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辩舌入者。先举喻以明其妄。喻如舌劳。则有甜苦等相。此甜苦等非是外物。以妙觉明心瞪劳妄有甜苦等。然此甜苦等离心毕竟无体。
因甜苦下标无生性。今因甜苦淡二尘发知居中。此知味性是非外物。以真如不守自性。吸此尘象。名知味性。然此知味性。离尘毕竟无体。同彼甜淡。
第五辩身入者。先举喻以明其妄。喻如触劳。显于离知。离知者。离冷从热。离热从冷。皆以势言。故曰离知。且离知之体。非是外物。以妙觉明心瞪劳妄有知性。然此知性离心毕竟无体。
因于下标无生性。今因离合二尘发觉居中。此之觉知。乃非他物。以真如不守自性。吸此尘象。名知觉性。然此知觉性。离尘毕竟无体。同彼手触。
第六辩意入者。先举喻以明其妄。喻如意劳。故有寤寐忆忘等事。此寤寐等非是外物。以妙觉明心瞪劳。妄有寤寐忆忘生灭等事。习归意中。然此寤寐等。离心毕竟无体。
因于下标无生性。今因生灭二尘。集知居中。此集知性。亦非外物。以真如不守自性。随见闻等流。流至无际。意则迎之。意者。象也。肖象其事。称意知根。意知即觉知也。然此觉知性。离尘毕竟无体。同彼寤寐等。
阿难下辩无生性。初破眼生色相者。若眼见实体色。许汝有相。假如见空便是非色。非色则见相之性已销。销则都无。谁知其无者。
次破色生眼见者若实体色到眼。许汝有见。假如空是非色。非色见空之性亦亡。亡则都无。谁知其无者。由是而论。见性尚无。何有于处耶。
阿难下辩无生性。初破鼻生者。鼻若有香。生于汝鼻。就该从鼻中出矣。今则不然。鼻非旃檀。而有旃檀气。称汝闻香者。明是外来。说闻非义。
次破空生者。空若有香。体应常在。今则不然。𦶟则成香。不𦶟无闻。
三破木生者。𦶟木腾烟。鼻合蒙烟不当闻香。今则不然。烟未及远。乃四十里内同闻。由是而知香性无生。何有于处乎。
阿难下辩无生性。初破根生此味若生于舌者。舌非多体。祇有一舌。既辨酥酪。不应尝蜜。若不变移。云何知味。
次破食生。若生于食者。食若有识。不待汝尝。食非有识。汝何名味。
三破空生。此味生于空者。空若有味。味是何味。若作咸味。则此界人同于海鱼。且既成咸。奚能知淡。淡既不知。云何名味。由是而论。味本无生。何有于处耶。
第五辩触尘。先举事征起。就身而论。触虽是身家之境。然头本无触。手亦无触。能亦无触。所亦无触。四处推之。各无生性。谁为是触。故今问曰。汝常晨朝以手摩头而知触为身者。为在能耶所耶。为在手乎头乎。破见下文。
若在下辩无生性。初破互有互无。此之触性。若一有一无。触则不成。若各各有。则成二身。
次破一体此之触性。若头与手一触所生。便是一体。不待相摩。
三破二体。此之触性头手皆有触当分能所。在能非所。在所非能。由是而知。此觉触之性尚无。处何由生。不应虗空为汝成触。
中观论云。诸法不自生。亦不从他生。不共不无因。是故说无生。初从阿难若因眼生下破自生。谓若因眼生者。无藉于色空矣。无色空无可分别。识将何用。又非青黄无所表示。界从何立。由是而知。识不从自生明矣。
次若因色生下破他生。谓若因色生者若色生时。许汝有识。若色灭时。识则随灭。云何知空。又色变时许识不迁。界从何立。由是而知。识不从他生明矣。
三从变则变下破无因生。若从变。界相自无。若不变。识性常一。一于色应不识空。一于空应是无识。色空二无。识自无因。无因生识。决无此理。由是而知。识不从无因生明矣。
四从若兼二下破共生。若兼眼色。合则无中则不生识。离则两合亦不生识。谓一半合眼则有知。一半合色则无知。如是有知与无知。体性杂乱云何成界。由是而知。识不从共生明矣。
初从阿难若因舌生下破自生。有甘蔗等五味方显舌识。今说若因舌生。味合自出。试尝其舌。为苦为甜。舌性既苦。不能自尝。孰为知觉而称舌识。舌性非苦。淡性常一。味自不生。云何为界。由是而论。舌识不从自生明矣。
次从若因味生下破他生。若因味生。味自为味。云何为识。而称知识。又识性若一。不能通变异之相。识界若无。焉能辨盐酸之味。即此而论。舌识不从他生明矣。三从不应虗空下破无因生。
四从若味和合下破共生。如文。
若因身生下破自生。以离合二缘。为身识之境。境若无有。身何所识。故知不从自生矣。
次若因触生下破他生。若因触生。必无汝身。汝身既无。谁辩合离。故知不从他生矣。
从阿难物不触知下重辩无生。根境俱即。不成识义。根境俱非。不成界义。身触既非。的是无生尔。
三从合身下破无因生。合身即为身自体性。便是无触。离身即是虗空等相。便是无身。无识无身。乃是无因生耶。必不然者。
四从内外不成下破共生。根境俱非。中云何立。中既无有。内外安生。故知不从共生矣。
是故下结示无生。据实而言。意亦不生识。法亦不生识界亦不生识。三处推之。都无有识。而汝执意法为缘。生于意识者。即是虗妄。不知即意与法与识。元是如来藏。妙真如性。本非因缘。非自然可意得也。
△五辩七大四。
所言大者。乃是无待之名。又是常徧之义。此七大性。一一常徧。一一无待。故为大也。又尽十方穷万法。不出此七性。故为大也前五是无情。后二是有情。有情与无情。总一空性融摄。故称常徧。地非是水。火不是风。各不相借。故称无待。然此七性。不有而有。有而不有。庆喜未悟。宛成七大。所谓不有而有也。及其既悟。当体即真。所谓有而不有也。虽然。若悟自己。不悟目前。只成断空。若会目前。不会自己。终成数宝。是故前面辩阴入界处。一一无性。总是藏性。今来辩七大性。亦都无实性。乃是法性。如此通彻。方尽法源也。
△一直陈二难。
从阿难下广破其执。葢谓色本无性。空岂有为。今阿难所执。由和合故。出生变化相。若尔。虗空是造作。地大出于性为。故牒其计而破之。汝且观此下破合空成色。谓若许㭊微成空。自应合空成色。今问用几虗空和合成色耶。
又邻虗尘下破合色成空。谓若许合空成色。自应合色成空。今问用几邻虗和合成空耶。
若色下夺则双非。许则双成。
色犹可㭊下正破。纵许邻虗可㭊。而空不可合。何以故。空无自体故。必若有合。应非虗空矣。空既不可合。而色亦不可㭊为空。何以故。色无自性故。必若可㭊。而色有自性矣。由此而知。所执和合出生变化。总一虗妄矣。
此广破其执也。从阿难下破月来。若从月来。则来处相远。所经林木皆应吐流。流则不必从方诸出矣。今来处林木无流。明非月降矣。
若从珠出下破珠生。若从珠出。则珠自有流。何待中宵承月。既待承月。明非珠出矣。若因空生下破空生。若因空生。空若有水。人天俱同滔溺。水陆诸物。不当复有矣。今则不然。故知非空出也。
汝更下破合非合义。谓水必从三处和合而有。今观月从天陟。珠因手持。承珠水盘本人敷设。水自何方流注于此。又不可说水是无因自有。于是知三处和合。尚无有生。况非和合而有水生耶。
此广破其执也。阿难下破无因生。空若无因自生。则未凿之前。应见无碍。今则不然。唯见大地。逈无通达。故知非无因生矣。
若因土出下破土生。若因土出。当见空入。若无出入。空土无异。若土出井时。何不见空出耶。不见空出。则非土生矣。
若因凿出下破凿出。若因凿出。当应见空。不应见土。若见是土。不当见空。事或不然。故知非凿出矣。
汝更下破合非合义。谓虗空必从三处和合而有。今汝谛观。凿从人手。土因地移。随方运转。如是虗空。何因而有。又两言谛审者。叮宁至再。要须仔细审详。凿为实事。空是虗义。不相为用。又不应说虗空是无从自有。于是知三处和合。尚无有生。况非和合耶。
此广破其执也。阿难下破根生。谓见必藉明暗色空四种。方能生识。若无此四种。识无由生。故曰见性尚无。从何发识。
若汝下破境生。谓识生于相中。乃不从见生矣。见既无有。色空安寄。故曰彼相尚无。识从何发。
若生下破空生。谓识生于空。非相非见。若尔。则是不藉于根境矣。又空则同无。有非同物。纵许有识。欲何分别耶。
若无下破无因生。谓识若无因自生。何不日中别识明月乎。葢日中无月。而有见月之识。许汝无因自生。若无别识。则非无因生矣。
汝更下破合非合义。谓识性必和合而有。今汝细详。见托汝睛。相推前境。可状成有。不相成无。如是识性。因何所出。又两言微细详审者。叮咛至再。要须仔细。识性是动。见体是澄。动静不参。识从何立。又不应说识缘无从自有。于是知三处和合。尚无有生。况非和合耶。闻听即是耳鼻。觉知即是舌身意。六根俱有个识。故同此破。
△二辩六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