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下三科。皆称有学者。以各门在修习位者。功极皆将证入无学之时也。诸字但指一类多人而言。下皆放此。温陵曰。独觉者。出无佛世。观物变易。自觉无生。故号独觉。乐独善寂。求自然慧。故曰寂静妙明。
○当知此非是天然外道。葢是多生受佛小教熏习。当历七生。方证无学。终不至于八生。今第七生。出无佛世。证期已至。忽然触境证入。似不历教而实教于多生矣。
△三缘觉。
温陵曰。缘觉者。禀佛之教观缘悟道者也。知迷胜性由十二缘。于是断之。自无明灭。至忧悲苦恼灭。则缘断而胜性现矣。性因缘断而显故。曰缘断胜性。
○胜性。即因缘无生之性也。亦化城涅槃耳。下科放此。
△四声闻。
擕李曰。三果以前。贤位圣位。俱属有学。见道一十六心。断四谛下惑。证生空理。故曰得四谛空。初果后进断三界八十一品俱生。品品皆证一分择灭无为。故云修道入灭。应求圣乘已竟。
△二应求杂趣。即六凡也。分二。一诸天。又分二。一天主。又分四。一梵天王。
孤山曰。自在天是欲界顶天。具云婆舍䟦提。此云他化自在天。假他所作。以成己乐。即魔王也。或云自六天上别有魔王居处。亦自在天摄。
○欲身自在者。显其惟是正报如意耳。下放此。游十方者。六欲四洲之十方也。或亦能至他界。应不及色天之远到耳。再容总通。
△四大自在。
孤山曰。大自在。即色顶摩醯首罗天。大论云。三目八臂。骑白牛。执白拂者。是也。
○飞行虗空。能至他界。如法华言。其能过五百万亿国。推寻供佛。是也。初禅尚能。何况色顶。又统论诸天皆举一以该其余。梵王似局初禅。而实该四禅。帝释似局二欲。而实该六欲。二自在别举魔天。以二魔不在正天之属。故更举之。但阙四空。或意含而文略。然此与法华俱缺之意者。此论现身。而四空不乐身相。故不为现。纵有别者。方便以利益之。当亦不入此现身之例矣。天主已竟。
△二天臣。分三。一上将。
温陵曰。自金轮至粟散。皆人王也。粟散即邦国小王。散于天下。如粟之多。
○问世之平人。有妄志帝王者耶。又何须假帝王身与其说遂心之法耶。答此必有德怀仁。不忍世乱。发愿世世为有道之王。以理邦国。菩萨为其现所欣之身。与说生贵之因及帝王德业。以熏隔生之种而已。如修十善为轮王因。是也。岂教以篡夺之术哉。后多放于此意推之。
△二臣民。分四。一长者。
温陵曰。具十德为长者。姓贵。位高。大富。威猛。智深。年耆。行净。礼备。上叹。下归。故为族姓之主。世间推让也。
○以此观之。西天称长者。非止年高。葢世臣大家。而兼有德望者之称。然亦非现生可得之位也。
△二居士。
温陵曰。婆罗门。此云净行。四姓之一也。爱诸数术。即和合占相。推步盈虗也。
○此但释数术。而未明摄卫。乃调护身寿。即名医辈耳。此科似此方医卜杂伎所摄。如郭璞华陀之类。是也。西天最贵重之。有十八姓。世谛男子已竟。
△二奉教男女。谓奉戒者。分二。一出家二众。又二。一比丘。
处女亦名处子。谓未出嫁之女也。爱乐处身者。愿常为处女。终不出嫁也。不求者。不愿随从之意。谓坚贞自守。纵有强施侵暴。亦誓所不从也。应希求心已竟。
△二应厌离心。前之希求。是冀望胜事成就。此之厌离。是不乐本位。思欲脱去也。然多欲脱入人伦。问余趣则可。天趣何反求人。答人身意于修道出离。裴公云。可以整心虑趋菩提。惟人道为能。是也。分二。一八部众。孤山曰。准普门品。此阙迦楼罗即金翅鸟也。乃译文略之。今但七易就分为七科。一天众。
温陵曰。内外四大。常相交感。见觉属火。故见业交。则见猛火。今知见旋复。则无见业。是以火不能烧。
○此亦称名众生。火不能烧也。问菩萨知见旋复。何与众生。而即令众生脱火。答菩萨旋闻。与声脱时。见亦旋而亦与色脱。固火不能干。然证极法界威神无量故。令一心称名者即为大悲威光所摄不堕火难。如入山阴暑不能侵也。此葢自利余力。加以悲愿。故能如此。无可疑矣。擕李曰。准天台释。火难有三种。一果报火。下从地狱。上至初禅。二恶业火。通三界。三烦恼火。通三乘。火难既尔。他皆放此。
○若三火通收。则三圣亦应蒙救。前标文中。摄在一切二字之内。此则穷研尽理之说。不可不知。
△三水溺难。
孤山曰。药叉如前。肇师云有三种。一在地。二在虗空。三在天。罗刹云可畏。鸠槃茶厌魅鬼。毗舍遮噉精气鬼。富单那热病鬼。温陵曰。闻熏精明。烁彼幽暗。故不能视也。
○首二句。言反闻功极。发本明曜。圆照法界也。次二句。言鬼神阴隐想习。向暗背明。反不堪于光耀。如枭鸟夜视昼盲。罗刹向日不见。是也。威摄众生。意准前知。下可类通。
△七枷鎻难。
灭音即脱声尘。圆闻即证极根性。徧融一切也。然灭尘则无复外敌。圆性则咸使内融故。徧生慈力者。能令碜心毒人悉化慈悲眷属矣。法华云。念彼观音力咸即起慈心。是也。八难无畏已竟。
△二三毒无畏。问八难现是苦境。可说怖畏。三毒随自心行。何畏之有。答八难畏其现是苦果。三毒畏其必成苦因。然须约信因果知怕惧者而言。非约肆行无信之人而说也。法华云。若人多于淫欲。常念恭敬观世音菩萨。即得离欲。乃至嗔痴亦然。是皆约于知畏求离之人。不然何发常念之心乎。就分为三。一贪毒。
温陵曰。痴由妄尘所蔽无明所覆。销尘则无蔽。旋明则无覆。故外之法界内之身心。凝莹朗彻。离痴暗矣。
○具足见惑为昏。具足思惑为钝。具足无明为性障。阿颠迦。此云无善心。又痴之最重者也。吴兴曰。准天台释。三毒通界内外。内谓见思。外谓无明。二乘以欣涅槃为贪。厌生死为瞋。迷中道为痴。菩萨广求佛法。诃恶二乘。未了佛性皆是三毒。
○此等深意备知而已。未必是此处本旨。正意惟依初标所释。三毒无畏已竟。
△三二求无畏。问求男女者。有何所畏。答畏其终不得也。菩萨遂其所求。即脱其不得之畏矣。就分为二。一求男。
施无畏力者。据后文云。十方微尘国土皆名我施无畏者是也。备全也。福备众生者。言其非但脱彼怖畏。兼复全其福德矣。良以前十一科。秪脱怖畏。后三科。兼全福德。故云然也。十四无畏已竟。
△三四不思议。分为二科。一总承圆通。
温陵曰。本根清净。则一切无著。故令众生舍诸悭著也。求我哀愍者。哀愍受之。而为施作佛事也。
○众生悭心最为难破。舍心最为难发。求心不可强致。今所过即感众生破悭舍施哀求。是诚不思议威神所使然也。孰知其洪源但犹所习耳根清净无著。故能类感如此。然则希感应者。岂可他求哉。
△四供养佛生不思议。分二。一由得究竟。
我得佛心者。妙契诸佛净圆真心也。证于究竟者。已入妙庄严海。无量佛法宝藏。悉现在前矣。
△二故广供养。妙庄严海既入。佛法宝藏既开。具无量福慧手中。能出无量珍宝。身心能运无量神通。故能生佛等供财法无尽矣。分为二。一上供十方佛。
此之更述名称者。一表人法同名无有二号。见名实恰相孚也。二表圆通周徧故感名称周徧。显法门殊胜也。大众各说已竟。
△三佛现瑞应。葢众圣各述圆通。则华屋诸门悉启。故佛复以瑞应之。是诸圣以言显。而如来以相显。欲众生承言玩相而发悟也。分三。一彰圆通总相。夫圆通之理。自他交彻。岂惟果中如是。虽因中亦然。故今以诸佛表果。诸圣表因。光明互相灌注。显自他因果交彻也。然虽普应诸圣。其实交彻等妙。耳根独显。诚能谛观闻根圆妙。谁不本来交彻。信乎因果一如也。又分为二。一以自彻他因果瑞。
此科固表众生必获圆通法乐。然须总蹑上之别相。葢初解声色全心。次方悟证因地。次又真修行智。末乃究竟果海。故庆众生必获全益。而梵呗敷奏。极表法乐无穷也。佛敕诸圣各说一科已竟。
△二佛敕文殊拣选。特命文殊。有二意。一本寂场之大智。诸会之法眼。二与观音同证。故择妙门。有专嘱焉。然所以必择者。亦具二意。一者佛前虽令一门深入。而竟未说出何门。况今诸门竝陈。理宜决定一门。纵使前文微露。终非显说。今须决择以分明指出耳根也。二者列圣所以不对根智。观音所以曲合机宜。非此一择。不能备彰。无非欲令当机且掷诸门而独取耳门。分二。一如来敕选。又二。一先示诸说平等。又三。一令观能说诸圣。
真际曰。于彼元明性上。妄生照用。而形所相。有相当情。无相即隐。故照性亡。
○元明性上妄生照用者。即经前所谓性觉必明妄为明觉。而形所相者。即觉非所明因明立所也。有相当情无相即隐者。如云起必障于日也。首句似永嘉所谓倘顾还成能所。末句似后知若生时前知早已灭也。问所既妄立。何不生汝妄能。答凡经一重惑起有二功能。一能隐覆。二能生起。今偈正表隐覆。而前经乃明生起。二义具有。前后互影而互出耳。然大意略同永嘉。以此推原无始。虽不全而永嘉所说禅心。而意旨遥契。故可类通之。亦以见祖意与修多罗合也。又此二照字。前生后灭。俱属于妄。不可谓后照为真。亦如永嘉云。二知既不竝。但得前知灭。灭处为知境。能所俱非真也。又此生灭。依前真起。为万法本。故科妄源。
△二略彰生灭。此万法麤生灭。非前无明细生灭也。蹑上真妄和合。遂谈万相森然具矣。分二。一万法生起。
首句。即经前所谓晦昧为空也。亲依无明虗空先现耳。次句。即空晦暗中结暗为色也。三句。即温陵所谓妄想凝结成无情国土也。四句。即彼谓妄识知觉成有情众生也。上二句空界显彰。下二句依正成就耳。
△二万法还灭。问方彰生起。何以遽谈还灭。答还灭即是归元。今选根深入。正谋归元之路。故备彰生起之虗还灭之易。以发其端。分二。一先彰劣妄。
法尘。非外五尘之实质。乃五尘影子。惟意中独缘。属独影境。故曰内尘。必有所者。言必专一处也。葢意无有二。起意缘时。但专一境。舍一缘一。始终惟一。能所皆局。岂能徧涉。不徧故初心难入圆通也。拣六尘已竟。
△二拣五根留取耳根。故惟拣五。问根能旋反转之即性。何亦拣之。答根虽总皆近性胜彼尘识。然六中圆缺不齐。前文云圆根与不圆根日劫相倍。今正拣去合者浅者与不圆者耳。意令惟取耳根而已。就分五。一眼根不圆。
吴兴曰。首句语倒。应是舌入非无端耳。温陵曰。舌不因味而即能觉了。乃为无端。
○今者不然。故曰非无端也。末三句。言其无离味之恒觉故难入圆通。问耳离声而闻静说为常性。何不舌离味而尝淡亦说为常耶。答耳为离知。恒常普徧。离声闻静。更比声圆。人所易晓。经云动若迩遥静无边际。是也。今舌根觉味之知。不过三寸。合知尚劣。而离知淡相更为眇昧。岂能同耳之常性彰显乎。故不例难也。
△四身根不会。
擕李曰。论云。二和生识。谓根境和合识生其中。今言三和者。能所合说也。
○识见二字。亦似语倒。应云见识。即眼识也。乃眼家随念分别。外对无情之色尘。内依无分别之眼根。而中间诈现随念麤略分别。是为眼识。能依自体并所依根尘。故曰杂三和也。温陵曰。三者和合穷之本自无体。故曰非相也。
○末二句。蹑上结归无定亦无定实之自体而已。
△二耳识非初。
温陵曰。孙陀散乱。佛欲摄住其心。令观鼻端。此特权机而已。葢真心无住。有住则妄矣。
○鼻想者。于鼻端作观白之想也。本权机者。本为对治。而权假设想。非鼻识本有也。以鼻识分别香臭为用。非关端白故也。次句。明本意只为摄住散乱而已。三句。明不圆之故。住则偏局一处。何由而圆乎。
△四舌识有漏。
首句。言说法虽由舌识。然不免杂。以音声文字故。曰弄音文也。而能开悟成自果。但由先世所成旷久辩才之力。故得如此。非彼一时舌识所能。且名句乃不相应行。有为所摄。非无漏法。岂以舌识参杂于此。而成圆通乎。
△五身识不徧。
吴兴曰。问波离执身次第执心。俱得通利。今何但云束身而已。答声闻执心。亦防六聚七支之非。况今言身识在其中矣。
○此偈正拣身识。其言束身。正谓束于身识。非谓身根。而言识在其中者。岳师之混淆。多此类也。且观下元非徧一切之句。则知但束之语。非惟只表遗心。葢表所遗者更多。良以圆通之境。当徧融身界万法。今但束身识。局于身心。无普融观智。岂得圆通乎。
△六意识缘物。
吴兴曰。目连神通。由宿习所得。虽云旋湛心光发宣。非关于法分别而现。又小乘神通。皆是作意。缘物则有。离物则无。
○法分别三字。即意识别名。葢意识是法尘上分别性故也。此句已明。目连神变圆通。元与意识无干。次句又言纵由意识。亦是缘尘。而非离尘普徧之法。亦难获圆通矣。物即尘也。通观拣识之文。多明六圣所证各皆别有资藉。非真由彼识心能至圆通也。拣六识已竟。
△四拣七大。七大之中。前五同尘。第六同识。第七同根。比前但加广大之相。而拣意大同前也。就分为七科。一地大非通。
温陵曰。月光水观未离想念。难契如如。葢如如之理。非觉观之法故也。
○如如者。即圆通真实之体。乃离念不动之法。凡起心分别觉观。皆不相应。反显旋闻。不属觉观。明矣。而强安三观者。尚当寻绎于此可也。
△三火大非初。
动寂有对。则一动一寂。便属循还生灭无常之法。故非无上觉体。问反闻法门。亦从动静而入。何殊于此。答彼乃渐脱动静二尘。以取无动静之闻性。为初心方便。此即取有动寂之风性为入门。所以大不同也。岂可以此难彼。
△五空大非觉。
温陵曰。弥勒惟修识观。而所观之识。念念生灭。存心观之已妄。况获圆通耶。
○首句。言发心即研穷识性。以为入门也。次句。言能观之观心与所观之识性。二俱念念迁流。悉不能住也。愚意。初心纵猛必堕识无边处等定而已。三句。研穷之极。纵有存住之心。如说二乘所住涅槃。但是识阴境界。犹如湛流望如恬静。而实不住。故曰乃虗妄也。初心岂能依之顿入圆通乎。
△七根大殊感。
温陵曰。以说法不滞为妙音。寻声救苦为观音。音性无著为梵音。应不失时为潮音。
○详夫菩萨忘音尘。而修闻性。及至称名叹德。乃独取音。而不取闻。何也。正表圆人不坏法相。而初心忘尘。但图解根而已。圆通之后。一切妙用。全在于音也。岂如灰断之果永坏无用也耶。故今三十二应中之说法。四不思议中之说呪。皆妙音之力也。十四无畏中之救八难。四不思议中之施无畏。皆观世音之力也。由法华。以观其音声。皆得解脱。释观世音名故。偏属救苦矣。十四无畏中之除三毒。四不思议中之破悭悋。皆梵音之力也。以彼科明言修习清净本根故。属梵音矣。三十二应中之赴徧求。十四无畏中之赴二求。四不思议中之赴广求。皆能应不失时。潮音之力也。然此独缺法华中胜彼世间音故。致十四无畏中持名一科无所收属。以彼一名独当一切菩萨之名。正属胜彼世间音也。然就今经文。收八妙音中。亦稍为通。以一名而顿含众名功德。亦甚为妙也。
△四恩沾凡圣。
上句恩沾于凡。救世谓拔诸苦。安宁谓与诸乐。葢既言救世。则且指世间凡夫蒙益也。下句恩沾于圣。出世则先以革凡。常住则究竟成圣。然功迹亦不出于应等三科。其意易见。不必分属也。赞人殊胜已竟。
△三示法真实。此科见耳根元自真实。决定速至圆通。不劳资藉别因。正番前别有资藉之缘耳。分二。一标启佛述说。
孤山曰。口鼻身俱合中知。若将身以合方知句。俱口鼻上。其义方顺。葢语倒耳。
○斯言最是决倒无疑。解者即当顺序依此而解之。目非观障外者。如隔窓纸。不见外事。隔皮肤不见脏腑。是近而薄者。尚成障隔。况远厚乎。身以合方知。口鼻亦复然者。言三根略离尺寸。了无觉知也。心念纷无绪者。明意根中常缠意识不能静照也。此历言五根俱无现具灵通矣。
△二显自为通。
孤山曰。谓将汝循声之妄闻。以持诸佛之言教。何不反闻自性以求解脱乎。上闻能闻之智。下闻所观之理。
○上佛字即佛身。下佛字即佛法。上闻字即闻根。下闻字即闻性。而将闻之闻。亦即指于具妙性之闻根也。正言众生不达本闻即是妙性。无劳外求。却乃日用不知。反将本闻。贪教不返。惟希小利。譬如以金盌乞食。不知盌自可富于食也。故敌体以警之曰。汝将本闻妙性不自觉知。但务受持诸佛佛法。何不识取本闻而旋倒闻根以闻闻性乎。良以佛教。本欲人之修性。今遗性而独驰于教。亦非教之本意故也。此科方是教导反闻之正文也。观此但闻一闻性。便胜无量多闻。亦见其至简而最要矣。
△二法喻详明修证。上方举妙门之胜名。述不修之大错。以警其当修反闻而已。而尚未言如何修如何证。故此科详之。分三。一法说。又为二。一历示次第超越。四卷末云。由此无始众生世界生缠缚故。于器世界。不能超越。故下分科文义出彼。而科名亦取彼也。超越即解脱之意尔。就分为二科。一情界脱缠。又二。一脱尘尽根。
吴兴曰。幻师譬真如。幻作譬随缘。真妄和合变成六根。如诸男女。
○详前法说。既有情器双超之旨。则喻中亦应具之。故一机但指幻呪。抽牵也。牵之令动也。言男女诸根动虽不一。而牵抽令动。但一呪力故。下息机即谓止呪也。归寂然者。男女诸根皆不动也。诸幻成无性者。所依幻处亦泯于无也。盖凡幻人非无幻处。如化城喻云。重门高楼阁男女皆充满。上句幻处。下句幻人也。法中一机即一精明故。喻之所谓虽见诸根动者。喻六根之用虽殊也。要以一机抽者。喻惟一精明之体于中随门异用也。息机喻但旋一根精明之体令其还源也。归寂然者。六根俱解脱也。诸幻成无性者。器界亦超越也。一精明不合幻师。但合幻呪。至下发明。
△三法合。
盖自不修而惟劝人修。人或不从。身先入而率人同入。人皆乐与。故文殊明已亦从耳根修证。所以启人之必信从也。普劝修证已竟。
△五结答请加。分二。一正以结答。夫文殊承佛尊命。检选劝修。上文选劝事竟。当回复尊命。故此结答。乃回告于佛之言。又二。一观音最合圣言。
温陵曰。真实心要如是而已。长水曰。真实心者。文殊指已选圆通之心也。二义虽皆可通。而环师说胜。经偈元以如是结尾而已。二字得其义尽无余之意。如来教示一门深入科已竟。
△三大众承示开悟证入。分二。一阿难一类开悟。此一类约修证种生。但得顿悟。未即顿证者也。位多在于大乘观行小乘方便。若有名字人。缘此新入五品。是即微证。然悟强证弱故。但显悟而已。阿难示在初心初果。又示多闻无力故。与此一类。权同未证。此其宜也。且圆顿教旨。惟重彻悟。不愁不证。又既知其示现。则虽不证。亦何所屈。况经文本无证意。何必强与争其有证乎。必执有证。敢定何位。慎勿凿也。又二。一正明开悟。
菩提涅槃。是究意智理极果。前多详解。即喻中之家。而喻中归家道路。即耳根圆通。所谓因地心也。于道路而言明了。是犹行客方知归路。而尚未知起行之相。故不强说进证。长水谓其未证非过。
△二登伽一类证入。此一类约修证种熟随悟顿证者。然圆顿乘。悟即彻底。证分浅深。登伽显呪不思议力所加持故。顿能进证。故与此等。作一类也。凡经叙证。多从深至浅。此中三科。但约圆位。一初住二七信三初信也。就分三。一得法眼净。
十恒河沙。尚为有量。今称无量者。愈不可名状其多也。吴兴曰。按天台释法华分别功德品。发菩提心。初入十信也。故仁王般若云。十善菩萨发大心。长别三界苦轮海。
○据此位在初信。已发直深大悲之三心。按圆通当至动静不生。问阿难所证初果。应齐圆之初信。今闻经之众。昔未证而尚成新证。何阿难先已证者。反不列斯位耶。答论断见惑。旧证非新。何须列此。若兼论发菩提心。则阿难既云证小。亦示缘生。三心未显。故亦未列斯位中也。选根直入一大科已竟。
△二道场加行。此科为圆根近下者说也。然下科为初方便。此科更为最初方便。亦助前圆通而已。分二。一初请略说。又二。一阿难请。又二。一礼谢自悟。
心谓本有真心。迹谓修证事迹。不达本有之心。则积行𦢊腮。徒劳无益。不达修证之事。则尘埋宝藏。莫救贫穷。今性修毕达。故曰心亦圆明。悲谓悲旷劫之双迷。欣谓欣一时之圆悟。由此而取证有期。故感激之深如此也。
△二拜请度他。分二一标意礼称。
其心不婬。则是于诸婬欲。非但不动身口。亦不生一念思想之心。方为不犯。方与摄心为戒相应。余三放此。温陵曰。众生皆因婬欲而正性命。故缠生死。若欲爱枯干。则残质不续矣。
△二犯则必落魔道。又三。一必不出尘。
此中虽敕阿难。而后人不必亲待阿难。凡遇知识凭经指诲绝婬念。修圆通者。即如阿难并释迦及先佛亲来。至心依从之。凡言婬欲无碍。即魔王亲来。速当惊避矣。广如阴魔中辩。
△三确定菩提成否。众生初心希菩提者。宿因教熏善根及本觉内熏之力。而难舍婬等者。乃俱生旷劫深重习气。故多理欲。交战胸中。正此两难之际。忽遇魔师密传不碍菩提。鲜不欣然从之。故上科示以被系落魔所以。力止莫从也。犹虑有习气最重者。自心姑息。谓带婬修禅。虽不速得菩提。久当得之。故此与之决定不断毕竟不成。断之方可希望也。分二。一喻不断无成。又三。一举带婬修禅。
首二句。合蒸沙作饭。次五句合经劫热沙也。婬禅妙悟。即沙之暂热相也。以带婬之念为根本。而发妙悟故。曰皆婬根也。暂生魔宫。恣造巨恶。三途备历。求出无期。末二句。言婬非涅槃之本。如沙非饭本故。故无修证路也。
△二劝深断方成。
佛于藏通律中。听彼教声闻菩萨除人蛇等二十种外许食三净肉。今言是佛在时神力所为。则灭后岂可复食乎。孤山曰。五净肉者。律明三净。不见为我杀。不闻为我杀。不疑为我杀。今言五者。加自死鸟残也。
△二出权化之由。
委曲取利。其心回邪。言行不正。故堕邪类。精灵者。如山精水怪。具诸神通。似仙非仙。似神非神。妖魅者。出没世间。每每著人。或夺精气。或盗财物。邪人即被著之人。以其被著。言行妖异。惑乱于人。
△三兼成增慢。
觉路即菩提路。正谓圆通。以方忏悔秉戒。未臻定慧。故曰未明。已决定心者。决定信其宿业必消觉路得明也。温陵曰。一切难舍无过己身。难舍能舍。则自余贪爱决能弃舍。故曰是人于法已决定心。
○若徒慕舍身。勉强毁形。现前盗业。又复新作根心贪爱居然不改。尚不免于业苦。岂能决定明觉路哉。
△四亲证违此须偿。
得谓得道。指理言也。证谓证果。指位言也。须陀洹等即果。阿罗汉即道。葢小乘理至罗汉而极。故言道也。乘同道。位同果也。求世尊胜。要恭敬也。求彼礼忏。希供养也。人于果人前忏悔。必盛陈供养故。
△三记其损善堕落。
△二观音广陈以当此方之机故。广陈尽妙欲人专修于此也。问娑婆岂无别门而入者耶。答偈云自余诸方便。乃至浅深同说法。备悉此意。意以同途长修浅深共入。惟取耳门。而余门不及。间有别门入者。亦仗威即事而已。然此应云。观音耳根。以对前总科。彰其广陈。而意含耳根于观音二字中矣。分三。一作礼陈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