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尘既发根。根还取境。根境相待。闻始得成。故此耳根。离尘无体(〔标指〕由因动静二境。发闻知之性也)。
(△〔孤山云〕耳闻动静。犹目见明暗也。诸经所说。对声有闻。缘明有见。今文了义。静亦名闻。暗亦名见。鼻闻通塞。意知生灭。例亦如是)。
([│/○]二破成无相二)。
([?(▽/○)]一标无生)。
【疏】先破境生。境有动静。闻一则不闻一。以随能生。有生灭故。次破根生。不假动静。闻亦无故。后破空生。空若有闻。自成于根。(〔温陵云〕有闻成性。谓有所闻。则成有性)又空自闻。岂干于耳。
([│/○]三结成虗妄)。
【疏】鼻喻真性。外风喻无明。畜谓缩气。喻真妄和合。劳喻心动。冷触香臭喻妄境。余文如前(〔标指〕通塞是鼻家境。气出则通名虗。气入则塞名实)。
(△〔熏闻云〕通塞对尘。虗实对根。根虗则尘通。根实则尘塞)。
([?(▽/○)]二约尘辨无)。
【疏】从境。从根。从空。亦如前释。虗空自味者。味犹甞也(〔补遗云〕虗空自甞味。故曰非汝口知。空自知味。汝舌何用。四句上明味尘。下明舌入。文不相滥)。
(△〔海印云〕知味性。又曰知味根。根性一源也)。
([│/○]三结成虗妄)。
【疏】处以生门为义。六根六境是色生处。故以生处推之。(资中文)根已前破。今正破境。然亦以根相对而破。故双问色生眼生等(〔温陵云〕树林泉池。色也。能观者眼也)。
(△〔中川云〕前正破根。则以尘对辨。今正破境。则以根对扬。由根尘同源。势若交芦。法不孤起也)。
(△〔二楞云〕见相二分。如蜗牛两角。出则成双。缩则为一。以彼皆从。自证分变现故。故举现前见处双诘也)。
(△〔吴兴云〕初五阴。以喻比法。用破执情。次六入。指假设事。显其妄相。今十二处。乃至七大。即现前见闻。及所目击。示其藏性。斯则从疎洎亲。去假就实。善巧开发。了然可见)。
([│/○]二随计牒破)。
【疏】破有知也。初句。夺成心量。离心之法。若有知者。应名为心。(〔孤山云〕知则名心者。离心有法。法既有知。亦名为心也)。
(△〔讲录云〕法尘若许有知。应名为心。不名法尘)异汝下。更分即异以破。(法既有知。即名为心。则此离心有知之法。为异汝。为即汝)初二句。破异。有知之法。若异汝心。即同他人。异于汝心。又有知故。(〔孤山云〕异汝非尘者。异汝则非汝心。有知即非汝尘。既异且非。则是他人心矣)。
(△〔定林云〕法自性空。非是尘也。此若有知。即是汝心。以何为法。此若异汝。又非是尘。则同他人心量。以何为法)即汝下三句。破即心。初句半牒半定。后二句破。有知之法。既即汝心。即应汝心之外。更有汝心也。故云更二于汝(若即是汝。则即汝心。云何汝心。更二于汝)。
(△〔孤山云〕即汝即心。防转计也。云何下。难也。汝心唯一。山何有二。根尘俱知。是二心也)。
(○〔引证〕〔大集经云〕如是心缘。为异不异。若心异缘。则一时中应有二心。若心即缘。不应复能观于自心。犹如指端。不能自触)。
【疏】佛于小乘方便教。说诸因缘法。今明第一义谛。因缘自然。皆为戏论。故此牒而征之(〔吴兴云〕小乘所解。因缘生法。皆是实有。不了即空。据此破其执也)。
(△〔王舜鼎曰〕阿难云。眼有分别。色尘无知。识生其中。明以根尘分二界又以识在根尘中。分为三界。故牒而破之)〔宗镜〕问。眼界何相。答。谓眼曾现见色。(眼曾见色者。谓能持过去识受用义。以显界性。现见色者。谓能持现在识受用义。以显见性)及此种子。积习阿赖耶识。(谓眼种子。或唯积习。为引当来眼相故。或已成熟。为生现在眼根故)是眼界相。(此二种名眼界者。眼生因故。如眼界相。耳鼻舌身意界相亦尔)问。色界何相。答。诸色眼曾现见及色界。于此增上。(谓依色力增上力。外境生故)是色界相。(如色界相。声香味触法界相亦尔)问。眼识界何相。答。谓依眼缘色。似色了别。及此种子。习种阿赖耶识。是眼识相(如眼识界。耳鼻舌身意界相亦尔)。
(△〔圆觉疏云〕一根门中。各有分界。谓眼根与识为界。识与色为界等)。
([│/○]二随计牒破)。
【疏】初三句。牒计总问。(次下三段。分破肉知。空知。香知)以肉下。破浮尘是知。身自知触。非是鼻根也(〔温陵云〕肉质之知属身。故曰元触非鼻)。
(△〔二楞云〕若以肉为齅知之性。则肉知同于身知。身知即身家之触尘。则鼻非齅知明矣)。
【疏】破空是知。初三句。根无知觉破。(〔温陵云〕虗空之知属空。故云肉应无觉)。
(△〔二楞云〕若以空为齅知之性。空自有知。则汝鼻根。应无知觉)如是下二句。空即是身破。(〔交光云〕由鼻空之空。既有知性。则一切虗空。皆应是汝)汝身下三句。结无本体(〔温陵云〕又应空是汝身。则虗空是汝。阿难却应无所在)。
(△〔海眼总科〕肉知同触。空知非汝)。
【疏】俱闻两体破也。鼻若生香。必不闻臭。必若生臭。应不闻香。今既俱闻。鼻须有二。二鼻若立。两体还成。正为何体(〔吴兴云〕从二物不来下。以根从境破。先定为香为臭。次责非香非臭。意在俱闻。堕两鼻之失也)。
【疏】互即双亡破也。若汝不许鼻有二者。则香臭混然。都无有别。以从一鼻之所流故。若无香臭。说何为知。名生识界(〔海印云〕二性不有。则香尚无体。知从谁立。知尚无体。识何从生。计以香为知者妄也)。
(△〔吴兴云〕此以境从根破。根既唯一。境云何二。二性不立。识界奚存。已上皆破根生也。问上文云。以香为知。知自属香。岂非破境。耶。答。斯葢对根而说。正破胜义根。下文不对根辨。方破境生也)。
【疏】引例无知破也。从味所生。岂合名识。故云识自为味。设许名识。亦不自甞。引例可见(〔温陵云〕识自为味。谓识即是味也。同于舌根。谓识不自甞也)。
(△〔融室云〕识若因味而生。识自为味。如舌自能甞舌)。
【疏】破共生也。既从合生。自性属谁。而名界耶。(〔海眼注云〕舌味和合。共生于识。自性何在。故下结言。三处都无)。
(△〔孤山云〕初因舌。破自生。二因味。破他生。三虗空。破无因生。四舌味和合。破共生。前后诸文。四句最显)。
([│/○]三结示虗妄)。
【疏】此明五尘不即意摄也。以各有所对故(〔直解云〕以五尘各有轨持之用。故名诸法)。
(△〔熏闻云〕前意法处。推所缘法。则云此尘非色香味等。今何取五尘为法。答前文正推法处。故对落谢五尘言之。此中既破意识。须对现在五尘而说。以五意识。从现境生故。非意所摄者。此据意法斥之。言五尘之法。自属五根所摄。非意家法入之分也)。
【疏】正破识界无体也。所因即法尘。法尘尚不可得。岂生汝识。能所俱无。立何作界(〔温陵云〕所因之法。既随缘起灭。自无实状。则因法所生之识。复作何状。状不有。则界亦亡矣)。
(△〔吴兴云〕初破根生。次破境生。不破共生者。例前可知)。
(△〔私谓〕前五依五色根。故有共生。此意识。意根即心根。兼了别义。故无共生。岳师言例前。容有共生义。熏闻遂补缀经文云云。亦蛇足也。天如补注。谓此中阙根境合辨一科。依高丽麻谷幻师。指所因既亡一段为合辨。今谓法尘无相。不同前五。现在根尘实相。但破根尘。合义自显。元无阙文。则幻师补阙之云。亦附赘也)。
([│/○]三结示虗妄)。
(经文。当知是闻非通塞上。略如是阿难四字。若在于手上。略阿难二字。此法为复即心所生上。略于意云何四字)。
(经文。身入中。破生处文云。若合时来。无破离时一科。意入中。云若从寤来。无破从寐来一科。此中以合收离。以寤摄寐。此译家影略之妙也。又空自知觉。何关意入。及下文自是空知。何关汝入。依前文。若于空下。各有前瞩尘象等二句。今于后二入中略者。亦是错综影略也。交光云。此二科阙前二句。但有后二句。僧家不通文理。依文傍句。互相钩摘。盲子诤日。宁不为有眼人笑乎)。
(声来耳边。耳往〔耳〕处此是正辨无来徃义也。交光云。应阙为无来往一句。真为画蛇添足)。
(乾道本云。汝亦识其色相迁变。有本云。汝识亦随色相迁变)。
大佛顶首楞严经疏解蒙钞卷第三(之一)
【疏】因缘和合。四大发明。皆小乘法。诸法不生。唯如来藏。即第一义(〔标指〕第一义谛。即如来藏。不逐缘生境有。本不属因缘及自然性)。
(△〔私谓〕论云。真如自体相者。名为如来藏。亦名如来法身。谓诸佛如来。唯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义谛。无有世谛境界。离于施作。今疏尅指唯如来藏。即第一义。即论中法身智身。无有世谛境界也。今师谓历指经中。如来所谈真谛妙义。则迂)。
(卍二牒疑举诃)。
〔孤山〕三藏二乘。㭊法观空。故约彼解。以破其执(〔标指〕此标义。显小乘㭊色明空。四大和合。俱无实义)。
(△〔熏闻云〕汝观地性。指㭊法差别之性。下水火风等。皆是俗谛性耳。前云。若彼大性。则指四大之中。真谛性也。如地持中。有二法性。一事法性。性差别故。二实法性。性真实故)【疏】隣虗。无方微也。即是极微。色边际相。微尘。有方分微也。今经指有方分微。名色边际相。随经所出。不须和会(〔孤山云〕隣虗尘者。以此尘极微。隣于虗空故)。
(△〔私谓〕〔准宗镜六十八〕问。离识有色。文义俱虗。心外无尘。教理同证。其奈名言熏习世见坚牢。若不微细剖陈。难圆正信。只如外色若麤若细。云何推检。知其本空。了了分明。成就唯识答。麤细之色。皆从识变。既从识有。外色全空。佛说极微。令其除㭊。非谓诸色。实有极微。诸瑜伽师。以假想慧。于麤色相。渐次除㭊。至不可㭊。假说极微虽此极微犹有方分。而不可柝。若更㭊之。便似空现。不可名色。故说极微。是色边际〔又二十一云〕瑜伽师作观行时。于一色聚之中。初析为二。观此二分色上。我法都无。复恐二分色里。我法犹存。更以慧心。㭊为四别。如是乃至隣虗一相。更不可㭊。名色后边。若更析之。便为非色。依斯假立。极略极逈。二种极微。又准〔西域记云〕最微之类分一逾缮那为八拘卢舍。分一拘卢为五百弓。分一弓为四肘。分一肘为二十四指。分一指节为七宿麦。乃至虮虱隙尘。牛毛羊毛。兔毫同(本作铜)水。次第七分。以至细尘。细尘七分。为极细尘极细尘者。不可复㭊。㭊即归空。故曰极微也。一微尘犹有十方分。更㭊此尘为七分。名为极微。故曰。细尘七分。为极细尘。此有五名。曰极微。曰色边际。曰极略色。曰无方微。曰隣虗。经云。细为微尘。至隣虗尘。即所谓次第七分。以至细尘。细尘七分。为极细尘也。又云。㭊彼极微。色边际相。七分所成。即所谓一微尘犹有十方分。更㭊此尘为七分。名极微也。又曰。更㭊隣虗即实空性。即宗镜所谓更㭊极微。便似空现也。彰所知论云。是等大种。最极微细者。曰极微尘。亦名隣虗尘。隣虗极微。一尘异名。合此二名。是色边际。温陵云。㭊极微为七分。故名隣虗。是则判极微隣虗为二矣。唯识言。又诸极微。若有方分。必可分㭊。若无方分。则如非色。既曰极微矣。又可㭊乎。经明指细为微尘至隣虗尘。熏闻言极微乃通相。呼微尘为极微。则亦误也。然今经论所明极微者。约细尘七分。次第析而之于空也。楞伽云几微尘。俱舍云极微微者。约细尘七分。次第增而之于显也。有师。误解谷响。证隣虗可㭊七分此又不烦置辨也)。
([│/○]二立理广破)。
【疏】双非色空㸦成也。色合成色。空合成空。以类自合。非互相作也。(〔桐洲云〕谓色处无空。故云合色非空。空处无色。故云合空无色。非㸦相作也)。
(△〔二楞云〕色但合色。不能合空。云何隣虗合成虗空。空但合空。不能合色。云何虗空出生色相)色犹下。重责合空义失也。㭊色明空。教观俱有。合空成色。内外无凭。前文云。犹如虗空。不和诸色。若言和合。相成相续。皆为虗妄。〔资中〕若空不可合。色何从生。故知此色。本无自性(〔如说合释云〕就小乘析色明空之法观之。既从大地。析成虗空。可见色无实体。全是虗空中出生。所谓有漏微尘国。皆依空所生也。今谓由和合故生者。则隣虗尘。亦应和合所成。乃至虗空。亦应和合所成。且道用几个虗空。合成隣虗。又用几许色相。合成虗空。若色合时。只合成色相。又成不得虗空。若空合时。又永成虗空终成不得色相。且世间只有㭊色之法。那有合空之法。虗空隣虗。既非和合而有。则诸变化相。又岂和合出生耶)。
([│/○]三会通实理)。
【疏】举众以明和合。也因别成。总总必有别。故引三人。显其异也(〔海眼注〕举三人者。如日艾镜异。和合出火。同归释种。总中有别。如舍。利弗等。种姓异也)。
(△〔熏闻云〕问七大中。何故唯火大例和合耶。答前地大。和合义疎。其执易破。从火洎识。和合义亲。所计难破。如火性。以俗谛观。灼然镜日艾三。和合而生。今以众僧和合。各各不同。显诸法和合。都无真实。(各身各姓正喻和合是假温陵云各有种姓真和合也会解取之误矣)所举三人。例同镜日艾三也。水风等三。随义可解〔补遗云〕记主以水中珠空月三。风中衣空面三。亦可例同三人和合之义)阳燧。出火镜也。(〔证真钞云〕崔豹古今注云。以铜为之。如镜之状。照物则影倒。向日则火出。淮南子云。阳燧。火方诸地。论衡曰。于五月丙午日午时。销炼五方石。圆如镜。中央洼。大晴向日出火。应法师云。五石之铜精也)优楼频螺。此云木苽林。(法华文句。近此林居故。孤山云。此云木瓜癃胷前有癃。如木瓜故。迦叶波。此翻大龟氏)瞿昙。云地最胜。亦云日种(古翻甘蔗。南山曰。星名。从星立称。后代改姓释迦。慈恩云。释迦之群望也。文句。此云纯淑。应法师翻地最胜。谓除天外。人类中。此族最胜)。
【疏】无圆实智。故名昏。不了常徧。故名迷。若虗空性。有出入等。则体非常。亦无徧义。岂名为大。故劝详审也(〔温陵云〕若悟虗空性圆周徧。本无出入。即悟四大性真圆融本无生灭)。
([?(▽/○)]三正会今理)。
([?(○/○)]【疏】六根性。然小乘多出四大。大教始有空名。根之与识。同名大者。未见经出。诸圆实教。圆观诸法。根境识三。周徧不动。虽有其义。不立大名。今此特出。真为最后。究竟垂范也)。
(△〔释要云〕大教始有空名者。大乘中说五轮。即地水火风空也。空性周徧。时处悉有。故名大。根境识有周徧义者。圆觉云。觉性徧满。圆无际故。当知六根徧满法界。根徧满故。当知六尘徧满法界等。又光明亦有六大。皆不彰灼。此最显也)。
([│/○]文四。一总标无性)。
〔宗镜〕见性从缘。和合而有(〔标指〕根无自性。因境而有。见觉是根。因色空显下文由尘发知)。
(△〔吴兴云〕见觉即见精。如镜鉴像。得现量境。非如识之分别青黄。故曰无知。以前破识破见。元有二层。皆对空显破。故四大后。又举空见识。本如来藏。以迷妄故。分一精明而为见闻觉知。与六和合也。有不达斯旨者。强以见觉为胜义根。胜义乃清净色法所成。是法相宗语。下文明云。性见觉明。觉精明见矣)。
(△〔融室云〕六根具见闻觉知。今但言见觉者。且就眼而言。是初根故。见之为觉。本自无知。知乃发于色空。故云因色空有)。
([│/○]二举事广破二)。
([?(▽/○)]一举事标征)。
【疏】此约四句以征。谓一也。异也。亦一亦异也。非一非异也(〔证真钞云〕此问四句。一同。二异。三亦同亦异。四非同非异。但经文分两。同异各成一句)。
(△古释但标四句。今人添六法微释。从古为是)。
([?(▽/○)]二依理推破)。
【疏】破双非也。空见无辩。故非不一。明暗自迁。见无生灭。故非不异(空见冥一。不分边际。元是一体。说得非同。所见明暗有异。能见见精不迁。何得同彼。得说非异)。
(△〔定林云〕相见无性。离三元无。性见无相。本无生灭)。
【疏】重审也。劝细审详。四境之中。从何有见。见觉下。破和合无因也(〔证真钞云〕前四句。破因缘生。后破无因自生也)。
(△〔桐洲云〕见则有觉空则为顽。不可说和合义)。
([│/○]三会通实义三)。
([?(▽/○)]一类通前义)。
【疏】生灭。同也。非生灭。异也。为同为异。两亦也。为非同异。双非也。见闻既真。四句叵得。不动周徧。其大者与(〔标指〕汝性沉沦者。小乘所知障在。法尘未脱故)。
(△〔温陵云〕生灭同异。皆因妄尘。非生非异。不离妄计。离此诸妄。即如来藏)。
([?(▽/○)]三正会今理)。
【疏】根能照境。如镜照物。识能了境。分别自他。此识分别。为从何生(〔真际云〕根但照境。故如镜中。识有了别。故能标指)。
(△〔圆觉疏引释云〕云其目者。意取眼识。云汝识者。即是意识。无别分析者。意明眼识。但有自性分别。无计度等分别)。
〔宗镜〕五现识不动。唯意识分别。如首楞云。识性无边。乃至此舍利弗等。如五现量。周圆而视。如镜中鉴像。而无分别。若第六意根。即次第分别。非如五现量顿见。圆觉云。譬如眼光。乃至得无憎爱。(具云譬如眼光晓了前境。其光圆满。得无憎爱。何以故。光体无二。无憎爱故。疏云。光即眼识。现量所得。故无憎爱)可见五根现量。未生分别。其眼光到处。无有前后。终不舍怨取亲。爱妍憎丑。例如耳根不闻赞毁之声。鼻根不避香臭之气。舌根不怀甜苦之味。身根不隔涩滑之触。以率尔心时。不分别故。(〔钞云〕第八识及前五。皆为现量。任运自然分别。不待起心。筹量比度)刹那流入意地。才起寻求。便落比量。则染净心生。取舍情起(〔唯识云〕前五识但有随意分别。无计度分别。分别唯第六意识有。又意识随前五根。同时而起。故名同时。又名明了意识。永明云。初居圆成现量之中。浮尘未起。后落明了意识之地。外状潜形)。
([?(▽/○)]二依理推破)。
【疏】初二句。能类。当知下。所类。了别。谓识。(正指六识)见闻。谓根也。(乃指六根)是生识之根。故云了别见闻等(〔定林云〕识虽在六根。而性非从所。性非从所。即非因缘。亦非自然)。
(△〔桐洲云〕性非从所。明根性圆满。非从于所生)。
(△〔温陵云〕兼彼空等。总会七大。旁通万法也。既本无所从则湛然圆满。世界众生。物物皆尔。不唯地等名大。草芥尘毛。皆可名大。性真圆融。本无生灭。前文详辨。意皆萃此)。
(△〔紫柏云〕地水火风而依于空。为器界五法见闻觉知。而依于识。为根身五法。葢十大性也。而经曰均名七大者。(以上寂音文)以十大不离阿赖识而有也。阿赖耶。此言含藏。能含藏觉义不觉义。与相见二分。地水火风五大。乃因此识相分而建立也。见识觉闻知五大。乃因此识见分而建立也。见分建立。则唯根识而已。故但以见觉及识。略之为二也)。
([?(▽/○)]二斥劝研详)。
【疏】同异。如根中破。空。谓空生。有。谓根境。非空有。谓无因也(〔标指〕汝心麤浮。正同圆觉责刚藏云。虗浮妄心。多诸巧见。不能成就圆觉方便。如是分别。非为正问)。
(△〔定林云〕于空云。汝心昏迷。空性觉故。于见云。汝心沈沦。见性外现故。于识云。汝心麤浮。识心内潜故。浮则但认浮根。麤则不达识精)。
(○〔引证〕〔般若经云〕六识者。本自一心。徧由六根门头而成六识。从见为眼识。从闻为耳识。从齅为鼻识。从尝为舌识。从染为身识。从分别为意识。如是根尘。三事和合为十八界。若如实知自性皆空。是为能学六根六尘六识)。
(○〔智论云〕识之于根。乍出乍入。如鹿在网。犹鸟处笼。啄一舍一。周而复始。无暂休息。识在根笼。亦复如是。或在于耳。或在于眼。来去无定。不可执常。虽复无定。相续不断。又护法云。六识体性各别。但依根境而立其名。若执有一识。能缘六境者。若六境一时到。如何一个意识。能一时缘得耶。若前后起。即不徧故。所以随六根境种类异故。依根得名)。
([?(▽/○)]三正会今理)。
(〔定林云〕明知。受明于觉。觉明。从觉起明。识体是知。受明于觉。故先言明知。后言觉明。言妙觉者。觉妙于此)。
(△〔温陵云〕识知皆出于性明。故曰性识明知。识虽觉明之咎。其体实真。故曰觉明真识。体用不二。真妄一真。所以迭举〔二楞云〕性识明知。谓本性之识。即妙明之知。觉明真识。谓本觉之明。即性真之识。即汝所明。觉性湛然。徧十方界。无生灭者。云何以意识为心知耶)。
(△〔云栖曰〕地大云。性色真空性空真色。全性之色即空。全空之性即色。如水与波。全水之湿即波。全水之波即湿也。乃至见大云。性见觉明觉精明见。全性之见即明。全明之见即性也。识大云。性识明知。觉明真识。全性之识即知。全性之知即识也。真俗交互。七大一例。温陵解后。二大。与前五有别。似不应理)。
△〔宗镜〕含吐十虗者。含即一真不动。在如来藏中。吐即依妄分别。乃随处发现。但有纤尘发现之处。即是自心生。不从分别有(〔标指〕十虗十方十界也)。
(△〔桐洲云〕识精元明不空之体徧五大中。经云。识性无形法。五大以为家。故云周徧法界含吐十虗者。谓含万有。容现诸法。显无边之德量。安有方所耶。循业发现者。谓循顺麤妙之业缘。发现愚钝及净妙之识用。后经云。识性流出无量如来)。
(△〔定林云〕言十虗者。识及六根所起用处。有而不实。故云十虗。风无实体。依土发现。故云国土。水火为世间用。故云世间。色不言世间国土者。离色无世间国土。离世间国土无色。空所圆满。非特世间国土。又非有而不实。故云十方。方无迁流。空亦如是)。
(△〔补遗云〕含吐犹卷舒也。十方虗空。在真心中为小。故能卷舒)。
(△〔释文〕准上科。妙觉湛然下。应有周徧法界。至妙德莹然等八句。或是阙文。或应文略。交光谓详审经文。应无随心应量等文。亦穿凿之说也)。
([│/○]四结责迷情)。
【疏】三科七大。即相即性。本自不生。今则无灭。生灭去来。皆如来藏。圆徧不动。清净本然。此是如来宣胜义中。真胜义性。故云微妙开示。身心圆明。故云荡然。更无诸法可为所疑。故无罣碍。
([○@(?∴)]二广述得益四)。
(卍一悟心广大益)。
【疏】了谓显了。犹分明也。明解在心。故曰自知。迷妄名失。了悟名获。既言常住不灭。故非新得。但显现耳(〔姑苏神照云〕此乃悟如来最初开示常住真心。为一部之宗体。即长水指起信初一心为本源也)。
([○@║]二阿难说偈赞述二)。
([?∴]一标举)。
【疏】上句同佛化。上求下化。悲智二心。一一先悟妙觉明性。从深理生。故名深心。(〔天台观经疏〕佛果高深。发心求往。故云深心。亦从深理生)。
(△〔温陵云〕悲智双运。广大无边。所谓深心也)以此二心。承顺尘刹。诸佛化行。无二无别。故名为奉。下句结报恩。大论云。假使顶戴经尘劫。身为床座徧三千。若不传法度众生。毕竟无能报恩者(具云。若有传持正法藏。宣扬教理度群生。修习一念契真如。此是真报如来者)。
(△〔吴兴云〕以上愿心。皈奉尘刹如来。是报我佛微妙开示之恩)。
(○〔引证〕〔智论云〕须菩提问。世尊。云何是深心。佛答。应萨婆若心。(此云一切智)集诸善根。萨婆若心者。菩萨摩诃萨。初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意。作是愿。我于未来世当作佛。是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意。即是应萨婆若心。应者系心。愿我当作佛。菩萨利根。大集福德。发意即得深心。深心者。深乐佛道。世世于世间心薄。是名应萨婆若心。深心者。深入悲心。利益众生。是名深心相)。
([○@(?∴)]二重请证明)。
【疏】我愿成道。本为度生。度生之心。非暂时尔。尽未来际。众生界尽。我方入灭。斯愿至重。故请证明。(〔吴兴云〕前愿度人如释迦故云愿度是众。今愿取土如释迦。故云五浊誓入)。
(○〔释文〕〔涅槃论疏云〕。泥曰。泥洹。涅槃。三名楚夏不同。云涅槃者正也。秦言无为。亦云灭度)。
(○〔引证〕〔智论云〕菩萨立七住中。得无生法忍。心行皆止。欲入涅槃。十方诸佛。皆放光明。以右手摩其顶言。善男子。勿生此心。汝当念汝本愿。欲度众生。汝虽知空。众生不解。汝当集诸功德。教化众生。莫入涅槃。汝今始得一无生法门。莫便生喜。菩萨闻诸佛教诲。还生本心。行六波罗蜜。以度众生)。
(○〔净名经云〕虽得佛道。转于法轮。入于涅槃。而不舍于菩萨之道。是菩萨行〔肇曰〕虽现成佛。转法轮。入涅槃。而不永灭。还入生死。修菩萨法。岂二乘之所能乎)。
(卍三乞除惑速成)。
(若风自生被拂之面乾道绍兴本。俱作彼拂之面温陵本作被拂)。
(风应常生。宋本并同。温陵本作常住)。
(五浊恶世。乾道本云有本作恶土)。
大佛顶首楞严经疏解蒙钞卷第三(之二)
(○蹑前正就三科显性科)。
(●第二破六入)。
(○〔孤山云〕已下三段经文。语似相滥。而意有傍正。初破六根。虽以根尘对破。核其正意。唯在内入。次十二处。虽根尘㸦破。而正在于尘。以前段中。已破根故。次十八界。虽根境识三。相对推破。然论正意。唯在六识。以根境二。前已破故)。
(△〔王舜鼎曰〕六入虽主根。然根尘识三。元不相离。所云发知居中。集知居中。皆指识也。故后文云。由尘发知。因根有相。六入正破在根。而尘与识已毕破矣。次下但演现前之六尘。即妄即真。并前六入为十二处。又演缘生之六识。即妄即真。并十二处。为十八界耳)。
(◑破六入文二)。
([?∴]一总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