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论观四谛品第二十四(四十偈)
问曰。破四颠倒。通达四谛。得四沙门果。
若一切世间皆空无所有者。即应无生无灭。以无生无灭故。则无四圣谛。何以故。从集谛生苦谛。集谛是因苦谛是果。灭苦集谛名为灭谛。能至灭谛名为道谛。道谛是因灭谛是果。如是四谛有因有果。若无生无灭则无四谛。四谛无故。则无见苦断集证灭修道。见苦断集证灭修道无故。则无四沙门果。四沙门果无故。则无四向四得者。若无此八贤圣。则无僧宝。又四圣谛无故。法宝亦无。若无法宝僧宝者。云何有佛。得法名为佛。无法何有佛。汝说诸法皆空。则坏三宝。复次。
若受空法者。则破罪福及罪福果报。亦破世俗法。有如是等诸过故。诸法不应空。答曰。
汝不解云何是空相。以何因缘说空。亦不解空义。不能如实知故。生如是疑难。复次。
世俗谛者。一切法性空。而世间颠倒故生虚妄法。于世间是实。诸贤圣真知颠倒性。故知一切法皆空无生。于圣人是第一义谛名为实。诸佛依是二谛。而为众生说法。若人不能如实分别二谛。则于甚深佛法。不知实义。若谓一切法不生是第一义谛。不须第二俗谛者。是亦不然。何以故。
第一义皆因言说。言说是世俗。是故若不依世俗。第一义则不可说。若不得第一义。云何得至涅槃。是故诸法虽无生。而有二谛。复次。
若人钝根。不善解空法。于空有失而生邪见。如为利捉毒蛇不能善捉反为所害。又如呪术欲有所作不能善成则还自害。钝根观空法亦如是。复次。
世尊以法甚深微妙。非钝根所解。是故不欲说。复次。
汝谓我著空故。为我生过。我所说性空。空亦复空。无如是过。复次。
以有空义故。一切世间出世间法皆悉成就。若无空义。则皆不成就。复次。
汝于有法中有过不能自觉。而于空中见过。如人乘马而忘其所乘。何以故。
汝说诸法有定性。若尔者。则见诸法无因无缘。何以故。若法决定有性。则应不生不灭。如是法何用因缘。若诸法从因缘生则无有性。是故诸法决定有性。则无因缘。若谓诸法决定住自性。是则不然。何以故。
诸法有定性。则无因果等诸事。如偈说。
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何以故。众缘具足和合而物生。是物属众因缘故无自性。无自性故空。空亦复空。但为引导众生故。以假名说。离有无二边故名为中道。是法无性故不得言有。亦无空故不得言无。若法有性相。则不待众缘而有。若不待众缘则无法。是故无有不空法。汝上所说空法有过者。此过今还在汝。何以故。
若一切法各各有性不空者。则无有生灭。无生灭故。则无四圣谛法。何以故。
苦不从缘生故则无苦。何以故。经说无常是苦义。若苦有定性。云何有无常。以不舍自性故。复次。
若苦有定性者。则不应更生。先已有故。若尔者。则无集谛。以坏空义故。复次。
苦若有定性者。则不应灭。何以故。性则无灭故。复次。
法若定有。则无有修道。何以故。若法实者则是常。常则不可增益。若道可修。道则无有定性。复次。
诸法若先定有性。则无苦集灭谛。今灭苦道。竟为至何灭苦处。复次。
若先凡夫时。不能见苦性。今亦不应见。何以故。不见性定故。复次。
如苦谛性先不见者后亦不应见。如是亦不应有断集证灭修道。何以故。是集性先来不断。今亦不应断。性不可断故。灭先来不证。今亦不应证。先来不证故。道先来不修。今亦不应修。先来不修故。是故四圣谛。见断证修四种行。皆不应有。四种行无故。四道果亦无。何以故。
诸法若有定性。四沙门果先来未得。今云何可得。若可得者。性则无定。复次。
无四沙门果故。则无得果向果者。无八贤圣故。则无有僧宝。而经说八贤圣。名为僧宝。复次。
行四圣谛得涅槃法。若无四谛则无法宝。若无二宝云何当有佛宝。汝以如是因缘。说诸法定性。则坏三宝问曰。汝虽破诸法。究竟道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应有。因是道故名为佛。答曰。
汝说诸法有定性者。则不应因菩提有佛。因佛有菩提。是二性常定故。复次。
以先无性故。如铁无金性。虽复种种锻炼。终不成金。复次。
若诸法不空。终无有人作罪福者。何以故。罪福性先已定故。又无作作者故。复次。
汝于罪福因缘中。皆无果报者。则应离罪福因缘而有果报。何以故。果报不待因出故。问曰。离罪福可无善恶果报。但从罪福有善恶果报。答曰。
若离罪福无善恶果。云何言果不空。若尔离作者则无罪福。汝先说诸法不空。是事不然。复次。
汝若破众因缘法第一空义者。则破一切世俗法。何以故。
若破空义。则一切果皆无作无因。又不作而作。又一切作者不应有所作。又离作者。应有业有果报有受者。但是事皆不然。是故不应破空。复次。
若诸法有定性。则世间种种相。天人畜生万物。皆应不生不灭常住不坏。何以故。有实性不可变异故。而现见万物。各有变异相生灭变易。是故不应有定性。复次。
若无有空法者。则世间出世间所有功德未得者。皆不应得。亦不应有断烦恼者。亦无苦尽。何以故。以性定故。
若人见一切法从众缘生。是人即能见佛法身。增益智慧。能见四圣谛苦集灭道。见四圣谛得四果灭诸苦恼。是故不应破空义。若破空义则破因缘法。破因缘法。则破三宝。若破三宝。则为自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