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魔
梵语魔罗。此云夺命。又云杀者。谓能夺智慧命。而杀出家善根故。
一蕴魔。谓色受想行识等聚积而成生死苦果。此生死法能夺智慧命。故云蕴魔。
二烦恼魔。谓三界中一切烦恼妄惑。修行人为此恼乱心神。不能成就菩提。故云烦恼魔。
三死魔死者。四大分散。夭丧殒没。修行人为此夭丧。不能续延慧命。故云死魔。
四天魔。此魔即欲界第六天。若人勤修胜善。欲超三界生死。而此天魔为作障碍种种扰乱之事。令修行人。不能成就出世善根。故云天魔。
四胜义谛
准成唯识论。
一世间胜义。谓于世间五蕴虗妄之法。而说真如胜妙之义也。
二道理胜义。谓声闻观苦集灭道之理。即是胜妙之义也。
三证得胜义。谓声闻证得二空真如之理。即是胜妙之义也。
四胜义胜义。谓一真法界之理。唯有诸佛尽知尽证。乃胜义中之最胜义也。
祐
神助也。
沃
音屋。肥也。
壤
柔土无块也。
典
主也。
悦
租也。
蛰
沈入声。虫藏也。
忉利天
梵语忉利。此云三十三。智论云。昔有婆罗门。姓憍尸迦。与知友三十二人。共修福德。命终皆生须弥山顶。憍尸迦为天主。名帝释。三十二人为辅臣。周围列居。而帝释独处其中。
瘖痖
谓有口不能言也。
长者十德
出翻译集。
一贵姓。谓勋戚尊贵。世称阀阅之族。阀音伐。史记云。明其等曰阀。积其功曰阅。
二位高。谓居卿相台辅。为百僚之首。
三大富。谓宝货丰饶。所须具足。
四威德。谓威严厚重。人所敬畏。
五智深。谓智虑深远。越格超群。所谋皆当。
六年耆。谓齿高望重。为物仪表。人所尊仰。
七行净。谓持心律己。廉公洁白。所行如言。皆无瑕玷。
八礼备。谓威仪庠序。世所式瞻。
九上叹。谓才德兼备。言行可则。为在上者。所喜叹服。
十下归。谓谦以处己。宽以御众。为在下者。所仰归向。
坯
音丕。未烧陶瓦。
婴
音英。系也。
五欲
一财欲。即世间一切资财也。谓人以财物为养己之资。故致贪求恋著不舍。
二色欲。即世间青黄赤白男女等色也。谓人以色欲悦情适意。故致贪求恋著。不能出离三界。
三饮食欲。即世间肴饍众味也。谓人必假饮食。资生活命。故致贪求。乐著无厌。
四名欲。名即世间之声名也。谓人因声名。能显亲荣已。故致贪求乐著。而不知止。
五睡眠欲。即情识昏昧。而睡眠也。谓人之睡眠亦有时节。若怠惰放纵。乐著无厌。是名睡眠欲。
三破
谓破戒见威仪也。
媟嫚
上音屑。下音慢。谓污也。
二死
谓分断变异二种生死也。
系草
昔有比丘。途次逢群贼。得物而归。恐彼比丘泄露欲害。贼中有一人。知比丘法。即将比丘就生草。以草系其法衣。比丘守戒。宁至饥死。不伤于草也。
鹅珠
昔有比丘。乞食至一珠师家。珠师笃信。即起取食。与比丘。有一赤珠落地。其家养一鹅。鹅见赤珠。即吞入腹。后珠师将食。比丘视不见珠。谓比丘偷取索之。比丘言。不取汝珠。彼怒痛打比丘垂死。此比丘守戒故。宁死不言鹅吞。恐伤生命故。彼珠师怒极。鹅在前游。彼一脚搨死。比丘见鹅已死。乃言。汝珠是此鹅吞尔。珠师割鹅得珠。求悔增信也。
七有为福
一兴立佛图僧房堂阁。
二园果浴池树木清凉。
三常施医药疗救众病。
四作坚牢船济度人民。
五安设桥梁过度羸弱。
六近道作井渴乏得饮。
七造作圊厮施便利处。
是为七事布施。转身得生梵天。受福报故。
革屣
生曰革。熟曰韦。皮履也。
瘘
音闾。曲脊也。
寝
卧也。
景
大也。
适
音的。专主也。
十二类生
一卵生。即鱼鸟龟蛇之类。
二胎生。即人畜龙仙之类。
三湿生。即含蠢蠕动之类。
四化生。即转蜕飞行之类。
五有色。即休咎精明之类。
六无色。即空散销沉之类。
七有想。即神鬼精灵之类。
八无想。即精神化为土木金石之类。
九非有色。即水母以虾为目之类。谓水母本无自类之色相。故曰非有色相。以水沫为身。以虾为目。故曰成色也。
十非无色。即咒诅厌生之类。咒诅亦呼召耳。厌即祷也。如虾蟇以身附卵。然后生长。非声则坏。又如孔雀。雌者闻雄者鸣。即有娠生雏。此等物类由厌祷而生也。
十一非有想。即蒲卢等异质相成之类。蒲虑者蜾蠃也。取青虫以为己子。青虫非蒲卢之类。故曰非有想相。而能成己之子。故成想也。
十二非无想。即土枭等附块为儿。及破镜鸟以毒树果。抱为其子。子成父母。皆遭其食之类。
剧
音极。增也甚也。戏也。
三苦
一苦苦。谓有漏五阴之身。性常逼迫名苦。又与苦受相应。即苦上加苦。故名苦苦。
二坏苦。谓乐相坏时。苦相即至。名为坏苦。即乐极悲生是也。
三行苦行苦者。即有漏之法。四相迁流。常不安隐也。
八苦
谓生。老。病死。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阴炽盛。八也。
澹然
谓恬静无为貌。
八背舍
背谓违背。舍即舍弃。大智度论云。背此净洁五欲。舍此著心。故名背舍。修此观故。发无漏智慧。断三界见思惑尽。证罗汉果。欲界色声香味触。名麤弊五欲。色界无色界色等。名净洁五欲也。
一内有色相外观色。谓行人先观自己色身相状。坏烂不净。不可爱乐。一心静定。更想皮肉脱落。但见白骨有八色光明。八色光明者。谓见地色如黄白净地。见水色如渊中澄清之水。见火色如烟薪清净之火。见风色如无尘清风。见青色如金精山。见黄色如薝卜华。见赤色如春朝霞。见白色如珂雪也。故云内有色相。又为欲界贪欲难断。虽已自观。内色不净故。须复以不净观。于他人之色。令生厌恶。以求断除。故云外观色。此初背舍。位在初禅天定。
二内无色相外观色。谓行人为入二禅。已灭内身色相。故云内无色相。又为欲界贪欲难断故。犹观外不净之相。令生厌恶。以求断除故。又云外观色。此即第二背舍。位在二禅天定。
三净背舍身作证净。即缘于净相也。谓行人于第二背舍。后除叶外色不净之相。但于定中练习八色光明。清净皎洁。犹如妙宝之色。故云净背舍。心既明净。乐渐增长。徧满身中。悉皆怡悦。故云身作证。此即第三背舍。位在三禅天定。
四虗空处背舍。谓行人于欲界。后已除弃自身不净之色。初背舍。后又除弃内身白骨之色。第二背舍后。又除弃外身一切不净之色。尚余八种净色皆依心住。若心舍色。色即谢灭。一心缘空与空相应。即入无边虗空处定。故云虗空处背舍。此即第四背舍。位在四禅天定。
五识处背舍。谓行人若舍虗处。一心缘识入定时。即观此定。依五阴等悉皆无常苦空无我。虗妄不实。心生厌背。而不受著。故云识处背舍。
六无所有处背舍。谓行人若舍识处。一心缘无所有处。入定时即观此定。依五阴等悉皆无常苦空无我。虗妄不实。心生厌背。而不受著。故名无所有处背舍。
七非有想非无想处背舍。谓行人若舍无所有处。一心缘非有想非无想。入定时即观此定。依五阴等悉皆无常苦空无我。虗妄不实。心生厌背。而不受著。故名非有想非无想背舍。
八灭受想背舍。受即领纳。想即思想。即五阴中受想二心也。谓行人厌患。此心散乱。欲入定休息。故背灭受想诸心。是名灭受想背舍。
八胜处
谓修八背舍后。观心纯熟。转变自在。若净若不净。随意能破也。初二胜处位在初禅。第三第四胜处位在二禅。第五乃至第八胜处位在四禅。三禅不立胜处者。以三禅天乐多心纯。故不立也。
一内有色相。外观色少。若好若丑。是名胜知胜见。谓行人先观自己色身相状坏烂不净。不可爱乐。一心静定。更想皮肉脱落。但见白骨有八色光明。故云内有色相。又以观道未增。若观多色。恐难摄持。故观少色。是以自观己身不净。亦观所爱之人身亦不净。故云外观色少。若好若恶者。谓观外诸色。善业善果故名好。恶业恶果故名丑。或时系心一处。观欲界中色。能生贪欲者。是净色名为好。能生瞋恚者。是不净色名为丑。胜知胜见者。谓观心纯熟。于好色中。心不贪爱。于丑色中。心不瞋恚也。
二内有色相。外观色多。若好若丑。是名胜知胜见。谓行人先观自己色身相状坏烂不净。不可爱乐。一心静定。更想皮肉脱落。但见白骨有八色光明。故云内有色相。观于内身。色相既熟。则观外色。虽多亦无妨碍。所谓谛观一死尸。至十百千万等死尸若观一肨胀时。悉见一切肨胀。乃至坏烂青瘀剥落。亦复如是。故云外观色多。若好若丑。胜知胜见如上。
三内无色相。外观色少。若好若丑。胜知胜见。谓行人入二禅已。灭内心色相。故云内无色相。又以观道未增。若观多色。恐难摄持。故观少色。是以自观己身不净。亦观所爱之人。身亦不净故云外观色少。若好若丑。胜知胜见如上。
四内无色相。外观色多。若好若丑。胜知胜见。谓行人入二禅已。灭内身色相。故云内无色相。观内身。色相既无。则外色相虽多。亦无妨碍。余同上二中无异。葢行人为欲界烦恼难破故。于第二禅中。重修第三第四胜处。灭欲界烦恼。令无遗余。亦令观道增进。牢固不失。工夫转胜也。
五青胜处。谓行人观青色照耀。胜于背舍。八色光明中所见青相。不起法爱。故名胜处。
六黄胜处。谓行人观黄色照耀。胜于背舍。八色光明中所见黄相。亦不起法爱。故名胜处。
七赤胜处。及八白胜处。此二如上青黄胜处释。
●诸戒受法篇第三
戒法理通。义该道俗。以五戒有犯。则具戒成难。故须条贯始终。体相明练。七众所受。次如下列。
释 戒法而言诸者。此篇总摄唯三。开列四十二法。初二句引善生经出义。彼经优波离问佛。菩萨摩诃萨。云何成就戒。成就善戒。成就利益众生戒。佛答言。先当具优婆塞戒沙弥戒比丘戒。若不具优婆塞戒。得沙弥戒者无有是处。不具沙弥戒。得比丘戒者亦无是处。若言不具如是三种戒。而得菩萨戒者亦无是处。譬如重楼四级次第而登。不由初级至二级。无有是处。乃至不由三级至四级者。亦无是处。故云戒法理通义该道俗。次二句引萨婆多论。申明上义。彼论云。破五戒中重戒。若更受八戒十戒具戒禅无漏戒。一切不得。若破五戒中重戒已。若舍五戒更受者。无有是处。八戒十戒具戒亦尔。今撰文云。以五戒有犯。则具戒成难也。故须始从三归。终至具戒。条贯出法。其中若体若相预当明练。七众所受次如下列。
○受三归法
释 此受三归。并下五戒八戒法。今唯依文释义。其授受开导。忏悔加仪。准别集授。三归五戒八戒正范详明。
萨婆多论云。以三宝为所归。欲令救护。不得侵凌故也。
释 以三宝为所归者。由三宝具足无量真净功德。欲恳慈愍救护于己。俾四魔诸苦不得侵损。显通论云。是救济义。以归依三宝。能息无边生死苦轮。远离一切大怖畏故。义同多论。毗尼母论云。有五种三归。一飜邪三归。二五戒三归。三八戒三归。四十戒三归。五具戒三归。此乃第一也。所言飜邪者。佛未出世。邪师说法。言皆是妄。法不契理。盲引痴愚。欲升反坠。佛出世间。智证无等。穷彻因果。称性说法。济拔众生。引入正道。故云翻邪三归。此法如来始游波罗奈国。耶输伽父信归发起。人到于今。咸沾恩锡。
归依佛者。归于法身。谓一切智无学功德。五分所成。
释 归于法身佛者。佛具三身。于法身中摄报化故。法身有二。一理法身。理即性德也。谓性净明体。本来离念。等虗空界。无所不徧。诸佛众生皆同一相。是名理法身。二功德法身。谓如来往昔经三祇劫。修六度万行功德为因。而成法身之果。故名功德法身。文云一切智等所成。正明功德法身。以含理法身也。三世如来皆具此二种法身。今言佛者。谓归依三世诸佛故。下二句释上。若详明之。一切智者。谓于一切内法内名能知能解。一切外法外名能知能解。内法名者。谓理内所诠法相。及能诠名字。葢佛教依理而说。故名理内也。外法名者。即理外所诠法相。及能诠名字。葢外道等违理横计。故名理外也。此乃能观之智用。无漏功德者。谓发心修行。于中不求人天小果。皆愿回向菩提济度众生。故云无漏。佛证法身。由此无漏功德五分所成法身。言五分者。分谓分齐。法即戒定慧诸法也。身者聚也。聚积诸法以成其身也。一戒身。因持净戒。戒法成就。得证此身。二定身。因修无漏净禅。得证此身。三慧身。因修无漏智慧。得证此身。四解脱身。解脱有二。一有为解脱。谓以无漏智。断有漏烦恼。二无为解脱。谓一切烦恼灭尽无余。烦恼既尽。理本无为。由二种解脱。得证此身。五解脱知见身。知以智知。见以眼见。谓因此智眼。于一切法知觉照了。当体即空。悉皆如幻。得证此身。故云五分法身也。
归依法者。归于自他尽处。谓断欲无欲灭谛涅槃。
释 法言自他尽处者。自谓我执。就中有二。一俱生我执。二分别我执。如原序所明。他谓法执。亦有二种。一俱生法执。谓诸众生无始时来。虗妄熏习。于一切法妄生执著。恒与身俱。二分别法执。谓于邪教及邪师所说之法。分别计度。执为实法。尽处二字。谓二空理观也。一人空。人空即我空。亦曰生空也。谓凡夫如上执我。佛为破此计故。说五蕴无我。二乘悟之。入无我理。是名人空。二法空。谓二乘人未达法空之理。犹计五蕴等法实有。佛为破此执故。说般若深慧。彻见五蕴自性皆空。菩萨悟之。入法空理。是名法空。下二句释上。谓二空理者。是断欲无欲灭谛涅槃也。若详明之。此二句总摄四谛法。断欲无欲即集谛。由知三界生死实苦。推因谛审。烦恼惑业实能招集生死之苦。若断诸烦恼。苦因不集。则生死轮息。永无苦果。然以集谛烦恼众多。而特举欲者。葢我法二执贪欲为本。贪欲若断。诸惑易除。灭谛涅槃者。灭即寂灭。由厌生死极苦。谛审涅槃实为寂灭之乐。必依戒定慧道修行。二空理显。方能通至涅槃。
归依僧者。归于第一义僧。谓良祐福田。声闻学无学功德也。
释 第一义僧者。准成唯识论中四胜义谛释之。此是证得胜义也。谓声闻证得二空真如之理。即是胜妙之义。下二句释上。谓第一义僧。是真净福田。所具功德。能福祐众生。若归依者。获益无量。然此声闻功德复分有学无学。所言声闻者。谓闻佛声教。依修悟入。有学谓前三果并四向是。无学谓四果阿罗汉。诸漏已尽。无复烦恼。准经律中。凡夫僧能持禁戒者。皆称福田僧。以戒体为良福田故善见论云。并须师授。言音相顺。若言不出。或不具足。不称名。不解故不成应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