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不见处。而起无因之计。约此则名无因外道。岳师谓即冥谛是也。盖众生三道。展转相因。穷极无始。惟佛眼能彻。菩萨尚有分限。何况凡小。故凡小极其通力。但此而止。岳师责其不知因识非是。纵知因识。亦岂能穷乎。
△三失真堕外。
非徧圆而计徧圆。非真常而计真常。故堕邪觉。而失正觉矣。此中不必取旧注强分属于五阴。而言前广后狭。反颠乱于本文矣。四种徧常已竟。
△三四种颠倒。合前二计观之。二无因。似观劫外断处而计无常。四徧常。似观劫内续处而计常。各皆单计而已。今此乃是双计常与无常也。分三。一标由示坠。
吴兴曰。观妙下重举观行。湛然下正明起计。亦由不了行阴生灭。妄谓此处心性湛然。以为神我。言神我者。外道名主谛。谓一切法皆是我所。悉以此神。而为其主。
○此盖二十五谛中末后谛也。二卷说有真我徧满十方。亦即此耳。当知。自心无生灭。即计自是常。众生于我心中生死。即计他是无常。故为双计。
△二约他国土。
此观前四阴而起计。以自他不纯。故言双非。计行则非他。以行是自心故。计三阴则非纯自心。以色有外六尘故。若约自多他少。以少从多。亦可科云约自四阴。今图四义不缺不重。故作是科。其分常与无常。文易可了。
△三结成外论。
此盖所约自他。虽单双不定。而所计常与无常。皆同双计也。四种颠倒已竟。
△四四种有边。文中虽双计有边无边。理实但是邪计边见而已。非真得于无边理体。故以正教判之。但名有边。详其立意。殆以有边为有限际。非胜法也。以无边为无限际。是殊胜法。例如双计常与无常。而惟取常为胜也。分三。一标由示坠。
穷行阴空者。盖斯人穷至行阴不了区宇未空。而遂谓真空寂灭之性。故下半生半灭。乃据见妄度众生身中。自想阴以前半属于生。自行阴以后半属于灭。更判生为有边灭为无边。而意取行阴空寂。为无限际之胜性也。
△三结成外论。
长水曰。于一生灭行阴。分为八义别见。谓变恒生灭增减有无也。答中略举六义。以不能定其道理。但两楹而答。故云亦生亦灭等。
○八义虽皆依行而起。而实约行阴中所见万象以别计也。故言相续之因。性不断者。此是由象推性。方成增计。所以别于恒也。增者多余也。正相续中所离者。盖凡言相续必是前后相续故。中间亦必有缺乏之处。如出入二息相续。则必缺于中交。是也。缺少即减也。互互亡处。即各各灭处也。前人即问义之人也。失章句有二意。一谓答者既自矫乱。闻者自难忆持。故随闻随失。也二谓言既两持。是非不决。能令闻者番疑平日旧习经论。犹言丧其所守也。
△二惟无矫乱。
岳师释得证谓悟一切法皆无也。盖执拗而不顺于理为矫。心无主正为乱。今详第一第四言皆两可乱意为多。而终非顺理。亦兼于矫也。第二第三言惟一偏矫意为多。而终非主正同归于乱。故总名矫乱。勿疑一字为非乱也。
△三惟是矫乱。
枝者。如木一本而分二枝。即空有岐二两楹不定之意。吴兴曰。从二至四。于前八中。有无分出也。二三单计。第四两亦。有即是无。如冰是水也。无不是有。如水非冰也。四句之中。但涉三句。未见双非。其计犹麤。
△三结成外论。
上总标无相。此分条一一明之。色为形。想为心。而受则双以连持色心。今因皆灭。故形无因。心无系。而受无连缀也。下乃例显行阴亦应同灭成无相也。温陵曰。阴性消散。谓色受想灭也。生理即行。谓无受想。则行亦灭也。
△二总勒名数。
后际即死后。尽未来际也。昏瞢犹言杳冥。即一切皆非也。道言也。以有无俱不可定。故无可言也。八俱非相已竟。
△九七际断灭。此之断灭。虽似第七无相。而起计不同。彼由前三。此由行阴。又彼推过去。以定死后。此观未来。念念成灭。故计处处有断灭处也。分三。一标由示坠。
温陵曰。前云禅那现境。乃天魔候得其便。此云禅那狂解。乃心魔自起深孽。凡见道不真。多岐妄计。皆即狂解。是谓心魔。最宜深防也。
○交互准前悟即邪解也。然通论十种邪解。不出断常空有四字而已。且前五属断常。后五属空有。第一断见。第二常见。第三双亦。第四第五皆充广双亦也。问何无双非。答断常皆过。若双非则为离过正见非外道也。第六执有。第七执空。第八双非。问此何不为离过正见。答有空不定属过偏始过生。且此双非。盖指后阴昏瞢。不定有无。非是双遮之中道。故非正见。第九推广毕竟断空。第十推广毕竟滞有。若更以空有摄入断常。仍惟断常二见而已。
△二迷则成害。
觉了斯义。谓迷解分明不颠倒也。下复令其冥显加持之也。孽者祸之萌也。心魔自起者。言天魔不至自心祸生也。犹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也。然此二句。盖今未起者勿起。末二句是已起者令息也。
△二嘱作趣真导师。
温陵曰。涅槃性天为五阴所覆。昏如长夜。前三阴尽。如鸡初鸣。虽为曙兆。犹沉二阴。精色未分。此行阴尽。如鸡后鸣。惟余一阴。故将大明悟也。
○六根虗静。无复驰逸者。按圆通。此当闻所闻尽。已得六销之时。亦即渐次中。尘既不缘。根无所偶。反流全一六用不行之时也。内外湛明者。言根尘化为一味湛明之境。入无所入者。谓初心亡所故。言入流既尽。根尘更何所入受命元由。环师谓。即识阴然亦即是类生别相。所谓各命由绪。显异前之总相而见。故曰深达也。观由执元诸类不召者。承上言既以观见受命由绪必能执守受生元本令不流逸。则尽十二类皆不能牵引受生矣。于十方界已获其同者。界指情界。同有二解。一谓同者一也。言其销六和合复一精明也。二谓同者空也。言其根尘既尽。惟一空性也。此即已得六销。犹未亡一。小乘涅槃。正齐于此。精色不沉者。如晓天可辩色也。发现幽秘。言其具见暗中之物也。即是行除识现。如脱尽外衣方见最内贴体汗衫故。即结为识阴区宇。
△二终破显露妄原。
温陵曰。以心有所得。果有所归。即因即果。皆堕所妄。所以违远圆通背涅槃也。
○内教究竟。归无所得。今有得有归。如人梦见拾得金宝。归于家中。所得所归。皆非真也。违圆通则失因地心。背涅槃则亡果地证。后皆放此。因所因执已竟。
△二能非能执。分三。一两楹之间。
能为心者。能造化之心也。能事果者。能成办所造化之事。以为实果也。温陵曰。大慢天即摩醯也。不能谓能。故名大慢也。徧圆者。计我体圆徧空界也。
○问此计识为自心流出一切。何异内教万法惟识。答内教万法惟识。表如梦幻。生即无生。此计实生。安得一辙。又惟识正明无他心外之法。此计能生他法。宛是颠倒奚疑乎。能非能执已竟。
△三常非常执。分三。一两楹之间。
温陵曰。所知即所观识阴也。谓识有知而一切法由知变起。因计知体圆徧诸法。遂立异解。谓无情徧皆有知。
○草木下三句。承上无异言。既与有情相同。则当互轮转焉。无择者。不分有情与无情。而徧皆有知也。是其谬计无情有知。而实本无知。故言知无知执也。环师谓婆咤霰尼乃二外道。觉即知也。亦计徧知之类。
△三结名异种。
温陵曰。此谬计圆知以为因心。则果终虗谬矣。以无知为知。是倒知也。
○问此与内教山河化为知觉无情作佛之旨。何所简别。答孤山亦有此辩。意是而辞欠明了。今详内教。明见相二分。本惟一心。迷之为二。故妄见无情不通知觉大悟复归一心则通一知觉更无外物。非谓各各有知同他心量也。今计各各有知互相轮转。诚为虗谬。是知内教明训销归一心。此执谬计成无数心。岂滥同哉。问今何草木为妖亦有知乎。答此非草木有知。是彼依草附木之精灵有知。斯则仍是有情之知。非彼无情之草木能知也。知无知执已竟。
△五生无生执。分为三。一两楹之间。
圆虗无心者。以取空之心为因也。成空亡果者。以断灭之境为果也。问此与后二乘何别。答弃有取空。见解志愿皆同。但先心各别。此凡外种。伏惑取空。彼圣性种。断惑取空。归无归执已竟。
△七贪非贪执。分三。一两楹之间。
执著命元。以识阴为长命之元。立固妄因者。以因中功夫惟求坚固妄性妄命也。趣长劳果者。言所趣之果。徒以长劳。终非常住也。𤀹师谓。劳应作牢。为声之误者。似为最顺。妄延者。妄求身命延长也。贪非贪执已竟。
△八真无真执。分三。一两楹之间。
此法门。亦应总指五阴中辩魔法门。诸佛乘此心开者。每于一阴。未开之时。要须依此法门。以辩别之。不为十种魔境所惑。方得一阴破除。从色至识。无不皆然。故云尔也。成无上道者。言乘此阴破入住可以超证极果矣。
△二识尽所超。分三。一识尽根融。
孤山曰。金刚干慧。是妙觉无间道。转入解脱道。即妙觉也。故云入于如来等也。妙庄严海是福究竟。圆满菩提是智究竟。归无所得是理究竟。福即解脱。智即般若。理即法身。不纵不横。三德秘藏于兹具显。
○妙庄严海者。具足万德庄严之果海也。圆满菩提者。完复一切种智也。归无所得者。一一契合性真本有。而不从外得也。上二句显修成。末句显性具。盖从性起修者。而修还契性。离性真外无片法可得矣。先示超证已竟。
△二后示护持。又分三。一首明遵古辩析。
皆字总蹑上死生尘垢乃至虗空。应以伏难起之。如云既本觉中。元无生死涅槃乃至虗空等五阴实法。奈何即今众生宛然现有耶。答此等皆但因于五种妄想次第生起而已。岂性真本有耶。当知此句。正乃确答妄想生起。
△三喻妄生非实。
承明我所以说五阴同是妄想者。一欲众生了见五阴真正本因。而破除无难。二欲众生捐舍五阴徧执情计。而达妄无惑矣。若约三性分之。则精真妙明圆成本实也。皆因妄起依他已虗也。二计俱非偏计愈妄也。标说妄想之由已竟。
△二详示五重妄想。就分为五。一色阴妄想。分三。一示体因想。
坚固妄想者。言此想之体取著有力固结而不可解也。如父母交遘染心。并己憎爱深心。其交固有力。不待言矣。问内根固然。若兼外器。何关三想。答如前世界相续中。言坚明立碍及与坚觉宝成等。亦坚固妄想也。
△二受阴妄想。分二。一转想成受。
首二句。单以牒言财胜。昔有下。双以况显财田俱胜。盖以七钱而施一佛。财田俱劣也。而犹得转轮胜报。况显徧空佛土。即田胜也。皆施珍宝。即财胜也。穷劫下。决其获福不思议而无边际也。
△二况显经功超越。当知况显之意。全在言外。分为三。一示诚言起信。
能念之人。即前临堕狱者。一念者。暂时发心也。此法门须确指大定圆通超出深入之一门也。末劫者。圣远魔强之日也。末学者。难进易退之人也。须知弘经既惟一念。经必非多。所谓四句偈等。人必非众。所谓窃为一人等也。
△三因之离苦得乐。
想阴魔相已竟。
△四行阴魔相。此阴前于二卷。五阴科中。彼约迷位。故取其麤。譬如瀑流。此约修位。故取其细。喻同野马。以前三已空。而所余行阴最为深细。分三。一具示始终。又二。一始初未破区宇。又二。一蹑前想阴尽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