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义 所言欲界者。谓有饮食睡眠淫欲。色无色界。无此三故。故段食唯欲界有用。触思二法是徧行摄。虽通三界。无相应之识。此二亦无。故随六识而为有无。识食徧故。略不言之。
补遗 随识有无者。如初禅。无鼻舌二识。则无鼻舌二识相应触思二食。唯有眼耳身及与意识相应触思二食。二禅以去。无前五识。但有意识相应触思二食。无想天。无第六识。则无相应之食。虽有七八二识相应触思。而食义不胜。但有识食也。
△次别明识食体(二)初简转识非识食体(二)初正简。
音义 恐彼复计云。以经言禅悦为食。无想灭尽二定。是不相应行故。可即为彼入二定者之食。故破云。又不可说等。何者。不相应行。段等四食所不摄故。又不相应行。依色心分位假立。离于色心。非实有体故。
△四破第六意识为食(二)初叙。
音义 复恐救云。上界有情。以身持命。以命持身。即互为食。破云。四食不摄彼身食命食故。又无色界现无色身。彼有情命无能持故。以何为食。众同分等。如彼命根。无实体故。亦不能持身。
△次明异熟是识食体(二)初正释。
合响 彼何所属者。灭定位中。既不许有能持之识。住灭定者。诸根寿煖悉皆败坏。契经所说不离身识。竟何属耶。何者。识离此身投托他身。无复重来生此身故。
补遗 前执无识则诸识全无。故以瓦砾为破。此执无识但无异熟。显有第六出定还起。故以无识执持诸根寿煖为破。
△三破无持种识。
音义 此例同展转皆无。以破有余心所。谓汝宗既许思等是大地法。受想灭时。思等亦应皆灭。以同是大地法故。大地法既灭。则信等善法。贪等不善法。此位亦无。何者。非徧行灭。余可在故。如何可说唯灭受想有余心所。
△次以思等例受想应不灭(三)初例难。
音义 此以有则俱有为难。故以思等例破受想。不应独无。同是大地法故。又此下。复约依缘展转。明有受想。意谓。既有思等。必应有触。以触是诸心所之生缘故。既有其触。受想非无。如何可言受想独灭。有余心所。
△次转救。
合响 宗镜第四十七卷云。以心为本者。即一切染净。有为无为法。皆以第八识为根本。依心而住者。即前七现行。皆依第八识而住。受彼熏者。即第八识。受彼前七识熏。持彼种者。即第八识。能持前七三性染净种子。
△次别释(二)初约杂染释(二)初标。
合响 宗镜第七十五卷云。一世间净。即是伏惑道。二出世间净。谓无漏。三所断果清净。即所证理。
补遗 一切所修。事戒事禅及有漏闻思修。资粮加行位中。是世间清净道圣位。所修无漏根。后二智。是出世清净道。择灭无为。有余无余涅槃。是所证断果。前杂染法中。烦恼及业。是集谛。果即苦谛。此中二道。即道谛。断果即灭谛。世出世间。一切因果。皆不离第八识也。
△次释(二)初明无第八净道无因(二)初总明清净道无因失。
合响 末那。具云讫利瑟咤耶。末那此云染污意。开蒙云。第七相应立号。由与四惑相应。号曰末那(末那二字。通漏无漏)。
补遗 宗镜第五十二卷云。恒审思量者。此简第八前六识。恒者不间断。审者。决定执我法故。问第八亦无间断。第六决定有思量。何不名意。答有四句。一恒而非审第八恒无间断。不审思量我法故。二审而非恒即第六。虽审思量而非恒故。不名意也。前五俱非非恒非审。第七俱摄而恒审故。独名意也(文)。
△次简异(二)初征。
音义 初约心识简。谓第八名心积集。义胜前六名识。了别义胜第七。二义既劣。是故不名心识。但目为意。或欲下约所依简。谓眼识近所依。既名为眼。乃至身识近所依既名为身。此与第六意识。为近所依故。但名意。
△二所依门(三)初正释此识所依(二)初标。
合响 宗镜问。心法四缘生。何故。三缘别立。为依所缘缘不尔。答三缘有常义主义故。亦缘。亦依所缘缘。但有常义阙主义故。但为缘不为依。非所余法者。简色不相应行。无为后。三位皆无三所依也。
△次广释(三)初种子依(二)初标。
音义 谓根尘识三。各别有种。根是色。色有色种。识即心。心有心种。若五色根即五识种。是即根全无种即识种故。翻此亦可言识。亦无种即是根故。若尔十八界种。应成杂乱。便违理。然十八界下明违教。
△二约相见分难。
音义 谓五识种。是眼等现识因缘依。五根是增上缘依。五识前灭意为等无间缘依。若根即种。是将增上缘依。为因缘依。是无增上。而依唯二。则违理教。
补遗 瑜伽第一卷。五识身相应地文云。眼识彼所依者。俱有依。谓眼四大种所造眼识所依净色。无见有对。等无间依。谓意眼识无间。过去识种子依。谓即一切种子执受所依。异熟所摄阿赖耶识(文)。此眼等识皆具三依。
△九约根通种现难。
音义 谓五根通于种现。若执识种为根。根应无现。岂唯违理。并违圣教。
补遗 瑜伽论云。皆以现行及种子二法。为眼等根。由本熏时。心变似色。从熏时为名。今执唯是种子。更无能熏现行。岂成根义。
△次破业种为色根(二)初叙。
补遗 承上斥破引证竟故。申明己义。而结成之。藏识至第七识一节。结成前第八类余至斯有何失之义。在有色界亦依色根。结成前又异熟识至依色根之义。若识种子至亦依能熏。结成前识种亦应许依现识至生长住义。
△第四家解(三)初总斥标宗。
音义 先明所依。唯第八识。开蒙。问七依第八。四分依何。答唯依自证。何以故。是识体故(文)。如伽下。引楞伽偈证成。初二句。证七依八有。次二句。证前六依七八生。然证意专在前二句。
△四第八识(二)初正明所依。
音义 谓彼论意。定显眼意二识。自生起来。俱相续转。既眼下。以论意斥难陀执前六识互开导义。识若前后许互引生。论既云。眼识起时非无意识。既必同时。宁互开导。故五识定非第六开导。第六亦非前五引生。
△次约增胜境难(三)初正难。
音义 若五识身。对非胜境。有不相续。若增胜境。宁不相续。如热地狱等。举事騐知五识相续。热地狱即苦增胜境。戏忘天即乐增胜境。若遇此等增胜之境。于五根门应接无暇。而五识身。岂有间断不相续耶。
补遗 戏忘天者。瑜伽卷五云。谓有欲界天。名游戏忘念。彼诸天众。或时躭著种种戏乐。久相续住。忘失忆念。
△次引证。
合响 开蒙云。多处唯言有我见故。此是顺教。我我所执不俱起故。此是顺理。问我我所执何为不俱。答我我所执。犹如王臣。我正如王。所正如臣。既执为我。决不是所。如正面南。何却朝北。故知不俱。
△次明已转依(二)初正明。
△八识食体(三)初引经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