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文十方皎然。如净琉璃。是由发明空觉。故能销镕根器。身心快然。于自当念。妙得平等。见如来圆觉果海。顿现因中。不二随顺也。此无生忍。便已成就干慧之体。后乃标示其名。
上五示三种渐次竟。
△六安立圣位。分八。初干慧地。
此表圆观。为如来真修。若实有则成阶级。实无则成断灭。二皆邪观。毕竟圆融行布。行布圆融。斯真法眼矣。
谛观法界。自凡讫圣。唯一干慧而已。迷此干慧。则流转四生。穷十二类。种种乱想。更非他物。在乱想中。望干慧地。亦犹干慧望于极果。都如分外。而不知舍乱想必无干慧。亦犹舍干慧必无极果也。遂以乱想为干慧。似有悟迷。及至干慧。回观乱想。悔不安住。尚若逊其所不及者。然后知迷之未易得也。迷中之悟。如值木盲龟。悟中之迷。似劳形避影。极果亦然。未至极果。则干慧为因。以果示因。只在目前。以因望果。徒纡心外。淬如幻之剑锋。斩干城之六贼。投水中之月影。合镜里之空明。岂知月本在天。空非观镜。唯瞪目而弗休。始回头而恨晚。明知其故。未免有时。此干慧所为至等觉而始信其无他谬巧也。以乱想为干慧。祇贵自知。以干慧为觉心。亦须亲到。历三增进。岂假问人。及四加行。谁为佛觉。终是性慧内熏。力穷自见。虽地上之顺流可至。极金刚而干慧始圆。逆究竟于初心。证佛心于群妄。众生成佛。唯佛乃知。佛即众生。众生不觉。识此而后可无邪观矣。
上六示修证始终位置竟。
△七结经名。
业本识造。初从六根出。还从六根受。故曰报。一根所造。六根同受。此造彼受。彼造此受。故曰交也。业竝由心。报多约色。然色之所受。心岂不知。又现生之色。与后生异。要为识变。故知全色皆心也。
△四正示六报。分六。初见报。
别作别造者各各有私也。入同分地者众私同分也。此正结答为复自然为有定处。即前文云众同分中兼有元地也。又曰。妄想发生。非本来有。故知众私若有。同分俨然。如在梦中。觉何所有。决定决定。眨眼从头矣。
△六示余报。分十一。初总标鬼报。
上三示二颠倒因竟。
△四结颠倒本因。以起渐次修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