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相品
将释疏文为三。一略释经题。二从问愿佛下问答释疑。三就口密下入文解释。初云以四种相等者。大涅槃是总。四相是别。离一涅槃以为四相开。示分别合秘藏涅槃。照然可见。故云显然。
又相者。以标识为义。亦曰显然。
次释疑为二。一问起。二旧释下正释。于中又二。先叙旧。次今明下正释。初又先叙。次是义下破。初云无解脱者。若入无余方解脱。即是孤调解脱。所以有法身般若时无解脱。
更互相覆者。昔无常覆常。今常破无常。名破为覆。名之更互。
昔三点无常者。纵横三点也。
昔说有为解脱者。谓是有余解脱耳。
智上意地能缘者。犹是方便智上意地能缘。名此以为解脱。大乘望之。犹是心王心所之法。故曰意地能缘。
今昔相成者。昔成今今开昔。以显涅槃正道也。
次破中云四句皆覆正理者。门名能通。各执能通。不契正理。故名为覆。
其间并决者。四句互治。四句即理。皆须对古并决。令归正彻。正彻者何。所谓秘密。
正释为二。先略释。次更以下广释。初云四句悉互相覆者。三句覆一句。一句覆三句等。故云也。次云不自不他者。大涅槃海不当自他。故云不也。
自说己证名说者。说己所证。以益于他。故云说也。
常无所宣名说者。谓常说无说。名无所宣。
昔说法身者。五分法身也。
三释文中云口密者。一相即四相。四相即一相。非一非四而一而四。名之为密。
一相者。自正是涅槃。正他亦尔能随善解。亦复如之。
四相一相者。虽有四种之用。只是一大涅槃故也。
经云分别开示者。此先标其意。若取文顺。应云大般涅槃开示分别有四相义。四相者从所诠立名也。僧宗曰。言自正者。一谓行正。如律而行。二谓解正。审解佛常金刚已还是无常也。二正他者。使人受经同我所解。
三能随问答者。能令人悟故。难答能答。备上三事之本。由善解因缘也。
若佛如来者。若昔小乘明如来者。以起应故名为如来。若大乘明如来。以智契境名如。境发智名来。故名如来。
诸因缘(至)境者。十界五阴等名诸因缘。又四仪所覩六尘无非因缘。咸是所缘之境。故曰正缘于境。又此因缘通昔三悉莫非因缘。
照因缘境者。照一念三千即是实相。照因缘境。了达因缘即空假中。名见诸因缘。又无明为因了达即实相为缘。方名为见。
实相非因等者。以法性为自。无明为他。推成四句。皆无自性。以显实相。名之为见。又实相非因即毕竟空故。亦不在缘。即不可思议假。不共等二句即中道双亡双照。如此了达实相方为见。
举浅况深者。比丘见火是浅事。喻前佛境。故云况深。又火聚虽浅。推成不思议境。与前见因缘。更无有二。故得况前。
经云比丘见火者。此即圆教比丘。义通衍门。
观身亦然者。推破四执。达成三谛。方名正见。
抱火烧身者。以不思议妙身。投于妙火。故不邪说。僧宗曰。别有因缘。出枯树经。佛将比丘空旷处行。见有洞然枯树。即问比丘。此树可抱不。答言可不。又问设有逼汝合说佛是无常。若不说者抱此枯树。汝宁何耶。世尊抱火死。彼与此所见大同。故得为证。
亦应开一宝者。古人见自正正他与自觉觉他义同。所以问起。为得开不。
教门不同者。四相三宝。教门不同。不可一例。
岂非世界者。为说阴入隔历世间之法。未宜说阴无常。所以含苏。但当世界之益。
以无我无常者。于鹿菀中为说无常。成于小乘贤圣。既入圣已。名生善益。得此益已。转入方等般若以大破小。成对治益。
夫乳养婴儿者。胸前曰婴。投之胸前而乳养之。故曰婴儿。
含苏者。上(胡绀反)谓以口飤口名含。口自含。则平声呼飤(辞吏反食也)说文从人。俗作此饲。又具玉曰含犹与也。
慈是善本者。无缘慈也。
譬初信者。信世界也。
譬闻法自资者。闻世界自资。以成欢喜之相。
益更成病者。多赞世界合他躭著。即名为病。
况强软食者。赞叹世界。尚妨修行进趣之道。况后三悉邪。
堪可切磋者。二乘已得小果。来入方等。恐净名弹折闻大不谤。圆机冥发。如切如磋。以成道器。
女人嘿念者。显正他相也。能令受者。得解悟故。若不先除念子之乱。岂悟常说。所谓善正人也。
旧四释者。亦无大妨。故今不破。
例如化童者。如前听戒童子也。
经云消化。化字平声呼。谓尽消也。若去声滥于变化。故不可用。
女人称佛者。僧宗曰。此佛语也。宝亮智秀皆云是女人语也。
不堪对治者。此明小人只宜生善。未堪入于方等对治折伏等。言其不堪。即是料简。
经云则不供足者。若得二悉益。已堪对治。如硬食尚消。况本软苏而当供足。
经云功德已备者。已得生善益。名功德以备。
经云为说六味者。僧宗曰。有为有三。无为有三。苦以变乐为用。如酢能变甜也。诸法所以流迁。以无常切故。犹如醎味。能使非酢作醎也。无我之言不自在故违情。如苦味之不悦人也。乐以悦己为义。犹如甜味人所嗜也。我者制御自由。物无能碍。如辛味之通发也。常理湛然。一相无异。如淡味之无分别也以常解之慧火。然八倒之惑薪。以资慧命喻之为食。此亦一途耳。消今对治之文。未为全当。
经云烦恼为薪等者。生善中及对治中。所有烦恼。名之为薪。生善中及对治中。能治智慧。名智慧火。用此三悉成今第一义。常乐我净涅槃之食。
凡圣合称者。谓世出世凡圣皆有法譬也。
又甜辛淡(至)报味者。此出耶正名同。若凡夫所执。即为无常等三所破。
此别有意者。出世三味破世三味。通于今昔。五时之中悉用以大破小。成对治悉。便入第一义。其用谈广故云也。又为消经文。所以合六为三。而为世三。出世例尔。亦云此别有意。小大通昔。此约一代教门小大相对。苦为四悉。非独专在大乘。自辨四相。又今经既权实并明。亦得小大共为四悉。故云通也。
其家有佛者。观五阴家。全是常住。即名有佛。华严云。一切法无生。一切法无灭。若能如是解。诸佛常现前。智秀曰。夫善依信立。以信为家。以此善心念念所缘唯在常住。是则常住法身。常在信家。
佛举无方问者。无人能问故。佛自举。无方者方法也。即是越于规模格。而设此问。
余事例尔者。余五度例尔。
初不知彼者。此释正显能施人德。次释显所受人德僧宗曰。夫施财为易。施人名闻为难。今就名闻以释。何者谓人持戒少欲知足。而此施主本意。为显此人令德不在舍财。是以于稠人广众之中。施所不受。彼既不受。以众人而望之。是则不受者。少欲知足之誉显也。施者。能舍大施之名彰也。
随喜不障者。故大论云。菩萨摩诃萨随喜于他。如卖买香人及傍人。三人俱得益。故随喜福大。
方便解之者。此即施命。故得大福。又应知先举施酒宗为答者。欲起下文断宍之制。故以施宍在初。
经云声闻天下者。音问诗云。鹤鸣九皐声闻于天。则名音问。今亦如之。己名达彼。称之为闻。彼得闻已。称之为闻。亦一闻字二音呼之。
经云食宍之人等者。牒前一彼不食宍之释意来为问。食宍者尚不应施。况不食者。而当施耶。以不食宍者。有大功德故也。
尽应作佛者。一切众生皆是当来之佛。
精血不净者。大论云。一切众生身分。皆是父母精血所成。故不可噉。
皆他命分者。所受之物。皆是他人支持身命之分。
经云不听食肉者。何故昔听。今则不听。而有何患耶。
初地是大慈者。若食肉者不得入初地故也。夫煞伤大慈而噉伤小慈。因小得大。故小慈是大慈种。
须云为我者。谓不疑即得食。若云为我将肉来。即不得食。亦不论煞。
猕猴似人者。以类同故。故不可食。
虵似龙者。龙于人有恩。雨泽以时。成熟五谷。故不可食。
九种者。亮曰。不见三。谓未食时喜时已二喜。不闻不疑各三亦尔。宗曰。见中三者。见断命时见煞后屠割时。闻中三者。闻煞时闻屠割时。疑三者。此为为我煞耶。乃至前后方便亦疑。前后方便者。欲煞前起方便心。煞已起随喜心。
经云我亦不说鱼肉等者。佛意云。昔说得食肉者。但是𫏐时权说。逗机而已。何以将𫏐时之言而难究竟之说。
经云要是坏色者。此即傍引畜衣为戒耳。
经云胡麻油等者。皆是脂腻。故不得畜。
饕(音蹈食财曰饕)餮(音铁贪食曰餮)若过等者。裸形名不及。饕餮名若过。
经云各有者。亦是为大涅槃。须制断肉。不同外道。故云各有。
经云异意者。观机逗药顺物所宜。且听食三种肉。故云异意。生公曰病有二种。谓从意从想。逗情而止。谓之从意。所贪无崖。谓之从想。是以小制损其意。都制损其想。除其贪意。长其慈也。
三种外故者。见听食三种肉。而更想于十种肉。又须断十种。断十种已。又更异想。十种外一切肉。故须一切皆断。
经云悉皆恐怖者。智秀曰。人无害兽之心。亦不害于人。是以探鲠虎于山中。狎翔鸥于海上。若既食其肉。矣岂害而永灭哉。所以闻其害气。生畏怨想。
经云清净之食者。法身菩萨分卫之食犹尚不食。
经云蛊(公户反为养毒也)樗(勅于反)。
三藏(至)因缘者。因缘者是事相法门。又是因缘所生法。故属因缘之教。
先须缘起者。受戒前方便也。
戒体者。三羯磨已。即发无作。方受已说相。即是出相若据今文。正是问随中意。不是问受中意。应二释。
经云何故不为波斯匿者。应云何故不为四部之众。问波斯匿王。顿制篇聚深妙之义。而问渐制戒耶。
王答五钱者。盗至五钱。罪则入死。出家之人犯者。罪应灭殡。至于论罪。每与国主参坏。
经云或说深者。泽洲云。昔为波斯说无常。名之为浅今日说常。以之为深。
或名犯者。如来初出。未广制戒。名为不犯。复广制戒。名之为犯。宝师云。经是随机而说。律是待缘方制。说有不同。所以今问。阿毗达磨即性相求。虽大小。说法楷定。所以不问也。
戒是大乘常者。此是今经大涅槃心所持云戒。
问堕者。问所防之罪。能令众生堕于地狱畜生鬼等。故名为堕。律及木叉问其能防。能防教法。说之为律。
知足净命者。非正释木叉名。乃就功用心中以明戒义耳。声闻之法以少欲为业。若遵少欲。则所作日名增长。举少欲以明戒也。由有戒故成就威仪。无所受畜。故名净命。
次答堕者。堕义则通。通于轻重故也。
经云堕于地狱乃至阿鼻者。八大地狱中。阿鼻最下。故曰乃至。其业必重。趣报无间。故过暴雨。
闻者已下说堕意。修离过行不犯性罪。名坚持戒。遮过亦离。名不犯威仪。修集下修离著行。
经云离身口等者。泽洲云。明离性罪。今明不独在性。
入戒等者。入犹顺也。五部律文制断重罪名为入戒。遮离轻过名入威仪。
深经善义者。明显经法。即诠定也。与恶相违。故言善义。即诠慧也。
遮受不净者。百不净物也。
一切善者。谓断一切善相尽也。
滋漫者。慢音。言澜漫也。若菓下作音万。蔓莚也。
十善譬顿教者。如华严中。菩萨戒已顿制竟。以十善是正善法。增上功德是行善法。义味是其理法也。
顿渐开合者。谓施渐顿。会渐归顿也。
经云能说法等者。谓感应道交。非感而感。非应而应。同契秘藏皆不可思议。
非一非四者。亦一念心性。大涅槃法。不当一四可所以言非。
一体三宝者。如一相即四相。四相即一相。故得相类。
今涅槃有妙有者。得二十五王三昧。名为妙有。
今涅槃有所师法者。实相妙理。常寂光土。是所依法也。
悉据佛意者。然小机自见小。佛意恒实。
不应名同者。总牒前五难文意。而以非之。故云不应。
所离所得者。明今经所离烦恼则远。所得常住涅槃则大。
灭有灭果者。灭有谓灭二十五有内。灭果谓灭果报身。
今涅槃中有于诸佛者。三身具足。名有诸佛。
似作三难者。经中语含。含于有有即是苦有。文不彰灼。故名为似。从又如彼铁下即有文也。
世智断惑者。僧宗曰。钴上之铁。可譬凡夫伏结。虽至非想。后还复起。佛则不尔。永不复起。
复生别惑者。断麤惑已细惑显现。名之为生。
不同二边者。凡夫有二乘空边。蹑前常无常二难而为问答。
如来(至)还生者。意云。如来或既灭已。有于妙有。若有妙有。即是还生。生即同凡无常。
经云有灰者。灰虽是有不还为木。佛是妙有不还无常。
名生于后者。正取破瓶等。以证断烦恼已。名生于后。以证而拨涅槃。
经云烧彼众生者。烧凡夫通别二惑。烧二乘别惑。故名为诸。
经云游诸觉华者。华是意翫之境。譬常乐我净是佛所证之法。是菩提华也。故仁王云。有佛三昧华也。
为遮皆圣者。如下文云。是大涅槃能建大义等。皆圣所为。迦叶云何难言如来烦恼未尽等。
开显法身之密者。能于法身示九界身名密。开九界身即法名开身密。
出种种身者。为九界身。开之与合俱名身密。
一物覆等者。若未说时。三密俱覆。说四相时方开口密。口密虽开身意犹覆。何者以未说故名覆。隐显者。开身密时解脱犹隐。故云各开等。
只覆于开者。今家意云。覆则俱覆。开则俱开。何者只开口时。身意俱开。但文不累书。致成次第。
于凡不解者。不解即当覆也。
余何可解者。破云若开口密时不解。开身意时何能得解。
圣人之术事者。佛以无谋大用。何以将术事解之。术言滥外人之用。故不可也。
宁非因缘者。且顺古人所立。其义则到。一一无非感应道交。故云因缘。
妙慧者。良由种智。方有此用。
无量不容一尘者。无量即法界。无量外更无一尘。又尘即法界。一尘之外更无有尘。故云也。
庄周达体者。谓内达体虗如幻。故能如此了见。自身为胡蝶。及梦中自见己身游天崖也。
至德者。佛也。
初如文者。我亦信如来度烦恼大海。即是领旨。其言有余。故更难起。谓启发如来身密之端也。
经云若佛已度等者。难意者若言已度。何故复纳耶输。今既纳者。则应不断烦恼等。
经云汝不应者。用此句冠下。汝不应言何缘纳耶输。汝不应言实生。
经云能建大义者。明佛住大涅槃示十界身。弥满法界无方大用。重重无尽。何但只能纳耶输生罗睺罗。及下八复次。皆是大义之相。
通举菩萨者。亮曰以少见佛性。故名为住。以下况上也。
逈出因果者。只是逈出因人之外。
涅槃是因者。菩萨望果行因。故涅槃是因人所住。
经云我已久住(至)变化者。一从本佛乘迹示现。二从法身起应示现王宫生等。
翻曰妙者。日能破暗。即是实智内明。
象王初生者。僧亮曰。天竺象王生时。出胎即行七步。知是象王。菩萨始世示自在王相也。
示过六道者。尚未过二乘。何能显佛身密。
应七觉分者。此释承当。
西是秋方者。万物至秋皆凋落如死也。北为左四天下中郁单越胜也。
东方者天竺以东为首。以西为后。以北为左。以南为右。东行示始一示始一示婴儿。二明道首以示自在也。
辨余生者。谓过去于此阎浮示现出家等。故属余生。
将前意难后者。将前口密中如迸火星永灭意。来难此种种示现也。
经云法身常存者。存即妙有也。
经云汝今不应作如是难者。佛意云。我暂借灯器以为况喻。汝今不应难他喻也。
经云譬云灯灭者。分段烦恼因果但尽。譬如灯灭犹余身智。非大涅槃是小涅槃也。
经云非数数来者。生上退下名来。在色界中。又有一来而非数数。即上流阿那含也。
不受二边生者。地住已上菩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