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 如患下。合似我法。患即病也。如人重病。由心惛故。见有种种异色人物。又如梦时。见有实物。此举第六患梦独影喻之。缘此下。合实我法。开蒙。问我法本无。由何执有。答由无明力妄执实有。如患梦力。以无见有。
△次结判。
音义 亦由现在外缘力者。谓虽有内因力。要假外缘。方得生起邪教。谓外缘邪分别。谓禀邪教。而内起邪思惟也。
合响 宗镜第六十六卷云。此分别计我藉三缘生。谓邪师。邪教。邪思惟。由此三缘。久久熏力惯习。遂计彼为他。执自为我。此但由计有实有故。若言实有。非熏习而计有者。初出胎时。何不执自及以他身。既初出胎时。未熏习故。不计自他。故知计有自他由妄熏习也。
△次释别相。
合响 玄谈第八卷云。至妙虗通。目之曰道。心游道外。即称外道故。唯佛正道。余悉名外道(文)。余乘即小乘。谓大乘之余。彼虽证我空。犹执心外有法。于大乘唯识正理。不能尽知也。
△次广破执相(三)初正破心外有法(二)初外道(二)初征。
音义 准俱舍论。余乘亦有五位。谓色法十一。心法唯一。心所有法四十六。不相应行十四。无为有三。合有七十五。比于大乘。少二十五。今但破三位者。以彼不执心及心所故。
△次别释(三)初破色法(二)初破对无对色(二)初标列。
音义 量云。诸极微是假非实。有质碍故。应如瓶等。若无质碍。应如虗空之非色。如何能合成有形量之物。以虗空合虗空。犹然是虗空也。量云。诸极微如何可集成瓶衣等。无质碍故。喻如非色。
△次约方分有无破(二)初破有方分。
补遗 言应许者。以小乘但许离眼识本质色。不许不离眼识相分色故。大乘以自许言简。方免他随一不成过。且兼勉劝小乘。故云决定应许也。
△次别明所缘缘有无(二)初明外所缘缘非有(二)初破执(四)初破正量部计能生(二)初叙计。
音义 谓五识变色等时。随其前尘量之大小。对至即现。所现形量。如彼本质。非别变作。众多极微和合。共成一物。
补遗 瑜伽论第三卷云。于色聚中。曾无极微生。若从自种生时。唯聚集生。或细或中或大。又非极微集成色聚。
△次释妨。
合响 华严钞三十八之二释曰。此出三业体。然思有三种。一审虑思。二决定思。三动发思。初二思。是发身语远近。加行动发思。正发身语。即是二业体。初二思与意俱故。作动意故。名为意业。故总以思为三业体。
△次转释身语二业(二)初示由思名业道。
音义 不成就言。正显非得。此不成就。其类虽多。举要言之。于三界四谛。见道所断分别惑种。未为圣道之所永害。假立非得。名异生性。于诸圣法。未成就故。
△二破众同分(二)初破他非(二)初征答实有(二)初论主问。
音义 初以色比破。色不异识。前已极成。煖是色法。应当以此比知。命根亦不离识。又若下以受等例破。意明受等异识。非实命根。若命根异识。亦非实命根也。命根是有法。非实命根宗。异识实有故因。如受等喻。
△次释妨。
△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