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别悔法
从非亲尼受食学处
已说于堕罪,
方陈四别悔;
略言其自相,
委悉可应知。
非亲苾刍尼,
于村乞食处;
自手受取食,
便招别悔愆。
受尼指授食学处
若其于俗舍,
苾刍正飡食;
尼来指授时,
与斯酥酪等。
举众皆须报:
姊妹勿为言;
若不一人遮,
合众皆招罪。
内中外三舍,
三处苾刍飡;
上座作遮言,
乃至最下座。
汝且莫为言,
片时待食了;
或可问中外,
颇有遮尼不?
若不问而食,
家中得本愆;
若一不遮时,
外边招恶作。
始从于众首,
皆犯于别悔;
此别别堕愆,
异前波逸底。
若在尼寺中,
施受全无过;
自己财将施,
并由重信心。
学家受食学处
若于学人家,
知众与羯磨;
苾刍饥渴逼,
虽请不应飡。
花华叶等物,
纵受亦无伤;
受床座诵经,
并开非是过。
若于他舍食,
饼惠学家儿;
擘破乃令飡,
勿使空悬望。
阿兰若住处外受食学处
若在阿兰若,
此中多恐怖;
苾刍不应出,
寺外受其飡。
若无观林者,
苾刍出受食;
寺中余处飡,
并悉招其罪。
苾刍犯罪讫,
应还至寺中;
应报诸人言:
我说鄙贱事。
第五部众学法
四种别悔法,
如犯状已陈;
自余众式叉,
次第今当说。
下裙圆整著,
不高亦不下,
不象鼻蛇头,
不作多罗叶,
亦不为豆团,
如是应当学。
支伐罗披著,
好圆整应知,
不太高及下,
好披正覆身,
少为言语声,
亦不高远视。
但覩六尺量,
可长于一寻;
是往俗舍像,
如是应当学。
俗家不覆头,
亦不偏抄服,
及不双抄举,
不叉腰抚肩,
不作蹲地行,
亦不足指去,
不跳不庂足,
不作柱身行,
亦不摇身行,
不掉臂而去,
不作摇头入,
不连手肩排。
未许不辄坐,
坐须善观察;
若重放身时,
此能生大过。
不叠足重踝,
亦不急踡脚;
不得长舒足,
勿使露身形。
下明恭敬食,
不应令钵满;
应留一指许,
并羹次第飡。
行食未当前,
不得预张钵;
钵不安食上,
恭敬可为飡。
团不极小大,
不得预张口;
如其口含食,
不合辄为言。
不以饭覆羹,
亦不菜盖饭;
更作希望意,
由此益贪心。
不欱不[口*((甫-、)/寸)]㗱,
不呵不吹气;
不以饭置唇,
不应毁呰食。
不胀鳃啮半,
不舒舌弹舌;
不为窣覩波,
后破方飡噉。
不舐手舐钵,
不振钵振手;
当作钵中想,
系念可应飡。
不为轻慢心,
观他比坐钵;
污手不捉器,
亦不洒余人。
不于俗舍中,
弃其秽恶水;
钵不除残食,
无替钵不安。
不应立洗钵,
不安崩堕处;
逆流不酌水,
是护钵应知。
次明说法事,
己立前人坐;
或己坐他卧,
无病并不应。
己下他在高,
人前自居后;
他道己非道,
覆顶等同前。
他乘象马舆,
及著鞋履等,
著冠帽系头,
及以花鬘饰,
持盖仗剑甲,
斯皆是慢仪;
除身带病人,
说法便招罪。
不立大小便,
不于青草上;
一二指洟唾,
除病并招愆。
不上过人树,
唯除有难缘;
式叉羯阑尼,
是悉应当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