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度论释六度相摄品第六十八
【经】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摩诃萨住檀波罗蜜取尸罗波罗蜜?」
佛告须菩提:「菩萨摩诃萨布施时,持是布施回向萨婆若,于众生中住慈身口意业。是为菩萨住檀波罗蜜取尸罗波罗蜜。」
「世尊!云何菩萨住檀波罗蜜取羼提波罗蜜?」
佛告须菩提:「菩萨布施时,受者嗔恚骂辱、恶言加之,是时菩萨忍辱,不生瞋心。是为菩萨住檀波罗蜜取羼提波罗蜜。」
「世尊!云何菩萨住檀波罗蜜取毘梨耶波罗蜜?」
佛言:「菩萨布施时,受者瞋恚骂辱、恶言加之,菩萨增益布施,心作是念:『我应当施,不应有所惜。』即时生身精进、心精进。是为菩萨住檀波罗蜜取毘梨耶波罗蜜。」
「世尊!云何菩萨摩诃萨住檀波罗蜜取禅波罗蜜?」
佛言:「菩萨布施时,回向萨婆若,不趣声闻、辟支佛地,但一心念萨婆若。是为菩萨住檀波罗蜜取禅波罗蜜。」
「世尊!云何菩萨摩诃萨住檀波罗蜜取般若波罗蜜?」
佛言:「菩萨布施时,知布施空如幻,不见为众生布施有益、无益。是为菩萨住檀波罗蜜取般若波罗蜜。」
须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萨摩诃萨住尸罗波罗蜜取檀波罗蜜、羼提波罗蜜、毘梨耶波罗蜜、禅波罗蜜、般若波罗蜜?」
佛告须菩提:「菩萨摩诃萨住尸罗波罗蜜中,身、口、意生布施福德,助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持是功德,不取声闻、辟支佛地。住尸罗波罗蜜中,不夺他命、不劫夺他物、不行邪婬,不妄语、不两舌、不恶口、不绮语,不贪嫉、不瞋恚、不邪见。所有布施,饥者与食,渴者与饮,须乘与乘,须衣与衣,须香与香,须璎珞与璎珞,涂香、卧具、房舍、灯烛、资生所须,尽给与之。持是布施,与众生共之,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如是回向,不堕声闻、辟支佛地。须菩提!是为菩萨摩诃萨住尸罗波罗蜜取檀波罗蜜。」
「世尊!云何菩萨摩诃萨住尸罗波罗蜜取羼提波罗蜜?」
佛言:「菩萨摩诃萨住尸罗波罗蜜中,若有众生来节节支解,菩萨于是中不生瞋恚心乃至一念,作是言:『我得大利,众生来取我支节用,我无一念瞋恚。』是为菩萨住尸罗波罗蜜中取羼提波罗蜜。」
「世尊!云何菩萨摩诃萨住尸罗波罗蜜取毘梨耶波罗蜜?」
佛言:「若菩萨摩诃萨身精进、心精进,常不舍,作是念:『一切众生在生死中,我当拔著甘露地。』是为菩萨住尸罗波罗蜜中取毘梨耶波罗蜜。」
「世尊!云何菩萨摩诃萨住尸罗波罗蜜取禅波罗蜜?」
佛言:「菩萨入初禅,第二、第三、第四禅,不贪声闻、辟支佛地,作是念:『我当住禅波罗蜜中,度一切众生生死。』是为菩萨住尸罗波罗蜜取禅波罗蜜。」
「世尊!云何菩萨摩诃萨住尸罗波罗蜜取般若波罗蜜?」
佛言:「菩萨住尸罗波罗蜜中,无有法可见:若作法,若有为法,若数法,若相法,若有、若无;但见诸法不过如相。以般若波罗蜜、沤和拘舍罗力故,不堕声闻、辟支佛地。是为菩萨住尸罗波罗蜜取般若波罗蜜。」
【论】
释曰:
上品末说:「云何菩萨行般若波罗蜜时,具足六波罗蜜?」佛一一答。此品中,须菩提问:「云何菩萨行一波罗蜜摄五波罗蜜?」
问曰:
六波罗蜜各各异相,云何行一波罗蜜摄五波罗蜜?
答曰:
菩萨以方便力故,行一波罗蜜能摄五波罗蜜。
复次,有为法因缘果报相续故相成,善法,善法因缘故。是波罗蜜皆是善法故,行一则摄五,以一波罗蜜为主,余波罗蜜有分。
有菩萨摩诃萨深行檀波罗蜜,安住檀波罗蜜中,布施众生时得慈心,从慈能起慈身口业。是时菩萨即取尸罗波罗蜜。何以故?慈业是三善道,尸罗波罗蜜根本,所谓不贪、不瞋、正见。是三慈业能生三种身业、四种口业。慈即是善业,为利益众生故名为慈。
「取羼提波罗蜜」者,菩萨为一切智慧故布施,受者瞋。若施主唱言:「我能一切施。」受者不得称意,便作是言:「谁使汝请我而不随我意?」
「瞋」者是心恶业,「骂」者是口恶业,「打害」者是身恶业。瞋有上、中、下:上者害杀,中者骂詈,下者心瞋。
尔时,菩萨不生三种恶业。意业是根本故,但说意业。作是念:「是我之罪,我请彼人而不能得称意,由我薄福,不能具足施与;我若瞋者,既失财物,又失福德,是故不应瞋。」
「取毘梨耶波罗蜜」者,若菩萨布施时,受者打害,心不没不舍。布施,如先说。为布施故,身、心勤精进,作是念:「我先世不强意布施故,今不能得称受者意,但当勤布施,不应计余小事。」
「取禅波罗蜜」者,菩萨布施不求今世福乐,亦不求后世转轮圣王、天王、人王,亦不求世间禅定乐;为众生故,不求涅槃乐;但摄是诸意在一切种智中,不令散乱。
「取般若波罗蜜」者,菩萨布施时,常观一切有为作法虚诳不坚固、如幻、如梦。
施众生时,不见有益、无益。何以故?是布施物,非定是乐因缘:或时得食腹胀而死,或时得财为贼所害,亦以得财物故生悭贪心而堕饿鬼中。又此财物有为相故,念念生灭无常,生苦因缘。
复次,此财物入诸法实相毕竟空中,不分别有利、无利,是故菩萨于受者不求恩分,于布施不望果报;设求报,若彼不报,则生怨恨。菩萨作是念:「诸法毕竟空故,我无所与;若求果报,当求毕竟空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如布施相。」是故不见有益,以毕竟空故;亦不见无益。
如是,于檀波罗蜜边,取五波罗蜜。
菩萨以尸罗波罗蜜为主,所有身、口、意善业——布施、多闻、思惟、持戒等助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持戒力大故,总名尸罗波罗蜜。何以故?欲界中持戒为上;余布施、闻、思、修慧等,以欲界心散乱故,得力微薄。如《阿毘昙》中说:「出法名欲界系戒,色、无色界系净禅定,学、无学法及涅槃。」
菩萨以是持戒等法,不趣声闻、辟支佛地,但安住尸罗波罗蜜中。不夺众生命乃至不为邪见,住是助道戒,具足十善道戒。菩萨住是二种戒中,布施众生,须食与食。食等义,如初品中说。皆以此福回向佛道,不趣二乘。何以故?菩萨有二种破戒:一者、十不善道,二者、向声闻、辟支佛地。与此相违,则是二种持戒。
「取羼提波罗蜜」者,菩萨住尸罗波罗蜜欲具足忍辱波罗蜜,若众生来节节支解持去,乃至不生一念瞋心,何况起身口恶业!
问曰:
忍辱名一切侵夺能忍,何以但说割截身体?
答曰:
所著物有内、外:内名自身头、目、髓脑等,外名妻子、珍宝等。虽俱是著处,内著最深。
复次,或有人虽随逐财物而死,亦是为身故。
又复人多惜身,时有惜财,惜财者少故不说。
复次,是人尚不惜身,何况余物!是故但说大因缘,当知已摄小者。
问曰:
乃至不生一念瞋心者,为是变化身?为是父母生身?若是变化身,则不足为奇;若是父母生身,未断结人云何能不生一念瞋心?
答曰:
有人言:烦恼业因缘生身。是菩萨于无量劫为众生修集慈心故,虽有割截,不生瞋心。如慈母养育婴儿,虽复屎尿污身,以深爱故而不生瞋,又愍其无知。菩萨于众生亦如是,未得圣道者,皆如小儿;我为菩萨,应生慈心,当如父母,众生虽复加恶于我,我不应瞋。何以故?众生不自在,烦恼所使故。
复次,菩萨无量劫来常修毕竟空法,不见割者、骂者,亦不见善者、恶者,皆如幻、如梦;诸瞋恚者皆愚痴,若我报彼,与彼无异。
复次,菩萨作是念:「我应瞋处而不瞋,则为大利。」
「取毘梨耶波罗蜜」者,住尸罗波罗蜜多是出家人,时有在家者。一切出家人得无量戒律仪,具足四十种善道,深入诸法实相、过声闻辟支佛地。是三种戒,名尸罗波罗蜜。在家者无无量戒律仪,是故不具足住尸罗波罗蜜。
菩萨作是念:我今舍世乐入道,不可但住持戒。持戒是余功德住处,若但得住处、不得余功德者,得利甚薄;譬如人在宝洲,但得水精珠,则所利益薄。是故菩萨欲具足五波罗蜜故,身、心勤精进。身精进者,如法致财,以用布施等;心精进者,悭贪等诸恶心来破六波罗蜜者,不令得入。
得此二种精进已,应作是念:「一切众生沉没生死,我应拯济,著甘露地;声闻人但度自身,尚不应懈怠,何况菩萨自度及为一切众生而当懈怠!以是事故,我不应懈废,虽身疲苦,心不应息。所以者何?此大乘法若不运用,则为败坏。」
「取禅波罗蜜」者,菩萨住尸罗波罗蜜,或未得无生忍法故,诸烦恼风吹动愿树,欲坏其尸罗波罗蜜。尔时,应求禅定乐,除去五欲乐;五欲乐除故,戒德清净。烦恼虽未断,已折伏故,不能生乱;譬如毒蛇,以呪术力故,毒不得螫。禅者,四禅、四无色定、四无量心等诸禅定。
菩萨得禅,心虽柔软,安住尸罗波罗蜜故,亦不取声闻、辟支佛地。是菩萨但作是念:「我应行禅波罗蜜,不为小乘涅槃,亦不为果报,但为度一切众生故,说诸法实相。」
是实智从禅定生,是心不为觉、观所动,亦不为贪欲、瞋恚所浊;系心一处,清净柔软,则能生实智。如水澄静,照鉴分明。菩萨住尸罗波罗蜜得是禅,得禅故心清净,心清净故知诸法如实。有为法从因缘和合生,虚诳;菩萨以慧眼观,不见是有为法实。有为法有种种名,所谓作法、有为、数法、相法,若有、若无。以有为故,可说无为;有为相尚不可得,何况无为!
问曰:
有为法是有相,无为法是无相,今何以有为相中说无相?
答曰:
无为有二种:一者、无相、寂灭、无戏论,如涅槃;二者、相待「无」,因「有」而生。如庙堂上无马,能生无心;此无心是生诸烦恼因缘,云何是无为法?
是菩萨不见此有、无等法,但见诸法如、法性、实际。
问曰:
汝先言「离有则无无」,今云何见如、法性、实际?
答曰:
不见有为法若常、乐、我、净等,是虚诳法若无,即是诸法实。见无生法故,能离有生法;是无生法无定实相可取,但能令人离虚诳有生法,故名无生。
若得如是智慧,以方便力、本愿、悲心故,不取二乘证,直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是名菩萨住尸罗波罗蜜取五波罗蜜。
◎大智度论卷第八十