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卷 迦叶品初
释疏为二。先释题。次就文下解释。初又三。先略明立名之由。次开善下述古释。三今明下示章意。初云善始等者。前发三十四问其义谈广。名为善始。今更重问显其用义。即是其修。
前随义题品者。前虽是迦叶发问其义包广。但随义类以立品目。不云。迦叶良由此也。
述古中慈光善巧住持者。此下明佛性胜用能摄善星。及极恶阐提偏邪外道。皆是如来无缘慈光。普示佛性。令法久住。故云住持。
三章意中二。先正示章意。次此经下辨异以显立名所从。初如文。初文又二。先标意以征起。次一义下别释。释中云佛性义(至)种子者。正以佛性为菩提种子。
佛性胜用者。佛性是胜法。若非胜法。焉有胜用。
从恶五阴等者。从善阴生无漏五阴从无漏五阴生涅槃阴始自阐提恶阴。乃至等觉无非果性。
由来解者。古来皆作此解也。
果果性至应身者。三世示现三世也。
因中佛性(至)世摄者。正因佛性全在生死。故属世摄。
合三乘者。同到彼岸。
故六道皆有佛性者。一一皆具五种佛性也。
前品别据万善了因者。前品广破定业示不定。令修道品使见佛性。即约行明修。故属了因。今品约遍摄。故属缘因。
从初意者。从此五章初意。则与初列大章立名同也。
次释文为三。先标列章门。次旧解下述古。三断善下正释。初又二。先列章。次以虗妄下释。章意言以虗妄力者。无别虗妄只佛性全为虗妄。对断善边立名为便。
次述古中又四。先述。次今明下略非以示正义。三旧云下重述古释。四义下广破。初云两人更递者。一人作善即一人作恶。一人作恶即一人作善。次示正义中云。如河中七种者。此七经历度河。或超或次见于佛性三重。述中云。接识义者。起信记引且此公立义未起四住者。起信疏记中古人有此义。若起四住亦有佛接去成佛何但未起者。
四广破中云与八万劫者。与外人计如缕丸。尽自然得道同也。
应在别处者。应在无烦恼处也。
上数破此义者。如师子吼中最多。此计以佛性力故。如石自吸等。
包括始终者。六譬皆先菩萨。次二乘。后阐提菩提义当华严。所以始终对于五时。
文鳞中者。但且一往随文对之。
经云世间之义者。含阐提言世间因果。出世果因。
家业者。诸佛以化人为事。所以最后不弃阐提。
义兼无差者。若非平等。焉能等教。故云无差。
象不足者。若差别约事而论。象力火尽。力犹恐不足。此但消譬。合法不齐。
经云何故罗汉于阿罗汉者。善星意云。罗汉是小。阿罗汉是大。何故世尊小人于大人所生妬嫉心耶。
而宛然相见者。夫人鬼不合相见。
今得相见者。验是大权示现。
不见后接者。不见修罗后手接入海。
无碍者。遍断世出世善。故名无碍。
如无漏无碍者。此是分例无漏一发。永无失没。阐提遇缘即发善心。故非全例。
向时作恶者。但有正因善。未有修得善也。
理外者。未顺佛教修行众生也。
不能救之者。了种微弱。故云不能。
又佛性是常者。正因佛性也。
语势牵劳令者。经云众生我性佛性是常。谓以真我显于佛性相从俱常也。
经云具足庄严者。谓修得缘了也。
即是有善者。若是有善。何故名一阐提。
经云快发斯问者。能多利益。令后世众生而得正解。
因中说果者。现在因中有未来果性也。
经云说果为因者。如云佛三十二相等。在众生身。名说果为因。
经云说命为食者。如因食得命食是因命即是果。今云说命为食者。正是果中说因也。
故论云触不定者。成论第三云。问曰今地等火皆是色香味触众无差别耶。答曰不定如石土中有色香味触。或但有色触。如金银等。或水有色香味触。或有三色香触。或风中有触无香。或有香触。是故不定。
皆是无记者。以善根昧劣故。属无记。
求业对善思者。夫身口作善皆由意。故以求业对善也。
经云身业口业意业者。业所依也。取业求业者业相应也。施业解业者业自性也。给养亲友自相染爱奉事师长。但为人情设施外人。唯祈恩田。由斯施等。皆邪业也。
经云不求因果者。不求佛性因及菩提。
色香非苦者。阐提但有怜爱之善。喻如色香非苦。
并无记性者。无记有四。一异熟。二威仪路。三功巧处。四通果。异熟者谓三界五道果报五阴。即异特熟故。变异熟故。异类熟故。具上三义。故名异熟。二威仪有二。一威仪事谓行住坐卧四尘为性。二威仪心即意识势力强盛能引发威仪。眼等五识自性羸劣虽缘威仪不能引起威仪。第七末那唯执赖邪为内我。既不缘色等四尘。所以不发威仪。第八赖邪虽缘色等诸尘。亦性是羸劣不能引发威仪。言路者谓威仪行路也。三功巧者一切巧事。谓彩𦘕雕镂。五尘为体。二功巧心即是意识眼等非威仪准前。四通果者谓证果有于通用亦名变化无记。六一变化事。谓改易形质无而歘有。小乘以五尘为性。大乘以五阴为性。二变化心。即是意识。
为中下云云者。谓更有转中为上下也。
不定断善者。若能改恶发心则不断。若不发心则断。故名不定。
若定则不尔者。若是定者。应永住地狱。既无是理。则知不定。
问可见者。若听出家。是不知根。云何而言具足根力。
经云具足十力者。即是十力中第四知根力也。
约余人为答者。显如来具足根力。非但知善星。一切众生上下根悉能知也。
经云无异路者。造恶造善皆无异路。何以故。若发菩提心必至佛性泉。若起阐提心。必至三恶泉。
举事问者。既举事为问。还依事奉答。
就果合者。就现果身合也。
就因者。由因致果故。次就因合。
说教不定者。由机不定致令如来说教不定。佛如明镜普现众像。故云照根不同。
众生不达者。未得教法深益之人致有斯诤。
特是略耳者。过去谢是故不说。又由过去善根令生善根。说现知性。是故略之。
初智人闻有等者。此约二谛相即而知。
闻有无者。约双照时即达双亡。若说双亡时即知双照等。
又闻有者。小乘教也。谓闻小乘即知弹指合掌无非佛因。何况小乘而不皆入一乘宝渚。故云闻有知无等。
一二等者。只是有无以法。何者以被机故。若说于有即无而有。若说于无即有而无。故云不作二说。亦是闻于有闻。即具余三门。
不解对治者。说有说无治其著有著无也。
封疆不同者。谓土境不同。人风各异。人风既异则根性不同。如来随根说教不定。良由此也。
唯得肉食者。说令无肉味。方得食之。
九住言不见者。说九住不见十住。
所证佛性者。且顺机缘宜作此说。
涅槃八味者。如前名字功德品中说。
次释一义者。帝释是善义内以善法调意。故名一义。
经云帝释者。此云能作天主。
憍尸迦者。过去世时波罗奈国有婆罗门。姓憍尸迦。此云本时性也。
宝顶者。从髻中明珠。
为名宝幢者。与修罗战胜遂立胜幢。名为宝幢。
无过者。若去声呼为佛。檀越无诸过恶也。复云超诸天表则平声呼。
论家(至)为此者。只是过未四谛智。比于现在故得比名。今意在大。不须依论以释。泽州亦云。佛知生死无常。若无我不净知涅槃法。常乐我净为八。
七如梵行者。此释可依。
经云四食者。色阴中有段食。识阴中有识食。行阴中有思触二食。受想不论。
言色阴有段食者。香味触是段食。性色阴所摄。余三可知。
四识住处者。有漏阴中除识一种。自余四阴为识所依。谓识住色中。识住受中。识住想中。识住行中。以无二识故。不云识住识中。今文中云但除色者。意取四阴即四识住也。
阴通内外者。段食在外。思触识三食在内。
烦恼者正在行阴者。行阴彰显最与烦恼应相。又善恶阴俱属烦恼。若法相师闻说烦恼。是五阴应大惊恠引此文示之。
亦名三修者。更进一释明三乘皆观五阴。修身戒心得成三乘也。
经云所谓因果者。三世十二因缘不出因果也。
只教悭人等者。此即转势说法。只令悭人但行余五度。若行余五住任运。自能行施。余五互为首亦尔。
经云舍利弗(至)怜愍者。举资显师独具根力。
萨婆多据事者。此是有部宗多据现事也。
有一工巧者。将此文证前纯陀品。则知纯陀身是工巧之子。子者男子之通称。故古人作大匠子释。
因成是体等者。相续但是因成。经时前后得相续名。相待但是因成。横待竖待得相待名。故此二待并名为用。
色心之总者。支支皆具色心也。
若为其佛性义者。亦且顺前一师所立佛性之义。今亦同彼立以显正义故也。
经云功德者。谓有巧即德功因德果。对下因果也。
合义者。合会义也。
于草木计者。既云。离阴有我。故于草木而计为我。
即有六者。以中有足五道为六。此计无中阴家。及遮计有中阴家义。若计有中阴应有六道。既无六道。但有五道。验知无中阴明矣。
若言有者。但佛为缘别开耳。
经云无色众生无有中阴者。毗昙法中说除四空。余一切处定有中阴。以无色界无处所故。
用等智者。佛弟子外人等用有漏。忻厌智断惑。名为等智。
但禅定退者。以忻厌心修纵。得上界禅亦有退。
此定难捉者。此定睒烁疾利不得久停。难可捉持。但以忻厌心修得二三果则有退。若据次第修人得电光定。从欲界入初禅。不云有退。
经云乐多游行者。身无趣游行口无趣谈话。即其相也。
经云一内外二因缘者。一受生烦恼于生时起贪等结。二鄣道烦恼现起染污妨碍圣道。彼罗汉受生。烦恼一向不起。名为不退鄣道。烦恼得有起义。名为有退。又约烦恼因缘分别。一性使不断为因故起。二以不正思惟故起。三缘力故起。阿罗汉人无前二因。而起烦恼。名为不退。缘力生结。名为有退。谓见增上可贪境界暂尔。生贪是即摄心断之令灭。又有漏等智断结则有退。无漏智断结则无有退。又钝根有退。利根无退。
经云有时解脱者。以要待时方得解脱。时有六种。一得好衣。二得好食。三得好卧具。四得好处。五得好说法人。六得同学。待此六时。名为钝根。不假此六得解脱者。为利根。
寄言故有为者。依教说是有为。又依俗谛是有为。
已坏三因者。爱取有三因也。
经云心即上行者。生天也。下行者。三途也。
经云心定常者。谓定有也。
经云获得正道从须陀洹去皆名正道。成论有鄣不障者。五欲兼重业即障道。若单五欲则不障。
经云定遮正道者。若在家人遮于初果。以为正道。
五方便者。念处及𤏙等四。
经云远离烦恼者。但是伏烦恼名远离也。
经云诸外道(至)断四禅烦恼者。用忻厌心断四禅修惑即修习𤏙等观发世一法。并是顺宜并在得入圣果。
相应思为正体者。夫施者。皆以意思深信。方能有施。故以意思为体。由意思故即以身口助之。令所作成就畅其意。
地施定无三者。只是随宜乐欲不同而有此说计。
有三无为者。一虗空无为。颂云。此中空无碍明虗空无为。以无碍为性。由无障故色于中行。名为虗空。二择灭无为。颂云。择灭谓离系。择者慧也。由慧简择四圣谛故。灭者。涅槃不生名灭。择内所得灭。名为择灭。三非释灭无为。颂云。毕竟碍当生别得非择灭。言当生者当来生法此当生法。缘会则生。缘阙不生。于不生时。得非择灭。此非择灭碍当生法。令永不起。名毕竟碍。言别得者。谓非择灭有实体性缘阙位中起别得。得故非择灭。得不因择但由𨷂缘名非择灭。论云。如眼与意专一色时余不见闻等。色声香味触落谢过去。毕竟不起。得非择灭名云云。
经云不从智缘者。谓不从择灭得灭。但是从于𨷂缘而灭。即是计有非择灭无为。
经云若近若远者。过去为远。现在为近。
若细者。细谓隣虗尘。
以就事为言者夫云色者。约事有于能造所造皆如前文今但别为一机宜作此说。唯有能造。不云所造。昙无德定云无作非色者。亦应云非心彼部明无作戒非色非心为体。僧祇破前雨师立。应云。以心为体。前念戒中已释。
不作心果者。明无表色不为心果。何者以无表自以身口作色为因发于无表色为果。但是以色因。发色果。故非心因果也。
经云其心虽在恶者。此明无作色不属于心。何者以心在善恶无记中既不失戒。验知不属于心。
河西云不生余色者。同于不作异色因果也。
先举圣人者。圣人观破凡阴即是圣阴。故云皆无明所出。又凡夫迷圣阴即成凡夫。又若作阴盖。义人天阴盖。三趣二乘阴盖。三界有漏菩萨阴盖。无漏佛阴盖。覆一切众生令得大涅槃。
经云从受因缘者。应从爱因缘未敢改。
一云天摄者。谓是天种。
二云鬼神者。是鬼神种也。
下三趣(至)为一有者。明下三趣。若更开者。地狱亦有轻重不同。饿鬼亦有上中下品。畜生复有水陆空行不同。亦应分为多有。今但一趣自为一有。人有四州不同。不云修罗者。且消经三字也。
因果者。二十五有不出因果也。
善恶者。三善为善。三恶为恶。
七识处者。三空为三。初二三禅为三。欲界人天为一。故合为七。论云。不乐住三途。及无想非非想处。三恶有苦煎逼识不乐安。第四禅处有无想定残害识。识不乐居。非想一地非想灭定。亦残害心识识不乐居。故非识住。
八福者。泽州云。人中富贵为一。六欲天为六。初禅已上合为一。是为八。此释可依。
经云及受一戒者。受三归已但标心持一戒。即得说相时。但标心持一戒。名受一戒。亦不须云并受五但持一。
经云或一念者。只是时外一念。非谓一刹那为一念。
经云不名得齐者。一日一夜是齐分故。所以减此。但名得戒善。不名得齐。
有犯重舍。即失者。犯重已即失戒也。
二法灭尽者。正像末法灭尽即失戒也。
二根生时者。若二根互转则不失。谓僧为尼。尼戒具足为僧亦尔。轮中具明。然今文中正明二形生舍。
经云如多罗树头者。此是抑挫之言亦不一向失戒示为者。𤏙等四善根位为入无漏因也。
受道者。最初受得戒为示道等基止也。
一三皆是大乘者。此皆在法华前及涅槃后闻三乘归一乘。悉是大乘初心之人有此执诤。又若闻法华开权显实。已必无此诤。若法华经前显露教无有彰灼。说三乘归一乘之义。故知必是尔。前密闻而生执诤。又大论中问何名诤法。答三藏是诤法衍门少有此事。今言诤者。多在三藏。三乘若大乘有诤。悉在初心。
经云须陀洹(至)不得佛道者。余国所得此文非例。
近代者。于涅槃经起诤。名为近代。又梁代已来亦有此计亦名近代。
当果与真神者。以计当得名。
离众生有心及众生者。谓众生及心即得菩提。名为即众生。
有多世界则有者。若萨婆多十方亦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