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明集卷第十

通直郎庾黔娄答

孝经云。生则亲安之。祭则鬼飨之。

乐记云。明则有礼乐。幽则有鬼神。

诗云。肃雍和鸣。先祖是听。

周官宗伯职云。乐九变人鬼可得而礼。祭义云。入户忾然必有闻乎其叹息之声。

尚书云。若尔三王有丕子之责。

左传云。鮌神化为黄能。伯有为妖。彭生敢见。

右七条。

弟子生此百年。早闻三世。验以众经求诸故实。神鬼之证既布中国之书。菩提之果又表西天之学。圣教相符性灵无泯。致言或异其揆唯一。但以圣人之化因物通感。抑引从急与夺随机。非会不言言必成务。非时不感感惟济物。而参差业报取舍之涂遂分。往还缘集沦悟之情相舛。猥其小识晦兹大旨。滞亲闻见莫辩幽微。此榆枋所以笑九万。赤县所以骇大千。故其宜也。若斯之伦遂构穿凿驾危辩。鼓伪言扇非学。是谓异端。故宣尼之所害也。我皇继三五而临万机。绍七百以御六辩。勋格无称道还淳粹。经天纬地之德。左日右月之明。皇王之所未晓。群圣之所不备。亿兆之所宜通。将来之所必至。莫不鬯其玄波而达其幽致者也。伏览神论该冠真俗。三才载朗九服移心。蚑行蠢蠕犹知舞蹈。况在生灵谁不抚节。弟子少缺下帷尤蔽名理。既符夙志窃深踊跃。至于百家恢怪所述良多。搜神灵鬼显验非一。且般若之书本明斯义。既魔徒所排辄无兼引。自非格言孰能取正。略说七条。皆承经典。譬犹秋毫之凭五岳。触氏之附六军。敢沥微尘祇增悚污。弟子庾黔娄和南。

弘明集卷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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