誡觀序宗法第二
若不貪財即無諂諍若不貪色即無熱惱經曰背捨離欲順菩提分當修身觀精勤一心除世貪愛制伏垢惱令心清淨以斷財色成無漏善根薰本識中成無貪種子漸盡惑染入賢聖位。
今見解法人等仍貪財色長養結使與諸漏相應惡業繫縛墜三惡道經云既非道人又非白衣無所名也。
多求利故專習唇吻莊補華綺戲論諍訟遞相謗嫉三毒轉彊煩惱增長沈淪苦海知而故犯無解脫時千佛出世不見不聞以是因緣地獄罪畢受惡龍身為盜佛衣食破戒瞋垢所得惡果如盲龍經說即知解義不救業苦。
汝宜依誡如說修行隨病對治隨分解脫不可口言而得清淨三毒五結。
何者偏重先治重者輕即自差披戒定鎧摧心魔賊一切苦因果財色為本一切樂因果戒定為本然此因果悉在眾生心微塵中何故不禁餘過先誡財色。
大乘經云八萬四千障道罪業悉因財色以為根本何以故十方眾生無始已來為財相殺者過微塵數為色相殺者數復過是道俗二流為於財色今現有一百二十六大地獄中受千萬種苦經無量劫始入畜生餓鬼緇素二人同為財色之所傷害初持後犯能免者稀。
財色二事相欲似輕感罪尤重河沙誑惑由財色起此之二過能壞君臣師徒夫婦等亦壞內外親族朋友知識。
若離財色更無世間人天脫苦聖凡同讚諸漏滅盡進至佛果為此先誡財色二種。
先斷財色使功行成立後聽經論即是入道次第也言逆行疾故名淨心。
此誡觀者正由學人多滯心病未臻法源故我大師運以慈悲拯斯倒執闢乎二道統被三機始明小乘終伸大行前二十五篇彰自利後之四篇顯利他莫不括總羣經發明自證俾其來者咸證上乘又使夫由此觀者然後了萬有性相事理因果行位顯智無不盡矣雖八萬法門五千經卷不俟徧𨵃而可該悉也亦由得其門而備觀宗廟之美矣下所謂一字之中含無量義其斯之謂歟又一切法本於自心心若明淨諸法顯了能達此理則遍能含攝豈以言詮廣略而滯於知見乎故今五字之目通貫眾篇矣且辨釋名題如初門自顯故於此鈔略而不解講者宜探取下文至時提授今但麤分能所何者如心之一字屬所淨與誡觀法四字屬能由人假法而能淨心言心者梵語質多此翻為心約小而論則但淨六識心矣故下云垢染漸滅心轉明淨如修五停心等觀是也據大而說則發起淨信息於妄念復一真心矣故下復曰起於大乘清淨信心趣向菩提種性住處故一題淨心二義通攝誡者警也觀者梵語毗鉢舍那此翻為觀以觀察為義法者則也常也可軌可則令物生解為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