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智差别章第十
论曰。若菩萨如此入初地已得见道。得通达入唯识。
释曰。此下显见道为修道依止。由先成立见道故。修道得成。若菩萨于愿乐地中。具修诸方便得入初地。所以得入初地。由得见道故。见道即无分别智。所以得无分别智。由通达真如及俗谛。故知尘无所有是通达真如。唯有识是通达俗。复知此识无有生性。是通达真如。此识是假有为通达俗。若不通达俗。无以能得见真。以离俗无真故。若不通达真无以遣俗。以俗无别体故。所以能通达真俗。由能解唯识理故。此文即显四义。一出世果二出世行。三出世境四出世方便。初地是果。总有为无为法为体。福德智慧行是有为。真如及烦恼不生是无为。初地是假名。由是总故见道是行。所通达真俗是境。入唯识是方便。由入唯识为方便故。能通达真俗境。由通达真俗境故得无分别智行。由得胜行故得初地果。
论曰。云何菩萨修习观行。入于修道。
释曰。此云何凡问十义。一相二次第。三修四差别。五摄相助六摄相碍。七功德八更互观察。九名十净不净。数修所得为修习。福德智慧为行。般若为观。一切行悉是般若事。皆属般若故名观行。又六度之中般若为第一。故名观行。又见道名观。从见道后所得悉名为行。菩萨依止见道。以何相等得入初地。
论曰。如佛广说所安立法相。于菩萨十地。
释曰。此中先明三慧境。后明三慧功能。此文即明三慧境。佛广说是闻慧境。所安立法相。即相等十种法相。是思慧境。于菩萨十地。即修慧境。小乘亦有十地故。以菩萨标之。地地皆有十相故言十地。
论曰。由摄一切如来所说大乘十二部经。故得现前。
释曰。此下明三慧功能。此即明闻慧功能。闻慧能通达十二部教故言摄。
论曰。由治所说通别二境。
释曰。此明思慧功能。通别二境即相等十法。思慧能研习此十法故言治。
论曰。由生起缘极通境。
释曰。此下明修慧功能。方便为生正观为起。无间道为生解脱道为起。入分为生出分为起。见道为生修道为起。出世道为生世间道为起。如理如量智所缘为极通境。
论曰。出世无分别智。及无分别智后所得。
释曰。此正明修慧体。
论曰。奢摩他毘钵舍那智。
释曰。显此二智寂静无倒。由奢摩他故寂静。由毘钵舍那故无倒。
论曰。由无量无数百千俱胝大劫中。依数数修习。
释曰。此文显三慧具四种修。不可以譬类得知为无量。不可数知为无数。百亿为一俱胝。非一俱胝故言千。亦非一千故言百。非小劫故言大。此即明长时修。数数修习。即显无间恭敬无余三修。
论曰。由昔及今所得转依。
释曰。先于入见位时所得转依。此法是修道摄持故。一切所修皆成圣道。已过愿乐地故。
论曰。为得三种佛身。更修加行。
释曰。是修道摄持究竟用。由如此道理。菩萨更修加行。先修道为见真如。今重修道为得三身故言更修。复次。
论曰。云何。
释曰。云何是问词。凡约六义为问。一约修位境界为问。修道境界自有三种。一加行依止谓文教。二修行资粮谓依理判义。三修行所通达处谓修慧境界。后三句明三慧境界。以答此问。二约修位三慧功能为问。后三句明三慧功能。以答此问。初明闻慧是修慧方便。次明思慧是修慧资粮。后明无分别智是修慧体。三约修位修慧因果为问。后明无分别智后所得。以答此问。由修慧此智得生故。是修慧果。若无此智不得进后道故。是修慧因。四约修位四修为问。后明长时修乃至无余修。以答此问。五约修位依止为问。后明转依以答此问。若无此转依为依止。修位不成圣道。何以故。凡夫依未转故。六约修位胜用为问。后明三身以答此问。为圆满自利利他两用故修加行。复次。
论曰。云何。
释曰。通问修位次第。后具明次第。从初起修心乃至修位究竟。以答此问。先以三句明闻思修位即三慧境。次三句显能入三境功能。即是三慧。次显利他功能。即无分别智后所得。如自所证为他解说。次明四修显修位。由四修得成满。次明转依显自利转依。是得法身四德之本。故是自利。次明三身。三身于究竟修位得成。能平等利益自他。法身是自利。应化二身是利他。复次。
论曰。如佛广说所安立法相。于菩萨十地。
释曰。十地即华严经中十地品所显文句。此文句中。如来广说随所安立道理。复次。
论曰。由摄一切如来所说大乘十二部经故得现前。
释曰。合如来所说一切法。通为一境。复次。
论曰。由治所说通别二境。
释曰。所合之境为单为复。欲显双观真俗通一无相。复次。
论曰。由生起缘极通境。出世无分别智。及无分别智后所得奢摩他毘钵舍那智。
释曰。显道二体更互相摄。由奢摩他故智不散。由毘钵舍那故。定无噉味等染污。复次。
论曰。无分别智后所得奢摩他毘钵舍那智。由无量无数百千俱胝大劫中。依数数修习。由昔所得转依。为得三种佛身更修加行。
释曰。此智为是世智为出世智。不可说是世智以非世间所习故。不可说是出世智。以于世间心中起故。故此心异无分别智心。此心亦可说世出世及非世非出世。此二智于长时数习故得转依。由转依故菩萨作心云。我今必定应得三种佛身为此义故更修加行。
论曰。是声闻见道。是菩萨见道。此二见道差别云何。
释曰。声闻见道是他道。菩萨见道是自道。此二见道道差别及果差别。其相云何。
论曰。声闻菩萨见道。应知有十一种差别。
释曰。前五明道差别。后六明果差别。前五明道差别者。
论曰。何者为十一。一由境界差别。谓缘大乘法为境。
释曰。如来所说大乘十二部经。说修行法。缘此法为境故发道心。小乘道则无此事。
论曰。二由依止差别。谓依大福德智慧资粮为依止。
释曰。此道与二乘及世间道有异。世间但修福德而无智慧。二乘但修智慧而无福德。菩萨具修福德智慧。故助道得成。助道即是依止。此依止在道方便中即思修二慧。
论曰。三由通达差别。谓通达人法二无我。
释曰。先于方便中已得思修慧。从此得入真观。能通达人法二无我理故。于人法不生爱著。凡夫著人。二乘著法。菩萨并不著。故言离欲人法。此即明菩萨所得真修慧。是正道体异于小乘。
论曰。四由涅槃差别。谓摄无住处涅槃。以为住处。
释曰。此涅槃非是道果。是道住处。何以故。由菩萨行般若。观察生死过失故。修道不在生死。由菩萨行大悲。观众生苦起救济心。虽不在生死而不舍生死故。不住涅槃。由道住此处不执真俗二相生故。名无相道。小乘道则无此事。
论曰。五由地差别。谓依十地为出离。
释曰。道有下中上。上即是十地。此十地出离四种生死。为通功能。依此十地菩萨道。能出离异于小乘。后六明果差别者。
论曰。六七由清净差别。谓灭烦恼习气。及治净土为清净。
释曰。前有五事已明道差别。此下六事。次明修道所得果与二乘有异。第六明内清净。第七明外清净。内由自相续中修道。灭除烦恼习气故。名内清净。外由修净土行。所居之土无有五浊。如颇黎柯等世界故。名外清净。内为自清净。外为清净他。小乘则无此事。
论曰。八由于一切众生得平等心差别。谓为成熟众生。不舍加行功德善根。
释曰。菩萨如自身应般涅槃。欲般涅槃一切众生。由此平等心故。不舍加行功德善根。余度为功德般若为善根。又五度为功德精进为善根。又般若精进为善根。余度为功德。少乘则无此事。
论曰。九由受生差别。谓生如来家为生故。
释曰。见真如理。证佛法身。能使如来种性不绝故。称生如来家由生如来家乃至当来得成佛故。言为生故。小乘则无此事。
论曰。十由显现差别。谓于佛子大集轮中。常能显现。为摄受正法。
释曰。诸菩萨通称佛子。众多菩萨聚会故言大集。如来所说法有三义故名轮。一能上下。二未得能得已得能守。三能从此到彼。菩萨常于大集中显现示不破僧。常于法轮中显现示能护持正法。已得令不失为摄。未得令得为受。小乘则无此事。
论曰。十一由果差别。谓十力无畏不共如来法。及无量功德生为果故。
释曰。菩萨修道皆为得如来。如此等果。小乘则无此事。
论曰。此中说两偈。
释曰。此中即见道中说两偈。显从见道方便入真如观。
论曰。
论曰。名义互为客。菩萨应寻思。
释曰。名于义中是客。义于名中亦是客。以非本性类故。菩萨入寂静位。应观此道理。此即第一寻思方便。
论曰。应观二唯量及彼二假说。
释曰。菩萨应观名义二法。唯无所有为量。何以故。义有二种。一自性二差别。悉无所有。但是假说。此假说若与义同。义无所有假说亦无所有。若与义不同。则自然无所有。假说即是名。名无所有故于义是客。义无所有故于名是客。无所有是名义本性故。以本性为唯量。若分别作名义。此分别本性无相故。以无相为名义唯量。此即第二如实智方便。
论曰。从此生实智离尘分别三。
释曰。从四种寻思生四种如实智。何人能得此四智。若人能见三种。但是分别实无外尘。此人则得一分如实智。何者是三分别。一分别名。二分别自性。三分别差别。
论曰。若见其非有。
释曰。前二句明了达三分别。得入无尘观。依依他性以遣分别性。此句明依真如遣依他性。云何能遣。由名义无所有。能分别亦不得是有。何以故。若所分别名义是有。能分别缘此名义。可说是有。由名义无所有。所分别因缘既是无。能分别体亦无所有。若菩萨见名义无所有故。能分别亦无所有。此菩萨得入何观。
论曰。得入三无性。
释曰。菩萨见名义更互为客。入异名义分别性。若菩萨见名自性假说。差别假说唯分别为体。得入分别无相性。若菩萨但见乱识无六种相。此乱识体不成故不可说。因缘不成故不可执有生起。此中分别既无。言说亦不可得。则入依他无生性。若菩萨见此二义有无无所有。则入三无性非安立谛。
论曰。又正教两偈如分别观论说。
释曰。今此论中显入见道境智不圆满故引分别观。论两偈显成此义。何人何位能见此心。但是影无实法义。
论曰。
论曰。菩萨在静位观心唯是影。
释曰。唯菩萨人在寂静位。能作此观法。义实无所有。心似法义显现。故说唯是影。
论曰。舍离外尘相唯定观自想。
释曰。若人在寂静位中。已了别心唯是影。能除外尘相。是自心似法及义相起。作如此观。
论曰。菩萨住于内。
释曰。若菩萨心。如此得住实无有尘。心缘内心起。不缘外尘故住于内。若住于内此心定何所观。
论曰。入所取非有。
释曰。是所取义实无所有。菩萨能见所取境空。
论曰。次观能取空。
释曰。由所取义既实非有。世间所说心是能取。如此道理亦不得成。是故观行人亦不见有能取心。前已不见所取。后又不见能取。是时观行人有何所得。
论曰。后触二无得。
释曰。真如非所取非能取。以无所得为体故。说真如为二无得。是人先已入无相性。次入无生性。后入真如无性性。触以入得为义。由入得真如故名为触。前两偈与后两偈异相云何。前两偈约名义及假说。显四寻思及四如实智。为方便得入真观。后两偈明三性体及三无性。又前两偈显正教。明入三性及三无性。后两偈显所入三性及三无性。
论曰。复有大乘庄严经论。所说五偈为显此道。
释曰。经义深隐难解。如实显了经中正义。故名庄严经论。论解此经故得庄严名。庄严经论中有众多义。今但略取五偈。此偈欲何所显。此偈为显于修道中难觉了义。
论曰。
论曰。菩萨生长福及慧。
释曰。菩萨如前释生在见位。长在修位。又初刹那名生。后刹那名长。又单名生复名长。菩萨所修唯复无单故。生长一时而成。所生长何法。谓福及慧。施等三度名福。般若名慧。精进及定若为生福则属福。若为生慧则属慧。所以尔者。精进若生布施。持戒忍辱则属福。若为生闻思修慧则属慧。定若依四无量起。缘众生为境则属福。若为生尽智无生智及无分别智等则属慧。谁能生长。谓菩萨人。
论曰。二种资粮无量际。
释曰。此福及慧有二种功用。一能助道。二能成道体。由此二故道得成就。故说此二为道资粮。此二用几功力。凡经几时得成就道。功力无量时节无际。无言显长远。譬如说大海无量大劫无际。以长远故资粮亦尔。修一一度皆遍一切众生。故功力无量。修一一度经三阿僧祇劫。故经时无际。
论曰。于法思惟心决故。
释曰。由定后心观察诸法。是故于法心得决定。又菩萨备修五明。于度量方便具足自能故。于思惟心得决定。
论曰。能了义类分别因。
释曰。菩萨能比能证故名能了。真俗二谛名为义类。知此义类但以分别为因。是故能了。
论曰。
论曰。已知义类但分别。
释曰。由菩萨已于义类及分别。心决定故。
论曰。得住似义唯识中。
释曰。由菩萨如此思惟。但识似尘显现故。菩萨心住唯识中不缘外起。
论曰。故观行人证法界。
释曰。由观行人离外尘。但缘识住知尘无相。名证法界。
论曰。能离二相及无二。
释曰。所证法界有何相。离能取所取二相。及无人法二分别。如此法界菩萨已证。
论曰。
论曰。若离于心知无余。
释曰。由此方便令法界可证。今显此方便。知离唯识外无别有余法。
论曰。由此即见心非有。
释曰。由见所缘义非有。知能缘心亦非有。
论曰。智人见此二不有。
释曰。智人谓诸菩萨。见境及心二皆非有。
论曰。得住无二真法界。
释曰。菩萨若见二皆非有。则得住真法界。真法界者。无尘无识故言无二。离颠倒及变异二虚妄故名真。是诸法第一性故名法界。
论曰。
论曰。由无分别智慧人恒平等行遍一切。
释曰。此已见真如菩萨说名慧人。已于见道中得无分别智。此智何相。一以无退为相。不退故称恒。二以平等行为相。此智见一切法平等理。犹如虚空。于如来所说十二部修多罗三乘等法。同见一味无有差别。内外法名一切。内外诸法同一如性故名为遍。平等行显智慧体。遍一切显智慧境界。由如此无分别智菩萨。欲何所作。
论曰。染依稠密过聚性。
释曰。三种不净品名染。此染以过聚性为依止。从过聚性生故。此过聚性名稠密。以难解难破故。离如来正教。余教不能令解故言难解。离无分别智。余智不能破故言难破。一切染污法熏习种子。是过聚性体。
论曰。遣灭如药能除毒。
释曰。此性是三品不净法因。难解难破惑等熏习种子为性。由无分别智聪慧人。能遣能灭此过聚性。如阿伽陀药能除诸毒。遣约现在。灭约未来。即是菩萨尽无生智。
论曰。
论曰。佛说正法善成立。
释曰。一切三世诸佛共说此法。所说理同不相违背。故名正法。又欲显说者胜故言佛说。由所说道理胜及所得果胜故名正法。如来成立正法有三种。一立小乘。二立大乘。三立一乘。于此三中第三最胜。故名善成立。
论曰。安心有根于法界。
释曰。菩萨先已得闻思二慧。安心于如来正法中。后合观如来一切正说为境界。即是无分别智。此智名有根。得此智已余智皆灭。唯此智不可动坏。故名有根。复次于三无流根中。此智为第一。谓未知欲知根。故名有根。复次解脱有三事。一能生解脱。二能持解脱。令住不失。三能用解脱。自利利他。此解脱三事即配三无流根。此无分别智通于三处得名。自体是根。又能为他作根故名有根。此有根心安住法界中。
论曰。已知忆念唯分别。
释曰。菩萨已住有根心中。后出观时在无分别后智心中。如前入观事皆能忆念。知此忆念非实有。唯是分别。由无分别智及无分别后智。菩萨得进何位。
论曰。功德海岸智人至。
释曰。如来功德因中。有十地十波罗蜜等。果中有智德断德恩德。如此诸德唯佛一人。余人所不能得。故名为海。因果究竟名之为岸。智人即是菩萨。菩萨乘前二智。能至未曾至功德海岸。此中五偈总明众义。第一偈显道资粮。第二偈显道加行。第三偈显见道。第四偈显修道。第五偈显究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