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难下。总标轻重之业。纵经下。别开轻业。饮酒噉辛及著不净等。是遮罪。遮其不起。若犯此。则是故违。不忏当堕。
若造下。别开重业。婬杀盗妄等。是性罪。若犯此。则是极恶。不通忏悔。所谓弃罪也。已上即是现业。阿难若有众生下。即是宿业。佛意谓心地若有纤毫疑念。则与呪体不得相应矣。是故言行人于未持呪前。设犯禁戒。若轻若重。若现业。若宿业。今得持呪犹汤沃雪。一时销灭矣。葢呪体如汤业性如雪。妄不敌真。故消殒尔。
△四随其所愿。
是故下。总结上三世间益之文也。身心泰然者。定力所持也。得大安隐者。是无魔挠也。魔既无挠。又能持定。故无灾横而入三摩矣。葢神呪是秘密法。若不到三摩地位。便非佛意也。
汝及下。总结上建坛说呪之文也。所受戒主逢清净僧者。因戒摄心也。于此呪心不生疑悔者。因定发慧也。由戒生定。定生慧。故得心通十方。而无罣碍矣葢如来是诚实语。若不得心通十方。便为妄语矣。
△五鬼神誓护。
一诸神誓护。
佛允可而赞善者。有二义。一阿难所请普为大众。及末世众生者。是其学道之普心也。二为修三摩提求大乘者。是其传佛慧命之深心也。有此二义。故佛赞善而允其请尔。又刳心二字。正见阿难忘身为法。工夫绵密处。
△二明宗本。
执色是有。有是心地之碍。是为障也。以障蔽故。欲求明著。遂感精耀之类。悬象于世。如星辰日月。著草灵龟凡一切精爽神明之物。此等皆能为灾祥祸福。以应人之休咎云。又羯南不局硬肉之类。有情无情。随相之通称也。
△六惑类。
执色是空。空得销散诸有。归之于无。是为惑也。以惑故结暗为阴隐。如外道之无想。有情之愚蔽。及顽空无色等是矣。空散销沉者。凡感此类。精神敝之于上。则为空散。敝之于下。则为销沉。总归之空亡田地尔。
△七影类。
相引者。即方士所炼符水呪诀。及刻人形等。随引一事。以为炼法。炼性以成厌祷。能呼召神仙。能役使鬼物。种种邪术欺世害人。不知此等实实无有外物。能为呼召。纵有所成。还是自己邪罔颠倒业力所成也。
△十一。罔类。
△五总结大意。
问。阿难到此身心犹未净耶。抑所悟未彻耶。曰。有二义故。一阿难所悟是解门。非行门故。悟得平等理是素法身。无功德庄严故。二阿难传持教体。要彻尽法源故。如阿难生同佛时。承佛圣功。开示悟入。假如后世无有成范。教修学人从何入道耶。是故说圆通之后。重示三无漏学。以备教体云尔。岂是阿难身心未净。而悟未彻也哉。不然。而今人小有开发。便拨去戒律。公然噉酒肉。近婬色。自谓一切不妨。此乃是天魔外道法。非佛法矣。不知悟后奉戒尤谨。不惟自励。抑且励人。所谓处处净佛国土。成就众生是也。故于未说定慧之前。先提四重禁。为后学入道之榜样也已。
一劝持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