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依止胜相中
众名品第一
众名品第一之一
释曰。此品有三章。一无等圣教。二十义次第。三众名。
无等圣教章第一
论曰。摄大乘论即是阿毘达磨教及大乘修多罗。
释曰。此言依何义。因何而起。依一切所知依甚深广大诸法实性。若离佛菩萨威力。何人有此功能能说此义。云何造论由此相说。若离阿毘达磨名则不知此论是圣教。为此义故。又为显经名。譬如十地经。今造此论其用云何。众生无知疑倒欲令得解。复次此论说阿毘达磨大乘修多罗名者。欲显如来法门别类。及显此论别名。言大乘者。欲简小乘阿毘达磨。何故不但说阿毘达磨名。复说修多罗名。有阿毘达磨非是圣教。复次说阿毘达磨名者。显此论是菩萨藏。复次立藏者。欲何所为。为灭自惑于大乘中。是菩萨烦恼。何以故。诸菩萨以分别为烦恼。阿毘达磨者。甚深广大法性为相。此菩萨藏凡有几种。亦有三种。谓修多罗。阿毘达磨。毘那耶。此三由上下乘差别故成二种。谓声闻藏菩萨藏。此三及二云何名藏。由能摄故。此摄何法一切应知义。云何成三有九种因别立。修多罗者。为对治他疑惑。若人于此义中起疑。为令得决定智故。立修多罗。为对治受用二边故。别立毘那耶。由佛遮有罪过受用立毘那耶。对治乐行边。由佛随喜无罪过受用。立毘那耶。对治苦行边。为对治自见取偏执故。别立阿毘达磨。能显无倒实法相故。复次为说三种修学故。别立修多罗。为成依戒依心学故。别立毘那耶。何以故。若人持戒则心无悔。由无悔等能次第得定。为成依慧学故。别立阿毘达磨。何以故。能简择无倒义故。复次正说法及义由修多罗。成就法义由毘那耶。何以故。若人修行惑毘那耶得通达此二法及义法义。决定胜智由阿毘达磨。由此九因缘故立三藏。此三藏通用云何。为解脱生死是其通用。云何得解脱。能熏觉寂通故得解脱。由闻思三藏故能熏。由熏故觉。由觉故寂。由寂故通。由通故得解脱。若略说三藏各有四义。菩萨若能了别此义则具一切智。若声闻能了一句一偈义则至流尽。云何一一藏各有四义。修多罗四义者。一依二相三法四义。能显示此四义故名修多罗。依者是处是人是用。依此三佛说修多罗故名依。相者谓真俗二谛相故名相。法者阴界入缘生谛食定。无量无色解脱制入遍入。助道无碍辩无诤等故名法义者所作事故名义。生道灭惑是事。阿毘达磨四义者。一对二数三伏四解。对者是法对向无住处涅槃。何以故。能显谛道门故名对。数者诸法中随一法。或以名或以别相或以通相等。数数显此一法故名数。伏者此法能伏诸说。立破二能由正说。依止等方便故故名伏。解者由阿毘达磨修多罗义易解故名解。毘那耶有四义者。一由罪过。二由缘起。三由还净。四由出离。罪过者谓五篇七聚罪。缘起者或四或八。四者一无知二放逸三烦恼炽盛四轻慢。八者一由心不由身口。二由身不由心口。三由口不由身心。四由心身不由口。五由身口不由心。六由心口不由身。七由身口心。八不由身口心。还净者由善心不由治。罚善心者如本受持对治。出离者有七事。一各各发露遮相续。二受与学罚。三先制后开先已制戒。后由别意故开。四更舍若大众聚集同意如本。更舍先犯罪人是时还净。五转依比丘比丘尼转男女二根若不共罪。六如实观由四种法欝陀那观察诸法。又如对治法相。恒观察自罪。七法尔得若见四谛小随小罪不更故犯。由法尔所得。复次毘那耶有四义应知。一人。佛世尊依此立戒。二立制。已说过失大师集众立学处。三分别。已略立制更广解释。四决判。此立制中云何犯罪。云何不犯。今当释本文。
论曰。佛世尊前。
释曰。欲显恭敬及无异言。
论曰。善入大乘句义菩萨摩诃萨。
释曰。已得陀罗尼等功德。由此功德于文句及义善能摄持。又能如理显说故名善入。何故但言菩萨摩诃萨而不说名。欲显诸菩萨摩诃萨众。通有此能。何故说两名。欲显具足二行。
论曰。欲显大乘有胜功德依大乘教。
释曰。唯大乘中有胜功德。余乘中无。为明大乘不共德故。言欲显大乘有胜功德依大乘教。
论曰。说如是言诸佛世尊有十胜相。所说无等过于余教。
释曰。此言欲何所明为显大乘有胜功德。为实有及利他故。诸佛世尊如十号中解。
论曰。十胜相者。
释曰。由依止等十相异故胜。十义为因言说为果。以义胜故所说无等。
论曰。一应知依止胜相。
释曰。应知者。谓净不净品法。即是三性。此三性依止三性因。即是胜相。由此依止胜相。如来言说亦胜。即是阿黎耶识依止。即是胜相。譬如石子乃至智果胜相亦如是。
论曰。二应知胜相。
释曰。应知胜相者。谓应知自性或应知即是相。
论曰。三应知入胜相。
释曰。应知谓三性入者。谓能成入及所成入即是唯识。
论曰。四入因果胜相。
释曰。入唯识因即是施等世间六波罗蜜。在愿乐位中。入果即入唯识。后六波罗蜜在通达位中。转成果名出世间。
论曰。五入因果修差别胜相。
释曰。入因果即世出世六波罗蜜。修者谓四德数习此修地。地不同故名差别。即是欢喜等十地。
论曰。六于修差别依戒学胜相。
释曰。谓于修差别诸地中戒学。依戒菩萨修观。即十地中菩萨一切戒。于诸恶法无复作心。
论曰。七此中依心学胜相。
释曰。学义如前解。心即是定。定以一心为体。依一心修习。谓一切菩萨定名依心学。
论曰。八此中依慧学胜相。
释曰。为能得果名依慧。以慧为依止。发修行心。是依慧即是无分别智。
论曰。九学果寂灭胜相。
释曰。谓灭差别有三种。一最胜。二品类。三自对解脱定智。障灭即是无住处涅槃。
论曰。十智差别胜相。
释曰。谓已离一切障智。智即无分别智。名对治道差别。即佛如来智已离一切随眠障。此智无分别智差别。
论曰。由此十义胜相。如来所说过于余教。如此释修多罗文句。显于大乘真是佛说。
释曰。云何能显。由此略释文句显十义。于小乘中无唯大乘说。
论曰。复次云何此中略释能显大乘胜于余教。令此略释显斯十义。唯大乘有小乘中无。何者为十。谓阿黎耶识说名应知依止相三种自性。一依他性。二分别性。三真实性。说名应知相。唯识教说名应知入相。六波罗蜜说名入因果相。
释曰。何以故。由唯识道得入三性愿乐位。六波罗蜜虽是世法。能引出世法。能生唯识道故。说是入三性因。菩萨已入地。出世清净六波罗蜜。即是入三性果。
论曰。菩萨十地。说名入因果修差别相。
释曰。出世十种菩萨地。是名入因果修差别。
论曰。菩萨所受持守护禁戒。说名于修差别戒学相。首楞伽摩虚空器等定说名心学相。无分别智说名慧学相。无住处涅槃说名学果寂灭相。三种佛身。自性身应身化身。此三说名无分别智果相。
释曰。于地中有三种修观。说名三种依学。此学果即是灭。谓灭三障。无分别智名依慧学。此智若约声闻无四倒分别。名无分别。若约菩萨无一切法分别。名无分别。二无分别异相。如此三种佛身是无分别智果。若离自性身法身不成。譬如眼根。若离法身应身不成。譬如眼识离根不成。应知此二由能依所依故得相应。若离应身。已入大地菩萨无受用法乐。若无受用法乐。菩提资粮不具足。譬如见色。若离应身化身不成。若无化身诸菩萨在愿乐位中。声闻瘦澁愿乐初发修行。皆不得成。是故决定应有三身。
论曰。如此十种处唯大乘中有。异于小乘故说第一。
释曰。此十法是无上菩提因。次第相引乃至无上菩提。
论曰。佛世尊但为菩萨说此十义。
释曰。大乘但是佛说。小乘则共说。大乘但为菩萨说不为二乘说。由此三义故胜小乘。
论曰。故依大乘诸佛世尊有十胜相。所说无等过于余教。复次云何此十胜相所说无等能显大乘。是如来正说遮小乘决非大乘。于小乘中未曾见此十义。随释一义但见大乘中释。复次此十义能引出无上菩提。成就随顺不相违。
释曰。三义证十义能引无上菩提。以是无上菩提因故。成就者若约圣教及正理。简择思惟此十义成就。不可破坏譬如已见导师所说道相。随顺者若人观行在修位中。此十义随顺修观而住。譬如导师所说道随顺而住。不相违者于十地中无障因。譬如导师所说道中无劫盗虎狼等障。复有地地中生死涅槃不相妨碍。是故十义能引无上菩提。
论曰。为诸众生得一切智智。
释曰。由此十义具足三德。谓无等境无等行无等果。若人闻思修此。必得无上菩提故。言为诸众生得一切智智。
论曰。而说偈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