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心五者。一为解理者仍须愿故。二为明发心摄法徧故。三为欲辨异诸偏小故。四为明中根发方悟故。五为下八法作行始故。
三安心五者。一为明有愿仍须行故。二为弁中根难安故。三为示法同随人异故。四为示凡夫自他安故。五为示开总出别安故。
四破法徧五者。一为弁此门偏用慧故。二随用一门横竖徧故。三为初心者依教门故。四示初心者依无生故。五三谛圆融破方徧故。此中五意。后之三意别在今文。前之二意通在初后。
五通塞五者。一为示捡挍非一节故。二为示横竖通仍塞故。三为示一心仍有塞故。四为示宝渚是为所通故。五兼消经文过五百故。
六道品五者。一为示须用道品调故。二为示调停异偏小故。三为示念处是阴境故。四为示道品摄诸行故。五为示品后必有门故。
七正助五者。一为示重蔽者必须助故。二为示事度能治蔽故。三为示助道摄法徧故。四为示正助合行相故。五为示三教俱是助故。
八次位五者。一为示妙位使不滥故。二为示妙位德难思故。三为示慕果令思齐故。四为增上慢知非圣故。五为逗众生宜乐者故。
九安忍五者。一为示内外障须安忍故。二为斥鄙夫擅师位故。三为示行者内外术故。四为示先贤安忍轨故。五为令䇿进相似位故。
十离爱五者。一为令离于顶堕位故。二为示大小乘顶堕别故。三为示似爱非真爱故。四为示功用异偏小故。五为令䇿进入初住故。
此一一五。并以初文而为正意。下四并是文中兼具。若预了此五。则对文可识。
次明所立异于诸家及今学者读文昧旨。不知所立唯顺圆融。若不了之修习无分。于中又二。先总。次别。
所言总者略列十条。一须知乘体无发无到。二须知乘体通因通果。三须知圆乘具于十法。四须知大车唯喻十法。五须知诸法皆具十乘。六须知诸教门门具十。七须知开显唯妙十法。八须知简体与具度别。九须知观心立十法义。十须知白牛异黑牛故。
所言别者。于一一法各具四意。纵有一两似前附文。为欲辨异他所立故。
妙境四者。一于无情境立佛乘故。若无佛乘。佛法身体为徧不徧。亦不应云佛法身体同于无情及以不同。是故应云。法名不觉。佛名为觉。佛即是法。法即是众。岂可条然。
二众生性德具三因故。若无三因则缘.了始有。始有无常。如何无常而立常果。大经破外。用别教意。非此所论。
三依正二报在一念故。他人咸知一切唯识。不知身土居乎一心。故知心体即常寂光。寂光诸土无二无别。遮那之身与土相称。法与报应一体无差。
四佛本不断性恶法故。性恶若断。普现色身从何而立。但使分得常住法身。不动而动徧应身土。具如观音玄文及第五记。
二发心四者。一发心先思所托之境。如十种发心各四解不同。乃至当分跨节不同。
二念念具足四弘誓故。以总冠别。一一行愿从兹而立。故知无作四谛只一念心。为依此境徧于多念。
三于一念心以弁能所。以此能所悲己悲他。他一念心生佛理等。是故菩萨依斯起誓。
三安心四者。一圆顿止观据行仍开六十四番。不立多番逗会不足。
二一念止观须了能所。定慧谛境诸行宛然。所以离总出别。别皆有总。虽异而同。虽同而异。
三寂照相即初心可修。他以用权在于极果。初后不二。其教徒施。
四凡师为他仍须问彼。同设一位未见益方。纵转弄好异尚新而已。随顺己见何关适他。受者非机。语见增长。所以同宗枝派乖各。理观既薄矛盾遂滋。今家辨师先分凡圣。六根净位尚曰凡流。五品弟子理非真应。问他设教依病立方。四悉便宜。二行互益。何须固执终朝守株。
四破徧四者。一初无生心横竖虽徧。复须后位六即竖穷。若横若竖无不即理。横门一一无不具竖及非横竖。
三度入他门诸法无差。若用一门。诸门融入。况涅槃释义。佛藏示相。楞伽释成。地持对教。咸随法相度入诸门。又以一念心该冠两门。高广大车不动而运。
四入住应徧方名假徧及以真徧。尔前虽观圆融三谛。但是自行观行相似。约位仍在若俗若真。是故虽圆未名破徧。住后尚须节节离爱。方能令净余位无明。
五通塞四者。一三止三观在一心中。仍了开权诸法无外。节节捡挍能著之心。无捡无著方乃名通。
二一心止观仍须善达通中之塞。塞中苦集无明蔽等无非法界。成于无作谛缘度也。
四须了能破转为所破。谓贼为将。此喻可知。若不尔者。不见说观。然成或过乃成菩萨旃陀罗也。
六道品四者。一为示闻观大小俱须。讲者唯约小位弁之。尚失小乘相生相摄。况复余耶。大乘观者大小俱弃。将何以为所行之轨。
二须用诸品展转调停。诸家纵修。唯云念处。后品何妨而不用之。
三圆道品后明三空门。他既不明。能通何在。如世行道至无门可入。
七正助四者。一圆顿仍须助开三脱。近代修者得语为证。是故不论助治开门。
二别教教道仍名为事。乃至用圆犹名理助。助成理发。案位胜进。
三虽用三教而为助治。仍须委用对转兼具。他无一番况复诸句。
四六度乃至一十二条。成道.转法轮.入涅槃等。俱须四教事理合行。
八次位四者。一始终不二仍须六即。弘教修观咸须委知。方免初住称为妙觉。
四六时五悔为入位方便。他不明之。将何以为圆行之始。
九安忍四者。一虽行六度事理相即。即位未深因生违顺。他不弁此。牵破观心不入六根。良由于此。
二事理虽即。须知此位烦恼全在。岂以麤心暂时少息。便计此相而为果头。若叹为果头。慙不敢受。若降为凡下。仍复鄙之。二楹中间无所名也。是故当知。初品挍量他己无分。
释曰。一为解理者仍须愿故者。此明中根入道之人也。既于初乘修无所获。良由未发等法界心上求下化。是故依于三千妙理无作四谛发四弘誓。夫度生断惑下化境也。以悲为体学法成佛上求境也。以慈为体。慈能与乐。一乐一切乐。三千为乐体也。悲能拔苦。一苦一切苦。三千为苦体也。是则苦外无乐。乐外无苦。则名拔性德之苦。与性德之乐。此苦此乐。苦无苦相乐无乐相。无非实相。今更示之。下化者。苦集二谛也。苦则十界果报。集则十界惑业。生死即涅槃。灭谛也。烦恼即菩提。道谛也。圆实四谛。苦集即道灭。道灭即苦集。则十界百界因果融处自名为道。当体寂绝自名为灭。故云苦集即道灭。道灭即苦集。以要言之。只是修观行者依此妙境。哽痛自他以成妙观。故云为解理者仍须愿故。又复应知此发心者。乃定内之所发也。若修观前不无发心。如五略中发大心是也。所发虽同。定内定外不无异焉。二为明发心摄法徧故者。发心既依三千妙境。即是无作四谛在一念中。无作四谛缘之发心。竖穷三谛。横周法界。摄法周徧无越此也。三为欲弁异诸偏小故者。今圆发心缘无作谛起四弘誓。是故名为真正发心。简非三教菩萨.两教二乘及九非心。皆非真正。故云弁异诸偏小故。文中弁字传写之讹。却作弁者。周朝以皮为冠故谓之弁。乃去声呼。辨。别也。乃上声呼。声字俱非。不可不正。下去例尔。四为明中根发方悟故者。初乘观法久而不入。为之奈何。由此之故。或方等师教之。或自识进否。是故依境发菩提心。由发方悟。功由誓愿。五为下八作行始故者。愿为行始。始。本也。本立则行生。故云发僧那于始心。终大悲以赴难。是故始于安心。乃至正助。通名填愿。次位下三虽非观法。由观力故通名为观。观即是行。故知发心为行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