嫌责。佛闻制戒。
相 比丘尼波逸提。余三众突吉罗。不犯者。实知彼人物。体悉故取。风雨飘渍故取。戒勅慢藏性故取。借彼衣著。彼不收摄。恐失故取。或命难梵行难等。
五分律云。藏余四众乃至畜生物。突吉罗。尼藏二众物。波逸提。余皆突吉罗。
十诵律云。彼若觅得。突吉罗。彼觅不得。波逸提。若藏空针筒。觅得不得。尽突吉罗。
僧祇律云。藏余衣余物。越毗尼罪。
○五十九輙著净施衣戒。大乘同学。
缘 十七群比丘问六群比丘。云何入初禅第二第三第四禅。云何入空无相无愿。云何得四果。报言。如汝等所说者。则已犯波罗夷法。非比丘。时十七群往问上座。知其为作疑恼。白佛制戒。
释 疑恼者。若为生。若为年岁。若受戒。若为羯磨。若为犯。若为法也。为生时疑者。问言汝生来几时耶。报言。尔所时。语言。汝不尔所时生。汝如余人生非尔所时生。乃至法等亦尔。
相 若故以此为作疑恼。说而了了。波逸提。不了了。突吉罗。比丘尼波逸提。余三众突吉罗。不犯者。其事实尔。不故作恼。乃至错说等。
五分律云。令余四众疑悔。突吉罗。尼令二众疑悔。波逸提。令余三众疑悔。突吉罗。
○六十四覆他粗罪戒。此是性罪。大乘同制。即是不教悔罪戒也。问。不覆他罪。得非说四众过耶。答。但制不得向外人说。不制僧中如法举过也。倘姑息纵容。养成巨慝。既令彼罪日深。兼使法门受玷。谁有慈心。乃甘坐视也哉。
缘 䟦难陀数犯罪。向一亲厚比丘说之。令勿语人。后二人共鬬。彼比丘即向余比丘说其所犯。余比丘问知其由。白佛制戒。
释 粗罪者。四弃。十三僧残。
相 小食知。食后说。乃至初夜知。中夜说。突吉罗。中夜知。后夜欲说而未说。明相出。波逸提。覆余罪。自覆粗罪。覆余人粗罪。尽突吉罗。比丘尼覆尼弃罪。波罗夷。覆尼僧残。波逸提。余三众突吉罗。不犯者。先不知。或无人可向说。或命难梵行难。
十诵律云。见他罪。向一人说便止。若闻若疑。不须说。
僧祇律云。不得趣向人说。当向善比丘说。若彼罪比丘凶暴。或依王力大臣力凶恶人力。起夺命因缘。伤梵行者。应作是念。彼罪行业。必自有报。彼自应知。喻如失火。但自救身。焉知余事。无罪。
附 第三分云。内有五法应举他。以时。不以非时。真实。不以不实。有益。不以减损。柔软。不以粗犷。慈心。不以瞋恚。
第四分云。佛告优波离。身威仪不清净。言不清净。命不清净。寡闻不知修多罗。寡闻不诵毗尼。言辩不了。喻若白羊。是不应举他罪。若诸法具足。应以时以法举他罪。又复此比丘有爱恭敬于我。则应举罪。或无爱有恭敬。或无恭敬有爱。应举。或虽无爱敬。能令舍恶就善。应举。或彼有所重比丘尊敬信乐者。能令舍恶行善。应举。若都无者。僧应都舍置驱弃。语言。长老。随汝所去处彼当为汝作举作忆念作自言。遮出罪遮说戒遮自恣。譬如调马师。恶马难调。即合缰代驱弃。如此比丘。不应先从其求听。即此是听。
萨婆多摩得勒伽云。天眼举他罪。突吉罗。天耳亦如是。
○六十五授戒不如法戒。大乘比丘同学。
缘 十七群童子先为亲友。最大者年十七。最小者年十二。共求出家。诸比丘与受大戒。不堪一食。夜半患讥。大唤啼哭。佛闻故问。阿难具答。而结此戒。
相 和尚若知若疑。与受戒。三羯磨竟。波逸提。二羯磨竟。三突吉罗。一羯磨竟。二突吉罗。白竟。一突吉罗。为作方便乃至集僧。尽突吉罗。众僧若知若疑。一切突吉罗。比丘尼波逸提。不犯者。先不知。信受戒人语。若傍人证。若信父母。受戒已疑。听数胎中年月。或数一切。十四说戒以为年数(半月半月说戒。每年共有二十四次。白月及大黑月。皆十五日说戒。黑月若小。则十四日说戒。一年仅有六次是十四日说戒。当有十八次是十五日说戒。今以权巧方便。皆约十四日说戒以算月数。则每年省出一十八日。十年便有百八十日。倘其人是十九岁。共省三百四十二日。又可算作一年。即可名为满二十岁矣)。受戒犍度云。若得阿罗汉。即名受具足。
律摄云。若近圆时。年实未灭。而作满想。后有亲友报云不满。应数胎月闰月。若满者善。若不满者。退为求寂。更受近圆。不尔则成贼住。若年满十九。作二十心而受近圆。后经一年。亲友来见。报云不满。或自忆知不满。或年十八而受近圆。后经二岁。同前忆知。斯等皆名善受。正教难逢。是开听故。
○六十六发起诤事戒。大乘同制。
缘 六群知诤事如法灭已。更作是言。汝不善观。不成观。不善解。不成解。不善灭。不成灭。令僧未有诤事而生起。已有诤事而不灭。故制。
释 如法者。如法。如毗尼。如佛所教。诤者有四种。言诤。觅诤。犯诤。事诤。
相 作发起言。了了波逸提。不了了突吉罗。发起余鬬诤骂詈。及已鬬事。余人鬬诤。尽突吉罗。比丘尼波逸提。余三众突吉罗。不犯者。实不善观等。
律摄云。若众为众作羯磨。得窣吐罗罪。以是破僧方便故。若以法除殄。作除殄想疑而毁破者。得堕罪。不如法除殄。作如法想疑而遮止者。得恶作罪。法与非法。作非法想而毁破者。二俱非犯。
○六十七同贼伴行戒。此是遮罪。大乘同制。
○三十八残宿食戒。此是遮罪。大乘比丘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