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华玄记十不二门显妙解
所明理境智行位法能化所化意在能诠诠中咸妙为辨诠内始末自化。
若解迹妙本妙非遥应知但是离合异耳因果义一自他何殊故下文云本迹虽殊不思议一。
况体宗用祇是自他因果法故况复教相祇是分别前之四章使前四章与诸文永异。
一者色心不二门二者内外不二门三者修性不二门四者因果不二门五者染净不二门六者依正不二门七者自他不二门八者三业不二门九者权实不二门十者受润不二门是中第一从境妙立名第二第三从智行立名第四从位法立名第五第六第七从感应神通立名第八第九从说法立名第十从眷属利益立名。
一色心不二门者且十如境乃至无谛一一皆有总别二意总在一念别分色心。
何者初十如中相唯在色性唯在心体力作缘义兼色心因果唯心报唯约色。
十二因缘苦业两兼惑唯在心四谛则三兼色心灭唯在心二谛三谛皆俗具色心真中唯心一实及无谛准此可见。
故知但识一念徧见己他生佛他生他佛尚与心同况己心生佛宁乖一念。
外谓托彼依正色心即空假中妙故色心体绝唯一实性无空假中。
色心宛然豁同真净无复众生七方便异不见国土净秽差品。
是则外法全为心性心性无外摄无不周十方诸佛法界有情性体无殊一切咸徧。
此由内外不二门成四因果不二门者众生心因既具三轨此因成果名三涅槃。
祗缘因果理一用此一理为因理显无复果名岂可仍存因号。
是则不二而二立因果殊二而不二始终体一若谓因异果因亦非因晓果从因因方克果。
法性之与无明徧造诸法名之为染无明之与法性徧应众缘号之为净。
故知刹那染体悉净三千未显验仍迷故相似位成六根徧照照分十界各具灼然。
岂六根净人谓十定十分真迹垂十界亦然乃至果成等彼百界。
以三千中生阴二千为正国土一千属依依正既居一心一心岂分能所虽无能所依正宛然。
是则理性名字观行已有不二依正之相故使自他因果相摄但众生在理果虽未辨一切莫非遮那妙境。
然应复了诸佛法体非徧而徧众生理性非局而局始终不改大小无妨因果理同依正何别(已见上注)故净秽之土胜劣之身尘身与法身量同尘国与寂光无异是则一一尘刹一切刹一一尘身一切身广狡胜劣难思议净秽方所无穷尽。
若非三千空假中安能成兹自在用如是方知生佛等彼此事理互相收。
七自他不二门者随机利他事乃凭本本谓一性具足自他方至果位自即益他。
物机无量不出三千能应虽多不出十界转现不出一念土土互生不出寂光。
众生由理具三千故能感诸佛由三千理满故能应应遍机徧欣赴不差不然岂能如镜现像镜有现像之理形有生像之性。
若一形对不能现像则镜理有穷形事未通若与镜隔则容有是理无有形对而不像者。
复由缘了与性一合方能称性施设万端则不起自性应无方所。
此由依正不二门成八三业不二门者于化他门事分三密随顺物理得名不同。
心轮鉴机二轮设化现身说法未曾毫差在身分于真应在法分于权实。
二身若异何故乃云即是法身二说若乖何故乃云皆成佛道若唯法身应无垂世若唯佛道谁施三乘。
身尚无身说必非说身口平等等彼意轮色心一如不谋而化常冥至极称物施为。
果用无亏因必称果若信因果方知三密有本百界三业俱空假中故使称宜徧赴为果。
一一应色一一言音无不百界三业具足化复作化斯之谓欤。
故一念凡心已有理性三密相海一尘报色同在本理毗卢遮那方乃名为三无差别。
此以自他不二门成。
九权实不二门者平等大慧常鉴法界亦由理性九权一实实复九界权亦复然。
至果乃由契本一理非权非实而权而实此即如前心轮自在致令身口赴权实机三业一念无乖权实不动而施岂应隔异。
对说即以权实立称在身即以真应为名三业理同权实冥合此以三业不二门成。
十受润不二门者物理本来性具权实。
遇时成习行愿所资若无本因熏亦徒设遇熏自异非由性殊。
性虽无殊必藉幻发幻机幻感幻应幻赴能应所化并非权实。
然由生具非权非实成权实机佛亦果具非权非实为权实应物机应契身土无偏同常寂光无非法界。
故知三千同在心地与佛心地三千不殊四微体同权实益等。
此以权实不二门成是故十门门门通入色心乃至受润咸然故使十妙始终理一。
如境本来具三依理生解故名为智智解导行行解契理三法相符不异而异假立浅深设位简滥三法祇是证彼三理。
下之五章三法起用三法既是一念三千既空假中成故有用若了一念十方三世诸佛之法本迹非遥故重述十门令观行可识。
法华玄记十不二门显妙(终)
因等法相玄义备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