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云。首句谓佛于昔日在然灯佛所蒙彼授记语也。不取者。谓于彼授记之语。不生住取。以授记中。实无有法为可得故。若尔。位登八地。证无生忍。彼无生理。何所自耳。以其理实唯自智所现。故曰理实智也。
以是真实义者。谓以是自心自智中所现真实义故。所以虽能成就彼忍。而亦无取于然灯所说。故云成彼无取说也。得记无住竟。
二严土无住。
恐谓持说双行。自他兼利。福德胜前。无可议者。设若自无受持之功。随便为人演说。未必有福。故此约随说之处。以显胜也。
复次须菩提者。谓复于校显之次。重呼当机而再告之。随说是经者。谓机无论大小。文无论丰约。处无论胜劣。时无论长短。随便演说。非诚意说故。四句偈等。约说之最少者言。此处者。即随说之处。人多忽之。故教以当知。显不可忽耳。一切世间。意摄四众。天人修罗。意摄八部。皆应供养者。人是佛遣。法是佛说。代佛宣扬。即同佛在故。如佛塔庙者。塔安佛身。庙像佛容。举世知供。故为喻也。法华云。能窃为一人说法华经。乃至一句。是人则为如来所遣。行如来事。今经随说。亦应同彼。故其处最胜。又处尚最胜。人可知矣。随说尚胜竟。
二何况尽持。
此复有二。一.正况人胜。恐谓随说是经。尊胜若此。设有虽不能说。而能尽持者。其人又当何如。故即承随说之人而况显之。言随说之人。尚尔尊胜若此。何况有人尽能受持读诵。自应益胜。故再呼当机而教以当知等也。
成就者。圆满具足之义。实相般若。名为最上。以是诸佛所证故。观照般若。名为第一。以是发觉初心故。文字般若。名为希有。以是待时而说故。三种般若。尽在此经。故尽能受持者。即能成就。
若是下。二.兼显处胜。恐谓随说之处。尊胜若彼。设若经所在处。又当何如。故即约经所在处而显示之。经典所在者。无论支提脱阇。寺塔坛幢等。凡有安供处。即是也。即为有佛者。是佛法身故。又若有尊重弟子者。具差别智故。弟子而言尊重者。谓各具一德。可尊可重。如舍利慧。目连通等。各称第一是也。又经是无为。贤圣共依。故曰即为有佛。若尊重弟子。蒙引云。如益州新繁荀生者。指画虗空以写经。即成一片金刚地。至今庆云时罩。雨不湿而草不生。此经殊胜。不信然乎。
降住之功用既彰。校况而殊胜又显。似应无说。故当机请名奉持。当何名此经者。谓当以何等名字而目此经。此请名也。古德云。依文解义。三世佛冤。离经一字。即同魔说。为遮此二。故问云何奉持。此请持也。
二如来如请为示。
是经名为金刚般若波罗蜜者。以此中所诠般若。同金刚之坚利。是究竟法。能到彼岸。非余经所能及故。此示名也。以是名字。汝当奉持者。谓以是金刚般若到岸名字。汝等当因名思议而奉持之。
征释中。言如来所以教其以名奉持者何也。以金刚有坚.利二义。由坚义故。知般若不坏。实能到岸。故佛说般若波罗蜜。当依言奉持。由利义故。知般若不住。到无所到。故即非般若波罗蜜。当离言奉持。是则名惟假有。故曰是名等也。
以因例果。因前知后。所说不谬。可启众迷。故印言如是。谓如汝所说者是也。重言者。显决定故。既已印定。而又言实无有法等者。自明本意便是如是。是空生所答。不唯可启众迷。且深契佛心。尤足为降心者。作司南耳。
二详释。
文二。初反显。若有法可得菩提。则是能所未忘。法我俱在。心且难降。讵堪作佛。故然灯不与授记。授记者。谓授以当来作佛之号。令其分明记忆取验于后时也。汝于来世等。即昔日授记之语。
梵语释迦牟尼。此云能仁寂默。上姓下名可知。若合取其义者。慈悲普覆曰能仁。无为密证曰寂默。住相则不能普覆。有法则乘于无为。佛不授记。无足异也。以实下。正明无法可得菩提。则理绝能所。执空我法。一念不生。即心是佛。故然灯与我授记。许以当得作佛。而云号释迦牟尼者。能仁则不住涅槃。寂默则不住生死。名德相符。记斯可矣。总结印证详释竟。
三征起转显。
文三。首句征起。谓以何义故。有法得菩提。则不与记。无法得菩提。乃与记耶。如来下转显。以佛称如来。如来者。即诸法中如如不动义也。有法可得菩提。即不如如。无法可得菩提。适符如义。此与记不与记之所以耳。
若有下防难。难云既无法可得菩提。然灯授记亦虗。何故人言如来于菩提树下。得菩提耶。故此防云。若有人言如来于菩提树下得菩提者。须菩提。你便向他说道。实无有法。佛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据此。则离相得记。离相得果。二义相符。同归无念。进发修习菩提心者。不可不知。征起转显竟。
四结示中道。
言菩萨非菩萨。是名菩萨。亦如人身长大是也。所以例者。以众生多以我能修因。自称菩萨。殊不知我为能修。因为所修。二相俱在。非是真实菩萨。但是对彼不能修因者。假立名字。说名菩萨耳。
二约事别为遣相二。一约度生遣相。二约严土遣相。
初。
此亦承上发端。恐谓度生不见生相。严土不见土相。果必类因。成佛时亦应不知不见。果其尔者。何故前言如来悉知悉见。为防此疑。故示知见离相。今且约见以示。
金刚𫔇云。肉眼者。色香味触四尘名肉。胜义净根。依肉而住。依肉而发。有所照见。名为肉眼。然其功能。但观障内之色。
天眼者。谓作观行。依肉眼边。想外境界。观想成故。方能见障外之色。
慧眼者。根本实智。照真空之理也。
法眼者。后得权智。照差别之事也。
佛眼者。智无不极。照无不圆。
故古德颂云。天眼通非碍。肉眼碍非通。法眼能观俗。慧眼了真空。佛眼如千日。照异体还同。
又金刚𫔇云。初二通于凡夫。后二声闻所无。菩萨但无佛眼。而复各各浅深不同。唯佛则圆具前四。一一殊胜。皆名佛眼。其如四河入海。河不可得。是故凡夫肉眼。唯见障内。天眼障外。佛之肉眼。见无数世界。二乘天眼。唯见一大千界。佛之天眼。见恒沙界。二乘慧眼。唯照我空。地上菩萨。亦皆分证法空。佛之慧眼。圆照三空。洞彻真性。菩萨法眼。所知未尽。各有分限。佛之法眼。所知皆尽。无有分限。故曰一一殊胜。
然如来各以于意云何及有不为问者。有二意。一显无见之见。无所不见。犹如明镜。无心现物。乃无物不现。此约释疑说也。二显虽能尽见。无有定相。以本唯一见。随缘而成五见。其犹开池引月。因池之异。而说月之异。若决堤通水。则又以池之一。而说月之一。应知异固非异。一亦非一。以月例见。岂有定相。此约离相说也。
此段约魏本有。秦本则无。近时秦本中乃后人补入。纂要不释。刊定记。略要叙释。今见弥勒偈中义有。故准前后释之。
名冠慧命者。以魏译长老为慧命。约智慧能续法身故。
佛不可以相见。法不可以声求。二义俱深。末法众生恐难信受。故问以颇有众生于未来世等。显现在或庶几耳。佛意以非无信者。但彼非众生。以能信此理者。即名为佛故。虽名为佛。若不发解起行。终无实证。故曰非不众生。谓依然还是众生。此寓有䇿修意也。征意可知。释中言此等众生。应名为佛。所以还名众生者。以虽名众生。如来以能信故。说非众生。又以未能解修。假立名字。说为众生。岂可自住众生之相。而起抱迷绝分之见哉。
合云。首二句颂理本无修。法界者。一真法界。即是自性菩提。经言是法者指此。不增减者。出平等义。净平等者。立平等名。谓清净平等离差别染也。自相者。自性天然之相。无高下。绝对待。非修得故。
次二句。颂事须有修。言虽曰清净平等。亦惟理具。若欲事造。亦有无上菩提。方便法门。如经言。无我人等相。即方便法门也。既得方便法门。还须具修众善。故云及离于漏法。离于漏法。即指无漏善法。是所应修故。是故下颂显不应住。是故者。谓以是依于无我等方便。修习离于漏法故。自然不住于相。故非净法。经言即非善法是也。但为断妄复真。假立名言。故云即是净法。经言是名善法是也。总结住心无住竟。
三校量持福。
文二。初就相探问。葢以空生历承开示。相似心空。未免欲立心空之见。若果心空。相即无相。故问以于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观如来不。佛意。葢为只恐不是玉也。
问。前于解分中已有此问。与此何别。答。有二不同。一者。前为断除余疑。此为探其本见。二者。前云见。是约现量。此云观。是约比量。葢如来已知空生相似心空。未能亲见相即无相身耳。须菩下。依问呈见。如是者。谓如佛所说者是矣。重言者。显决无异说故。其意以但自无心。一切色是佛色。故无妨以三十二相观如来。所谓是则也是。非则实非。著眼。探定本见竟。
二騐出非真。
合云。此约义略颂也。修因种相。功无唐捐。故曰不失功德因。以因感果。胜报必成。故云及彼胜果报。若此者。岂可作念。不以具足相故得菩提耶。总结降心离相竟。
二住心无住二。一略明。二详示。初二。一无住福胜。二明其所以。
初。
合云。此颂本科义也。首句言有去有来。唯是应化身佛。随缘而来。随缘而去。非真实也。次二句。言法身如来。常自寂然不动。于是法界之处。所谓随缘赴感靡不周。而恒处此菩提座也。
末句言化身与法身非一。谓应化随缘。方便非真故。方便非真。勿认波而忘水。若认波忘水。必招陷溺之患。故佛斥言。是人不解我所说义。又化身与法身非异。谓从真起应。全应全真故。全应全真。勿离波而求水。若离波求水。终无得水之益。故佛常言。如来若来若去若坐若卧。由此观之。则应化之身。不过随缘成益。若住著于彼。则不可也。正报无住竟。
二依报无住二。一微尘无住。二世界无住。
初。
合云。此偈义少不足。应问云法执细障远离云何。故云二智及三昧。如是得远离。谓执法细障。必以初地见道智。二地已上修道智。及等觉位中金刚三昧。如是渐次而断。至佛地乃得远离。总结结归云何降心问竟。
二结归云何住心问二。一校显持说。二示说结问。
初。
征意。谓以何以故。不取于相耶。释中言一切诸相。皆属有为之法。如梦幻等故。若详释者。复有三义。一正释秦本。二兼出魏译。三两经会合。
正释秦本者。一切即相。不止如上所释。而如上所释。亦在其中。以凡属因缘和合之法。皆有为摄故。然有为摄法虽多。束之不出五阴色心。喻中有总有别。总则犹如梦事。眠时似有。寤时实无。五阴色心亦尔。迷时似有。悟时实无故。别则幻谓幻事。由幻术力。换愚人眼。色阴亦尔。由心缘力。迷者执有故。泡谓水泡。因雨击生。起灭不恒。受阴亦尔。因境感现。现无常现故。影谓镜影。托外物现。无物无迹。想阴亦尔。托尘似有。离尘实无故。露谓朝露。乘夜气生。日照则无。行阴亦尔。无明业运。智鉴元空故。电谓电光。虗明暂发。闪烁无定。识阴亦尔。妄照忽起。变现靡澄故。是知一一皆是无常。法法总归坏灭。作如是观。自然不取于相。如如不动。故云应也。空生两问住心。至此方以结归。以果能如是。无患乎觉心之不住矣。又金刚𫔇云。梦幻泡影。皆喻本空。如露如电。同彰迅灭。妙符破相之宗。巧示忘情之观。亦可不作断疑。但是解释不取相等。以观诸有为。如梦如幻等。自不取不著。契合真如。无有分别动摇矣。
兼出魏译者。魏本云。一切有为法。如星翳灯幻。露泡梦电云。应作如是观。前后二句。全同秦本。中二句有九喻。可喻九种有为。九种有为者。别相有六。总相有三。别相六者。见.相.识.器.身.受也。
见即见分。准楞严。乃真见中妄见。如净目中翳。九喻中第二翳喻似之。
相即相分。由妄见生。如患翳者。目前见金星等。九喻中第一星喻似之。法中先见后相。喻中先相后见者。法约生起为次。喻约还灭为次故。
识即赖耶。迷位有用。如灯能照夜。九喻中第三灯喻似之。
器即器界。败坏无常。犹如幻事。第四幻喻可比。
身即根身。三相迁移。犹如朝露。第五露喻可比。
受即领纳。起灭不恒。犹如水泡。第六泡喻可比。
总相三者。过去法.现在法.未来法也。过去叵得。犹如梦事。第七梦喻如之。现在暂停。犹如电光。第八电喻如之。未来莫辨。如云虗覆。第九云喻如之。
两经会合者。问魏本九喻。秦本六喻。两经不同者何也。答。什师义翻。以六摄九。谓色摄相.器。以相分属细色。器界属麤色故。受摄受用。以受用即受阴故。五阴总相摄身。以根身乃五阴合故。想行摄三世。以三世体是行阴。但行阴密移。凭心想现故。识摄见识。以见即赖耶之见分。同为识阴摄故。法既可摄。喻亦随法。六.九本不相违。五阴法相常见。什师妙译。为取易明。读是经者。得意忘言可也。
合云。偈有三义。一总标正观。二别明有为。三显示无碍。经承上文。释不取相意。偈承上文。释非有为二句意也。言所以非有为非离等者。以于九种有为法中。以空有无碍之妙智。正观中道故。此总标也。
别明中。合魏经九喻言之。见即赖耶见分。相即赖耶相分。识即赖耶。此是细相三法。器即器界。身即根身。受谓器身相对中间所生觉受。谓于违顺中庸等境。而生苦乐舍之三受。此是麤相三法。过去现在句。乃总结上之六法。以细相属过去。麤相是现在法故。亦观未来世者。未来未至。例现在观故。所观之法。同乎现在。故曰相及受用。此相与上不同。上是相分。此兼身器故。此上合星翳灯幻露泡六喻。如经文释。
观于三世事者。此又总观过去事如梦。现在事如电。未来事如云也。
后二句。显示无碍。言果能如上观察。则于一切有为法中。得无垢染。所谓不取于相。如如不动是也。既得如如不动。然后应机说法。得大自在。犹如尘尽镜明。万象斯鉴。所谓非有为非离。诸如来涅槃是也。总结正宗分竟。
二推广降住开解分。
降心住心。事非一端。故须推广。略闻已随语生信。广闻合依义开解。此复有三。一推广降住。二成就解慧。三显示经功。初三。一正与推广。二略示周足。三尽断余疑。初二。一推广降心之法。二推广住心之法。初四。一初果离相。二二果离相。三三果离相。四四果离相。
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