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从前少光。更发多光。光相转增。名光光相然。光相圆明。映十方界。境随光净。徧成琉璃。由定转增。定光发照。必无涯际。名无量光(〔真际云〕映十方界。约其定光。随所受用东西处言之。非徧十方世界也)。
(△〔桐洲云〕徧界虗〔应〕悉成琉璃。然无尽光)。
(○〔翻译云〕梵云廅波摩那。此云无量光。光明转增。量难测故〔阿含云〕语言时口出多光)。
([○@║]三光音天)。
【疏】净空。即净乐也。(〔温陵云〕净空者。离诸喜动。不缘物境之定相也)定心转胜。引发此乐。令其无涯。乐既无涯。方是成就净乐之义。此则名为彻意地乐。徧身轻安。名无量净(〔清凉云〕二净增难量故)。
(△〔吴异云〕既得少净。空相现前。引证少相。令无边际。望上未徧。望下则多。故名无量)。
(△〔融室云〕净空即寂灭。灭喜相故。名曰净空。是空现前。引发净乐。无有涯际。所乐既久。身心轻安。是成寂灭乐。由净乐无际。故名无量净)。
([○@║]三徧净天)。
【疏】梵云阿那含。此云不还。此天是彼圣所居故。亦名净居。非同凡夫。有漏住故。以定力殊胜。依报亦胜。同在世间。境界各别。举例可知(〔融室云〕虽于四禅。同一舍心。舍心殊胜。诸天莫及。故不能知见)。
(△〔十藏疏云〕无烦已上。名五净居。谓离欲诸圣。以圣道水。濯烦恼垢。故名为净。净身所止。故名净居。或此天中。无异生杂。纯圣所止。故名净居)。
(△〔蕅益云〕仁王经言。十地菩萨。作四禅大净天王。得理尽三昧。同佛行处。尽三界源。教化众生。今言于五那含。不能知见者。以菩萨示现。寄迹诸天。相与钦闻。发其出世善根也)。
(△〔智论第十〕如手居士。从净居天来欲见佛。其身微细没失。譬如消苏。不得立地。佛语居士。汝化作麤身。观此地相。佛问居士。汝几事无厌。生净居天。答言。我三事无厌。一见佛供佛无厌。二听法无厌。三供给僧无厌)。
(△〔宣律师云〕入大乘论。尊者。宾头卢罗睺罗等。十六诸大声闻。散在诸山海中。又于余经。亦说九十九亿天阿罗汉。皆于佛前取〔寿〕住寿于世。散在三方诸山海中。守护正法)。
(卍三总结)。
【疏】纯是禅定。善想所感。无有情欲所对。故云独行无交。尚有色碍。故云未尽形累(言十八天者。总结四禅及五那含也)。
(◑三无色界天合释)。
(○〔疏云〕三无色界。此四无色。无业果色。定多慧少。厌下色碍。想无边空。次厌空处。乃至厌无所有。以非想非非想。为究竟涅槃。有此四种。分其位次〔温陵云〕此灭身归无。定性声闻所居。或无想外道别报。或舍厌天人杂处。其类不一。皆无色蕴)。
(△〔瑜伽第四〕若诸沙门。或婆罗门。堕梵行求者。一切皆为求无漏界。或复有一坠邪梵行求者。为求空无边处。识处。无所有处。非想非非想处。起邪分别。谓为解脱〔肇公云〕九十六种外道。上者亦能断结。生无色天。但其道不真要。还堕三途)。
(○〔疏云〕虽无业果色。然有定果色。为识所依。此大乘说。实有处所。若俱舍说。无色界无处。由生有四种。依同分及命。令心等相续。余经说有无色有情。佛边听法。泪下如雨者。此约大乘有定果说。前文亦说无色界天。发愿护呪也)。
(△〔翻译集云〕大小乘教。论四空无色。其义硕异。且小乘教。如俱舍云。无色无身。依同分命根。转令心相续。又世品云。无色界都无处所。以非色法。无方所故。谓于是处得彼定者。命终。即于是处生故。婆沙云。四空离形。报无别处。但在欲色二界。成就四空。无色业者。若云都无处所。华严安云。菩萨鼻根。闻无色界宫殿之香。起世亦云。倍色究竟。有空处至非非想。皆诸天住处。若大众部乃云。但无麤色。非无细色。故阿含说。舍利弗入涅槃时。无色界天。空中泪下。如春细雨。此是小乘。宗计两殊。若大乘教。如楞严云。是四空天。身心灭尽。定性现前。无业果色。孤山云。无业果色。显有定果色也。俱舍纂云。无业果色。非异熟身。辅行言。有比丘得无色定。定起模空。人问何求。答觅我身。人言身在床上。于此得定。尚不见身。騐知四空无业果色。而言显有定果者。显扬论名定自在所生色。谓胜定力故。于一切色。皆得自在。即以定变起五尘境故。论云。变身百亿。共立毫端。空量地界。故经亦说佛边听法。座如针锋。中阴经云。如来至无色界中。诸天礼拜。楞严无色稽首。仁王列无色天众。又说无色界天。雨诸香华。香如须弥。华如车轮。然涅槃云。非想等天。若无色者。云何得有去来进止。如是之义。诸佛〔世〕界。非声闻缘觉所知。以声闻经。证所说空。遂谓极处。悉皆无色。大乘实说界外。尚受法性之色。岂此四天。唯空空然。故斥小乘非所知也。净名疏云。若不了义教。明无色界无色。若了义教。明无色界有色)。
(○文二)。
([?∴]初正明二)。
([○@(?∴)]初指回心不入)。
【疏】身心灭尽者。色身必尽。其心若尽非尽。妄谓为尽。(〔温陵云〕身心灭尽。谓无色蕴及麤识也)定性现前者。有定果色。若无此色者。四心何依。故知有也(〔孤山云〕无业果色者。显有定果色也)。
([○@●]二结示虗妄)。
【疏】结成虗妄也。精研。犹细寻也。妄想受生。七趣果也。妄想随业。七趣因也。此妄因果。皆是无明。有为虗相。无实可得。若望圆明。如虗空华。本无所有。何根绪而可得耶。
(○〔宗镜云〕游心法界者。观根尘相对。于十界中。必属一界。若属一界。即具百界千法。于一念中。悉皆具足。此心幻师。于一日夜。常造种种众生。种种五阴。种种国土。所谓地狱假实国土。佛界假实国土。行人当自选择。何道可从)。
([?(○/○)]二通示业因)。
(经文是诸天上。各各天人。乃至所修行路十一句。交光妄欲移置名无色界之下。今不取)。
(垂空入通。乾道绍兴本皆作成空)。
(无二亦灭。宋本并同。唯温陵本作二无亦灭)。
大佛顶首楞严经疏解蒙钞卷第九(之一)
(○长水科经大文第七。陈禅那现境。尽十卷中究竟修进最后垂范。为经文正说分竟。即今钞判经后分)。
(○〔疏云〕禅那现境者。此之境界。是修行人。由戒定慧。渐修有力。内动烦恼。外动魔王。于观行中。五阴渐灭。从麤至细。灭一阴时。有十境界。彼定激发。或烦恼。或业种。或邪思。或天魔鬼神等。现诸异相。禅中而发。行人若无多闻智慧。不能觉察。即便取著。认非为是。先虽修正。返入邪伦。佛哀此等。无问而说。然诸经论。明坐禅次。亦略说之。微细广说。无过此典。天台止观或引禅经。说魔境界。亦出少分耳)。
(△〔涅槃梵行品〕何等名为优陀那经。如佛晡时。入于禅定。为诸天众。广说法要。时诸比丘。各作是念。如来今者。为何所作。如来明日。从禅定起。无有人问。以他心智。即自说言。比丘当知。一切诸天。寿命极长。汝诸比丘。善哉为他。不求己利。善哉少欲。善哉知足。善哉寂灭。如是诸经。无问自说。是名优陀那)。
(△〔妙玄云〕小乘根钝。说必假缘。非天鼓任鸣。少无问自说)。
(○文二)。
([○@●]初如来无问自说二)。
([○@│]一召告宣示二)。
([?∴]一召告)。
【疏】首楞严定。实相智慧。如光如水。如汤如主。风刀水客。孰能动焉。此以清净道力。破彼惛浊魔心。如空无碍。物何能沮。或一念动。如主心迷。客得其便。即成破乱。终不成就(〔温陵云〕五阴主人。真心也)。
(○〔智论六十五〕魔有四种。此中以般若力故。四魔不能得便。得诸法实相。烦恼断。则坏烦恼魔。天魔亦不能得其便。入无余涅槃故。则坏五众魔及死魔。云何不得便。此中佛自说因缘。是人善修法空。亦不著空。不著空者。云何当得便。譬如无疮则不受毒。无相无作亦如是。复次一切法实观。皆是空无相无作相故。则无得便。亦无受便者。是故空不应得空便。无相不应得无相便。无作不应得无作便。以一相故。如火不能灭火。得水则灭。以异相故。问曰。何者是魔。何故恼菩萨。云何得便。答曰。魔名自在天王。虽以福德因缘生故。而怀诸邪见。以欲界众生。是己人民。虽复死生展转。不离我界。若复上升色无色界。还来属我。若有得外道五通。亦不出我界。若佛及菩萨出世者。化度我民。拔生死根。入无余涅槃。永不复还。空我境界。是故起恨仇疾。又见欲界人皆往趣佛。不来归己。失供养故。心生疾妬。是故。以佛菩萨。名为怨家。是菩萨入法位。得法性生身。魔虽起恶。不能败坏。若未得阿。鞞跋致者。魔则种种破坏。若菩萨一心不惜身命。有方便求佛道者。十方诸佛及大菩萨。皆共护持。以有因缘。能成佛道。若菩萨有懈怠。贪著世乐。不能专心。勤求佛道。是则自欺。亦欺十方诸佛菩萨。自言我为一切众故求佛道。而行杂行。坏菩萨法。以是故。诸佛菩萨。不为守护。魔得其便。所以者何。一切圣人。已入正位。一心行道。深乐涅槃。魔入邪位。爱著邪道。邪正相违。是故憎疾正行。狂愚自高。唤佛沙弥瞿昙。佛称其实。名为弊魔。以相违故。名为怨家)。
(○〔起信记云〕智论偈云。若分别境相。即是魔罗网。不动不分别。是即为法印。经中说有一比丘。魔欲惑之。终七千岁。竟不得便。何以故。以是比丘。不起心故。其犹密室。风不得入。风得入者。由孔隙故。魔得便者。由起念故)。
(○〔净名经云〕譬如人畏时。非人得其便。什公曰。如一罗刹。变形为马。有一士夫。乘之不疑。马问士夫。马为好不。士夫拔刀示之。问言。此刀好不。知其心正为畏。竟不敢加害。若不如是。非人得其便也)。
([○@卍]二结劝降伏)。
【疏】蛲蛔。腹中䖝也。观心精明。内融身体。内之四大因观而变。遂能体内拾出蛲蛔。故无伤毁。此境现前。不生取舍。即为善境。不尔受邪(〔孤山云〕前即墙壁外色无碍。今即色身内色无碍)。
([│/○]三精魄递相离合)。
又以此心。内外精研。其时魂魄。意志精神。除执受身。余皆涉入。互为宾主。忽于空中。闻说法声。或闻十方。同敷密义。此名精魄。递相离合。成就善种。暂得如是。非为圣证。不作圣心。名善境界。若作圣解。即受群邪。
【疏】圆。徧也。入。观达也。以此定心。徧了一切。己身他物。无不虗寂。此即心融思寂。执受不行。四大五尘。忽然排并。既无能执。割截如空。念想一纯。暂得如是(资中文)。
(△〔温陵云〕定力虗融。则五尘并销。四大排遣。纯觉遗身。故无伤触)。
(△〔桐洲云〕四大诸尘。并合为一。排去坚湿煖动之性。一向纯入之境界也)。
([│/○]八欣厌凝想日深)。
【疏】识心通灵。因定功发。飞出隔见。远近皆然。逼极之功。非因妙证(〔补遗云〕观解之心。推穷迫逐于色阴。色既虗融。不能为障。是故飞出。能隔见矣)。
(△〔温陵云〕研心穷远。逼迫精神。遗身而出。冥有所至。故能飞心隔见也。上皆未离色阴。因定力而能出碍。见闻远及。若色阴尽。则十方洞开。无复幽暗。六通纵任无为。山壁由之直度矣)。
([│/○]十邪心含受魑魅)。
【疏】此人曾有邪心种子。合外魔境。相因而来然此一章。非善境界。纯是魔娆。不同前九。皆称善境。起心作证。方乃成魔者(资中文)。
(△〔通释〕见善知识者。行人静中自见也。形体迁改者。变现菩萨天龙男女等像。现佛现通。刹那变换也。无端说法。行人因魔入心。口说妙法。悫师谓天魔借辨也。吴兴竹庵。更有多解。并削去)。
(△〔温陵云〕前九但明定力。至此乃明魔事者。以定力既成。研穷精极。色阴将破。乃足以动魔也。故下文魔娆愈甚耳)。
(○〔起信论云〕或现天像。菩萨像。亦作如来像。相好具足。若说陀罗尼。或说布施等六度。或说平等。无相无愿。无怨无亲。无因无果。毕竟空寂。是真涅槃〔贤首云〕问。如现佛菩萨像。说甚深法。或是宿世善根所发。云何拣别。定其邪正。答此事实难。若是魔所作。谓是善相。而心取著。则堕邪网。若实是善根所发。谓为魔事。心疑舍离。则退善根。今谓定中初发相时。当深入定心。于彼境中。不取不舍。安住平等。若是善根。定力逾深。善根弥发。若是魔为。不久自坏。第二依本修不净观禅。若如是修。境界增明者。则非伪也。若以本修治。渐渐灭者。知是邪也。第三智慧观所发相。推騐根源。不见生处。深知空寂。心不住著。邪当自灭。正当自现。如烧真金。益其光色。若是伪金。即自焦坏。以此三騐。邪正可得知也)。
([○@卍]三结劝弘宣)。
【疏】此结判也。心光忽现。内抑太过。忧悲种发。非为圣证。取即引魔。他皆倣此(〔标指云〕行人止观中。用心太紧。激动悲爱。内心一动。邪境现前)。
(△〔温陵云〕知受阴为咎。内自抑伏以破之。抑伏太过。失于柔软。故多悲愍。悲魔附焉)。
(○〔引证〕〔净名什注云〕未能深入〔定〕相。见有众生。心生爱著。因此生悲。名为爱见大悲。爱见大悲者。虗妄不净。能令行人。起疲厌想。故应舍离也〔圆觉钞云〕菩萨断除客尘烦恼。而起大悲。爱见悲者。则于生死。有疲厌心。若能离此。在在所生。不为爱见之所覆也)。
(○〔合释〕〔直解云〕前文色阴十事。次第竖入。今受阴文。十事横开。行者偶著一境。即当沦坠。非次第循历也)。
([│/○]二功用陵率过越)。
【疏】凌谓篾他。率谓自强。由见胜相。因兹感激。遂有此生。斯则无始我慢种子。被激而生。悟则无咎(〔温陵云〕定中胜相。因喜成功。感激勇动。以为佛果可齐。功行可越。陵率之过。狂魔附焉)。
([│/○]三胜心无慧自失)。
【疏】若于色受尽未尽中。用无相慧。观察阴体。本自不生。今则无灭。唯一实相。如此则何有无新证。失故居之虑哉。今既不然。故成自失(〔温陵云〕以无依无见。故枯渴沈忆。忆魔附焉。忆心妄系。故如有撮悬也)。
([│/○]四用心亡失恒审)。
【疏】味其虗明者。爱著禅中。色阴尽处。以为胜境。由此起爱。无慧觉察。引其贪欲种子而发。遂成狂欲也(〔融室云〕味其虗明。即味著虗明性故)。
(△〔私谓〕味其虗明。即禅门所谓味禅也。准智论。禅定相有八味。味者。初得禅定。一心爱乐。是为味。又问曰。一切烦恼皆能染。著。何以但名爱为味。答曰。爱与禅相似。何以故。初求禅时。心专欲得。爱之为性。欲乐专求。欲与禅定。不相违故。既得禅定。染著不舍。则坏禅定。今云爱生发狂。便为贪欲。此即爱著坏定之义也)。
【疏】受阴交互者。不能定慧均平。善巧安忍。既失方便。异念即生。由此故有十种境界。皆是内心交互外引诸魔。苟能识之。不落邪见。
(○已上受阴十魔竟)。
([○@(?∴)]三破想阴三)。
([○@卍]初尽未尽相二)。
([?(○/○)]明区宇)。
【疏】魔得便也。既贪善巧。异想纷然。魔附他人。来应求巧。师资相诱。愦乱其心。破佛律仪。故成魔业(〔吴兴云〕魔精所附之人。亦修习定慧者)。
(△〔补遗云〕想中十魔。并从附口说法。以想心迅利。即觉观之尤者。无禅定力。必须说而吐之也。以能说所听。皆心想之咎。所致魔鬼耳)。
(△〔温陵云〕天魔变现教化。示沤和说法也)。
([?(▽/○)]二口说异端去身留难)。
(△〔通释〕口中好言等者。指魔附之人。来彼求巧善男子处。口中所说之法也。恼乱是人者。指求巧之人也。去彼人体者。彼人。魔所附之人也。弟子与师。即求巧之弟子。与说法之师也。下交并同)。
(△〔温陵云〕按经前总叙云。或汝阴魔。或复天魔。或著鬼神。或遭魑魅。结文云。是十种魔。或附人体。或自现形。魔师弟子。婬婬相传。如受阴中。悲等十魔。即阴魔也。想阴初举十类。即天魔也。次举魔附。即鬼神魑魅也。初文皆云。潜行贪欲。即婬婬相传也。恠鬼魃鬼等。皆前文所举。今为天魔所驱遣者)。
([│/○]二贪求经。历二)。
([?(▽/○)]一心爱忽生魔得其便。已下九段科文并同)。
【疏】緜。密也。澄。凝寂也。精思。即前爱心也。夫忘机寂照。想念不生。理自冥会。若希求㳷合。爱念潜增。拟心即差。遂招魔惑(忘机下资中文〔云栖云〕至哉长水之言。然若忘机失照。即沈死水。行人辨之)。
(△〔温陵云〕爱緜密者。欲密契妙理也)。
(△〔融室云〕于觉明中。爱其緜緜密密。不见涯际。所以澄凝精纯之思。贪求契合。适无离散)。
【疏】希求既起。魔伺便来。影附他人。为善知识。感心激切。认是先师。法爱倍生。胶漆何异(〔温陵云〕化百千岁之形。假前世知识。以现冥感也)。
(△〔补遗云〕知是先师者。令听者缪忆此人是先世之师。以倾其意)。
【疏】爱深寂境。为真修处。故云深入。夫心亡则境寂。岂间尘喧。念动则缘繁。任居谷隐。静欲才举。魔精即来。束约身心。故云尅己(〔补遗云〕静谧者。禅那之所宜。于静取著。魔得其便)。
(△〔温陵云〕爱深幽静。以澄养通力也)。
【疏】令知本业者。宿命事也。令蹋尾者。现后报也。起心知肇。即天心也。讦露人事。天眼天耳也。魔得邪定。故有此通。作此异端。谁不信伏(〔如说云〕倍加勤苦。现精进以惑人也)。
(△〔私谓〕准高僧传。释道舜止洋州羊头山。游聚落说法。独不为一女授戒。曰。汝当生牛中。其相已现。戒不救汝。必不信者。试蹋汝牛尾业影。必当不起。即以足蹋女裙后空地。云是尾影。其女依言。輙起不得。女家舍米数万石。并为营福。恶业便倾。方为授戒。此与今经魔事相类。然僧传则以舜公行履证之。而知其非詃惑也)。
【疏】宿命等通。禅者自有。离欲静虑。任运现前。若起念先求。无功强取。非唯丧本。亦乃成魔(〔吴兴云〕宿命通。小乘修成。大乘发得。进不待发。退不从修。作念求之。故招魔事)。
(△〔标指云〕宿命知见。不可贪求。立知立见。即无明本)。
【疏】简䇿符牍皆国家奇要之物。授此异物。令心信伏。后乃著之(〔无尽云〕如谈符命。勅鬼神。召丁甲。方术奇要之书)。
(△〔起信云〕或复令人。若一日。若二日。乃至七日。住于定中。得自然香饮食。身心适悦。不饥不渴。使人爱著。或令人食无分齐。乍多乍少。颜色变异)。
【疏】据弘此经。合魔宫振动。凡夫不觉故也。如说四安乐行。正同此意。故文殊问云。于后恶世。云何能说此经。佛令住四安乐行。广说离讥毁等缘。岂非同此魔事耶。
(○〔南岳思大师云〕是四念处。有三十七种差别名字。名为道品。观身不净。及能了知此不净身。是无明根本。空无生处。不净观法。能破身见。男女憎爱及中间人。皆归空寂。是名破烦恼魔。观十八界三受法。一切皆苦。舍之不著。观此乐受。能作苦因。舍之不受。初舍苦乐。便得不苦不乐。更复观此不苦不乐受。无所依止。乃至如是观时。空无可得。亦无可舍。亦复不得无可舍法。真假俱寂。是时即破阴界入魔。观心无常。生灭不住。观察是心。本从何生。如此观时。都不见心。亦无生灭。非断非常。不住中道。如此观已。即无死魔。法念处中。观一切法。善不善无记。皆如虗空。不可选择。于诸法中。毕竟心不动。亦无住相。得不动三昧。即无天子魔)。
(○已上想阴十魔竟)。
(◑第六天趣中)。
(●二色界十八天)。
(○初色界天合释)。
(○〔疏云〕二色界者。以此界中依正二报色法殊胜。从胜为名也。通名梵世者。梵是净义。离欲染故。禅所生故。离散动故。此界总有一十八天。若俱舍云。三静虑各三。第四静虑八。即除无想也。依大众部。与今经同。即加无想〔翻译云〕若修根本四禅。离欲麤散。则生色界。然此色界。依萨婆多。但十六处。俱舍疏云。除大梵天。谓梵辅天。有高楼阁。名大梵天。一主所居。更无别地。除无想天。谓广果天中。有高胜处。名无想天。非别有地。若依经部。立十七天。俱舍即除无想也。颂释云。谓大梵天。与梵辅等。处虽不别。身形寿量皆不等。故别立大梵。若上座部。即同楞严。谓无想广果。因果别故。立十八天。分为四禅)。
(○〔瑜伽第四〕色界有十八处。谓梵众天。梵前益天。(即梵辅天)大梵天。此三由輭中上品。熏修初静虑故。少光天。无量光天。极净光天。此三由輭中上品。熏修第二静虑故。少净天无量净天。徧净天。此三由輭中上品。熏修第三静虑故。无云天。(即福爱天)福生天。广果天。此三由輭中上品。熏修第四静虑故。无想天。即广果天摄。无别处所。复有诸圣住止不共。五净宫地。谓无烦。无热。善见。善现。及色究竟。由輭中上上胜上极品。杂熏第四静虑故。复有超过净。大自在住处。有十地菩萨。由极熏修第十地故。得生其中〔清凉云〕瑜伽处有十八。谓色究竟外。说大自在。不言无想。意在广果中收。今此即文而数。有二十二。然四禅初一。皆是总标。则初静虑四。(加梵身天)三三各三。第四有八。还成十八。按瑜伽除无想。加大自在为十八。华严除无想〔除〕梵身为十八。皆与今经别)。
(○〔婆沙云〕此三十二天。二唯凡住。谓大梵天王。不达业因。说我能造化一切天地人物。恃此高慢。圣人不与同居。无想天唯是外道。修无想定。受五百劫无心之报。报毕。必起邪见。堕地狱。以故圣人不生其中。五唯圣住。谓五净居人。凡生彼者。要是进向那含。身得四禅。发于无漏。起熏禅业。或起一品。乃至九品。方乃得生。凡夫无此熏禅业。故不得生。然此是欲界那含。生彼而得罗汉。非先是罗汉而生彼也。余二十五天。凡圣同住)。
(○〔世界名体志云〕次第禅门云。仁王经明十八梵。应有民主之异。又云。四禅中有大静王。璎珞经明禅禅皆有梵王。楞严四禅四位天王。华严列众三十九位。欲界天天称王。色界禅禅称王。今详初禅。既以大梵为王。而三经皆说四禅有王。则知光音徧静广果三天皆王。依大乘经旨。初禅至四。立为四地。曰广果为王。福爱为臣。无云为民。五那含。一外道。寄居广果天中。已上九天。同居四禅。秪一地。二禅三禅例之)。
(○次合释四禅八定)。
(○〔清凉三地疏云〕禅那。西音。此云静虑。静谓寂静。虑谓审虑。静能断结。虑能正观。诸无色定。有静无虑。虽能断结。不能正观。欲界正持。有虑无静。虽能正观。不能断结。故离色界。独受斯称。初四禅者。一有寻有伺静虑。二无寻无伺静虑。三离喜静虑。四离乐静虑。俱舍定品云。初具伺喜乐。后渐离前支。即斯义也)。
(○〔释禅波罗蜜云〕上所明戒相。是同防欲界身口外恶。未除细乱。若自尸罗皎洁。志在禅门。专修五法。则色界清净四大。自现身中。次第获得根本四禅。种种胜妙支林功德。尔乃因超欲网。果居色界。禅是西土之音。此翻弃恶。能弃欲界五葢等一切诸恶故。或翻功德丛林。或翻思惟修。今但言根本者。以无量心。背舍胜处。一切处神通变化。无漏观慧等。种种诸禅三昧。皆从四禅中出。故称根本)。
(○〔大集经云〕言初禅者。亦名为具。亦名为离。离者。谓离五葢。具者。谓具足五支。余四同离五葢。具支有别)。
(△〔智论云〕行者除却五葢。其心安隐。清净快乐。譬如日月。以五事覆曀。烟云尘雾。罗睺阿修罗手障。则不能明照。人心亦如是。为五葢所覆。自不能利。亦不能益人。若能呵五欲。除五葢。行五法。欲精进。念巧慧。一心行此五法。得五枝成就初禅。于欲界中出欲。得初禅名)。
(○言八定者。一初禅定。二二禅定。三三禅定。四四禅定。五空处定。六识处定。七无所有处定。八非有想非无想定。后四名无色定。亦名四空定)。
(○〔私谓〕准婆沙俱舍。四静虑有二种。一修得。一生得。又云。一生静虑。二定静虑。定即修得也。修得者。应有二种。一菩萨修。二凡夫修。四禅既尔。四空亦然。华严菩萨住发光地时。即住初禅。乃至住非非想处。此菩萨修也。此经所明。色无色界诸天趣。则凡夫修也。何以明之。清凉三地疏云。若约寄位。全同瑜伽。瑜伽中为顺世禅。了欣厌相。即厌下苦麤障。欣上净妙离。若约勤求净菩萨行。则所闻法。必当深妙。如下夜神所得四禅。今经初文云。不假禅那。无有智慧。结文云。虽非真正修三摩地。及无为真不动地等。即同瑜伽欣厌等言。明历别之相。不同华严深妙。故曰。是凡夫修也。清凉又明总修别修四句云。菩萨总修。下皆总发。若别修相。具如瑜伽智论等说。所谓别修者。谓偏修初禅。发于初禅。修二发二。修空发空等。今经历位增上。次第胜进。正别修别发之相也。长水疏依天台法界。列五支林。而不引杂华三地之文。其义如此)。
([○@│]文三。一总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